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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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0時58分)在今天質詢之前先請問一下,現在R3跑道的工程是按照預計進度,還是會有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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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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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報告委員,目前沒有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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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沒有延誤?那你知不知道因為包括竹圍里和菓林里都出了一些問題,現在安置街廓選配的部分先暫停了?所以這個部分完全不會延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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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跟委員報告,這是用地取得的部分,我剛剛有稍微提到,用地取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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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用地取得如果延誤,後面的建設啟動不是也會順延嗎?有沒有可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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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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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當然,你不需要為前段擔責任。其實我們不是要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前階段用地取得了,但是我覺得交通部民航局還是要負滿大的責任。現在劃的安置街廓不夠,問清楚之後,是原本你們向地政單位提了需求,之後就以那個年代提的需求為準,問題是那個時候好像沒錯,時過境遷,後來又遷進去一千多戶。我覺得滿可怕的,中央和地方,包括民航局,居然連想像都想像不到。不是多一戶耶!你們覺得都弄好了,結果量體又陸續多了一千多戶!所以這個部分你們看要怎麼做。如果涉及專案變更都市計畫的部分,我希望交通部民航局要加快,前面沒有安置好,人家怎麼會讓你們後面繼續進場進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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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跟委員報告,您提的確實沒錯。原來預估有安置街廓及安置住宅,安置街廓原來提報的人數沒有那麼多,後來大家覺得要領地、不領錢,所以目前對於蛋白及蛋黃區我們都得重新檢討,把原來不是分配街廓的用地拿來變更,然後分配給民眾,對於這個作業,我想都市計畫會一起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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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其實我覺得內部的問題滿嚴重的,不知道是民航局、還是地方政府,到底神經為什麼這麼大條?發生這麼大的事情,往前推演,居然完全沒有預防的機制,一群人被里長嚇醒,我覺得滿恐怖的,值得你們去注意有沒有延伸到其他領域。
關於無人機,剛剛很多委員都談到,但都是從不同的方向來談。我看到10月28日有一則媒體的報導,事實上我在半年前也請局長及負責民航的官員來我辦公室開了一個會,我相信你應該也聽到了很多。這則報導就是我當時跟你陳情的事情,有部分負責這個業務的監考人員或行政人員在各個考場的態度有問題,人家在開車考駕照,突然有考官東講西弄,考試還考不考啊?他們在考空拍機,如果到最終不合格,你舉證他不合格就好了。當時在考駕照,主考官講什麼話啊!為什麼要干擾別人的情緒?我跟你講,在媒體報導之前,已經有人跟我陳情,我也跟民航局講過了。不管是約聘僱人員或正式公務人員,只要是民航局派任到第一線的人員,你們都要負責,也要有品質保證,怎麼可以這樣去干擾呢?今天主持一個聯考,主考官在考場走來走去、不時哼哼哈哈,人家還考不考?我希望你們查清楚,能夠瞭解,因為你們自己的規定就很清楚了,尤其你們執行業務的「辦理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操作人員測驗業務指引」裡面第二項規定:「擔任監考人員、檢驗員或術科監評人員者於執行業務時,應秉持獨立、公正及專業,不得有任何不當且影響檢驗或操作人員測驗結果之行為」。林局長,針對這個部分,你要給交通委員會一個答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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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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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第二次接到這樣的檢舉,不能讓他們在第一線做這麼奇怪的事情,也破壞你們的形象,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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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謝謝委員。您上次提出來,我們就有要求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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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那怎麼還會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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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因為在執行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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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還是把他調到宜蘭,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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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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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是怎樣?本來在臺北,把問題丟到宜蘭,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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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沒有,不是這樣子,是我們同仁在執行監考的時候比較急,他覺得有些操作可能應該要怎樣,他就去指導,結果造成考官與他之間有一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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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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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所以我要求同仁出去監考的時候,就像委員講的,監考人員不要去干擾考官對考試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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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你要確保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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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我們也會去檢視考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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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你也要派一些「秘密客」,講真的,不能只靠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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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我們考官也會全部來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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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去年無人機專章好不容易上路了,大家都非常期待。你們整個管理的邏輯是,無人機專章通過了之後,所有無人機一切都會合法,有射頻的會員向NCC申請進口,可以拿到證照;機體向你們申請,合法之後會灌錄需要的圖資,所以無人機在禁航區內自然沒辦法起飛,在限航區只能飛在一定的高度以下,你就覺得Everything is good、一切沒問題,請問現在是這樣嗎?所有的機子裡面都有禁飛等等圖資嗎?亂飛的機子多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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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跟委員報告,依照規定,進口無人機重量達1公斤以上者要安裝電子圍籬系統,安裝該系統之後,無人機在機場周邊及敏感管制區的範圍內就不能起飛,但是有些人會去破解,把晶片改掉,這是違法的行為,就像機車限速被改掉一樣,這是違規的行為,我們抓到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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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第一個,你們的設防本來就是限定合法的範圍裡面,對於進口的無人機,你們可以加以管理,這種叫做白機,不是黑機。現在黑機還一大堆,就是法律通過之前進口的無人機只要不下載軟體,就可以維持原來的高度,跟你們的規定不一樣,所以如果在進口方面沒有管制,都會產生問題。加上現在隨便買一台進口的、合法的、你們認為一切受控的無人機,目前在網路隨便Google一下,花4,000元就可以買到一台,還標註其特色是可以飛在所有的地方,機場也可以飛,可以破解、具有很多功能。我建議你們要面對這樣的問題,因為很多合法的無人機,我不要講黑機、非法進口、之前法律還沒有通過時進口的,光是合法的部分都會遇到這樣的挑戰,相信你也知道,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進一步去瞭解這樣的問題,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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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跟委員報告,我們會把這個當作重點,事實上在紅區或管制區要申請許可才能操作,但是就像您講的,有些人違規去改晶片,然後會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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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那天臺中有1台無人機在禁航區裡面飛很高,你們的系統打不下來,合法的機子在禁航區根本飛不起來,其他3台是在禁航區之外。所以在禁航區的那一台居然可以飛到限高以上,你們的槍對於2公里以上的無人機打不到。
最後一個問題,我覺得有一些相關的法律可能要微調,因為你們面臨一些挑戰。第一個,合法的機子到底能不能有效管理?第二個,針對一堆完完全全從另外管道進口的水貨,裡面根本沒有你們的圖資,你們要如何去管理?第三個,你說機場的部分由交通部或民航局來管理,但是主要是針對上萬台的無人機,當時的法律規定地方警察會管。我當時就說你們在開玩笑,地方警察執勤時看到空拍機,然後呢?你知道現在空拍機的圖傳範圍基本上是7公里,警察看到了空拍機,只能抬頭看星星,操縱的人在哪裡?
就桃園來說,交給地方來管,我覺得這不太負責任。因為議員來質詢,地方政府要處理,所以買了2把干擾槍,放在桃園北區的刑警大隊裡面。我們在中壢看到一個黑飛,如果要打下來,得先開車來回1個小時去拿干擾槍,拿到槍以後到底要做什麼?所以我覺得要基層的警員能夠有效處理黑飛這件事情是緣木求魚,對於整體的管制思維,你們真的還是要好好思考,我希望部長也能夠關心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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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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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無人機從109年開始納入民航法,包括剛才委員所談的,包括改掉晶片,讓我們偵測不到,或是地方的問題,因為整個臺灣的範圍很大,需要地方的警察單位來配合,他們的設備不足等等問題,我們整體來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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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結論是他們根本沒有辦法積極、有效地處理,他們看到無人機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對違法者進行有效的裁處、逮捕,所以你們把這件事交給他們,很明顯大家都知道有95%的情況根本沒有辦法處理,他們只有被罵說不積極處理,我覺得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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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報告委員,讓我說明一下。109年施行之前我們就已經在22個縣市繞了兩次,去說明無人機在400呎以下、自己劃設的管制區應如何處理,譬如在學校操場劃紅區,這個區域是它劃的,就由它進行違規管理。所以每個縣市政府其實都已經開始有意識到,像那天清水分局就有準備,臺北市在辦世大運的時候也都有無人機的干擾槍配備在相關的警察單位,所以應該會慢慢跟著壓力越來越大,每個單位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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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不足的部分,請提供書面給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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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兼桃機公司代理董事長國顯: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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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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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7
speakers ["劉世芳","李昆澤","陳椒華","洪孟楷","趙正宇","陳素月","陳雪生","林俊憲","魯明哲","許智傑","游毓蘭","蔡易餘","傅崐萁","許淑華","楊瓊瓔","李貴敏","劉櫂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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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07"]
gazette_id 111103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3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民航事業作 業基金分預算
agenda_id 111103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