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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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9分)部長好、兩位署長好。部長,今天早上本席召開了記者會,關於苗栗縣長候選人土地上有違建的事情,而且這個違建也涵蓋了國產署及農水署管理的土地,另外在他的土地上還經營了砂石場。在國有地上除了剛剛說的違建之外,在苗栗縣也發現有二十幾筆國有地被盜採砂石、經營砂石業,今年因為選舉的關係,這件事被披露之後,苗栗縣政府才開罰。但是本席看到有幾十筆土地才罰30萬元,甚至一筆土地還罰不到1萬元,我們也看到鍾東錦候選人公開表示,對於裁罰6萬元不當一回事。針對國有地的部分,我們看到苗栗縣政府並沒有通知國產署、也都沒有開罰,另外更離譜的一點,這些違法使用的農地、林地或農牧用地還可以向公股銀行合庫貸款,譬如本席看到卓蘭水廠段這個地方有一筆一億三千多萬元的貸款。現在國有地都沒有好好管理,被侵占、違建、盜採砂石,請問部長,什麼時候要提出控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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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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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陳委員好。關於土地的部分,我請國產署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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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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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今天委員所講的3個案子,可以看出其中有一些是條狀的土地,我們會實際看看鑑界的結果,依照國產署訂定的相關占用處理要點,以民事或刑事的方式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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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最快什麼時候可以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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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上個禮拜有進去勘查,我還要求同仁先知會警察局,但是剛剛所講條狀土地的部分會涉及到鑑界的問題,至於區塊的部分比較明顯就可以依照規定處理,請律師提送相關的民事、刑事訴訟,按照違規情節採取必要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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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署長,禮拜五本席要去現勘,是否能讓本席進去國有地的部分?如果需要有員警陪同,是否能請國產署代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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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如果委員要去現場勘查,我們會通知當地的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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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就是禮拜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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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說實在的,如果我們的同仁要進去,我也都會要求他們先通知警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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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們已經確定禮拜五要過去了。 |
接下來要請問國庫署,前一、二年本席曾經質詢過臺南學甲掩埋爐碴的案子,現在郭再欽已經確定被起訴了,如同本席所言,他們是用掩埋廢棄物的土地去貸款,那時候署長的回答是他們已經還錢了。但是他們用國有地去貸款,現在國庫署要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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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蕭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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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家旗:報告委員,我們的銀行都已經簽了赤道原則,如果這個貸款案是違法的,我們會請合庫銀行去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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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啊!違法使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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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署長家旗:遵守相關的貸款規範,做好相關的貸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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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報告委員,他不可能拿國有地去貸款,基本上,這個是不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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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合庫貸給其他非國有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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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他不可能拿國有地去抵押貸款,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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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樣說是沒錯啦!但他是用違法的私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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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基本上,私有地是OK,問題是這樣的開發是否符合ESC的相關準則,我們可能還是要請合庫去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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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違法開發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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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對,是不是破壞環境或違反了ESC的相關準則,我們會請合庫去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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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包括國有地或非國有地,如果進行違法的開發,是不是要依照區域計畫法相關法規要求恢復原狀並連續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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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就要看地方政府及內政部相關的規範,因為區域計畫與土地的分區管制使用都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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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邊就是要向部長及署長說明,現在很多都沒有要求連續罰、沒有要求恢復原狀,因此鍾東錦這個人還非常自豪地公開表示才罰6萬元,這樣等於是公開鼓勵大家犯罪啊!才罰6萬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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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區域計畫法的規定是可以連續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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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請國產署要求連續開罰,而且要在一定時間內恢復原狀,請問署長可以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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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委員可以請苗栗縣政府說明,因為那個部分不是我們開罰的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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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最後再問一下,什麼時候可以具體的提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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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你是指侵占國有地的部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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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違建的部分以及侵占國有地盜採砂石,什麼時候可以提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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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我們還是要去看實際的使用情形,因為提告必須要有一個很明顯的標的,得知占用了多少,這些都需要作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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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確定之後就可以提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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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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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們希望能盡快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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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目前我們對於所有砂石場的處理方式都一致,無論今天他是什麼樣的角色,我們一定都會依照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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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今天本席在此披露國有地被占用、被盜採砂石等等的情況,請國產署盡速提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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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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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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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亭妃、李委員德維、何委員欣純、廖委員婉汝、謝委員衣鳯、鄭委員正鈐及楊委員瓊瓔均不在場。 |
因為張委員今天確診在家,我們要先測試連線系統,請大家暫時休息一下,等待連線設備完成之後,再開始請張其祿委員發言。 |
休息(11時57分) |
繼續開會(11時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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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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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0-13 |
speakers | ["鍾佳濱","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羅明才","林楚茵","高嘉瑜","曾銘宗","費鴻泰","陳椒華","張其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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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11-09"] |
gazette_id | 111105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502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中國輸出 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二、審查中華民國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一)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二)行政院 主管:特別收入基金─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三、繼續審查中華民國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 融資財源調度 |
agenda_id | 11110502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