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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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11時38分)林副署長,104年八仙塵爆案,造成499人燙傷,甚至有15人死亡,上個月南韓梨泰院發生嚴重的踩踏事故,也有156人死亡,今天在教育部的報告裡講到所謂社教場館和體育相關設施、運動場館的部分,本席要特別提出來,因為您這邊有寫到包含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一共有10個相關場館是由教育部納管,請教副署長,梨泰院事件發生後,你們有沒有再次重新檢視或強化管理以及怎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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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林副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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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哲宏:感謝委員指教,因為這部分是屬於教育部負責,有關場館的部分我們請教育部副司長簡單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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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是,簡單就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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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終身教育司顏副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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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副司長寶月:跟委員報告,在社教館所辦理大型活動,基本上我們已經有訂定相關管理規則,像梨泰院這樣的事情,其實我們也會要求館所就有關大型活動必須還是要加嚴管理措施,這部分其實我們都有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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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有關這部分,本席當然要提醒教育部,這10大場館都是室內,平常有非常多人,尤其是家長會帶著小朋友去,所以在這部分我們也要再次提醒教育部,因為這件事非同小可,謝謝。 |
另外講一個有關體育的議題,黃亭瑄選手最近拿到2022高爾夫球亞太女子業餘錦標賽冠軍,也是臺灣的第一人。不諱言,業餘選手因為拿到APGC賽事的冠軍,所以有很多機會可以讓他直接打歐美重要的比賽,這個部分體育署有沒有給這些業餘選手相關的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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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哲宏:謝謝委員的指導。這個選手能夠拿到業餘冠軍確實不簡單,他其實是在我們潛培裡面的選手,所以相關費用我們還會協助他,他未來可以往職業發展,我們也會協助他,優秀的選手我們都會照顧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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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臺灣能夠培養出我們自己優秀的年輕選手,請教育部特別協助體育署,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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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署長哲宏: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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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次長,明天部長要不要來?報告主席,我們真的建議明天請他來,因為最近發生非常多事情,大家真的非常關心內政部還有警政署的業務,是不是請主席再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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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陳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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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李委員好。我跟委員說明一下,部長原來已經排定公務行程,委員會跟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帶回去轉知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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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這個部分也跟主席特別報告,剛剛不管是國民黨或民進黨的委員,其實都有提出相關的意見,請主席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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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還是要跟委員說明,部長原來已經有既定的公務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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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我知道,但是立法院非常關心,所以再請主席好好考量。 |
次長,請教一下,報告說大型活動的範圍排除體育場館、影劇院,以臺北市為例,包含大型宗教慶典、民俗繞境不適用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但這些沒有必要納入列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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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當時的考量是這些都另外有機制可處理,當然我們在這一次的事件之後會再全面看,因為剛剛大院的委員都有提到,像梨泰院事件沒有主辦方怎麼辦?所以綜合這些,我們會再重新檢視一下應該規範的範圍到底到哪裡,或是還有沒有不足而應該予以強化的部分,我們會再檢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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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有重大事件發生,所以要提醒內政部,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你們可以借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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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事件非常不幸,但對我們來講是反省自己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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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次長,再請教一下,報告說營建署針對建築物內容留人數管制定有相關的規則,供縣市政府參考,請問執行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的管制有沒有落實?你們或者縣市政府現在稽查的狀況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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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我們要坦白講,在實務上不可能每天在店家的門口站崗,然後算它的容留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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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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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這個訂定之後,當然營業方─業主本身應該要有這個概念。我在這裡重申,無論是室內空間或戶外空間,只要有特定範圍的面積一定都有人數的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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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沒關係,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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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要有這個概念,我要講的是,業主本身應該要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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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是,他們有他們的責任跟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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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對,應該課與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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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麻煩內政部思考一下,不一定要你們每天站崗,但是去抽檢或者納入某一些評比裡面,好不好?因為時間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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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臨檢、聯合稽查的時候要把它納入應該落實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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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OK,下一個問題,108年到111年,金門、苗栗消防局的預算員額分別成長37.5%、31.32%,但是高雄市、新竹市、嘉義縣消防局的預算員額成長比率是0%,請問一下次長,這樣是代表什麼意義?還是消防署署長要說,是這三個縣市的首長比較不重視消防人力,還是有什麼樣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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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覺得先不要這樣看,因為大家知道預算員額,地方政府在編列每一年的人事費用的時候,首長會衡酌每個局處的人事,考量整個市政府、縣政府可容納的人事費用到底為何,他們會調整;第二個,我們會搭配每一年招考的人員數怎麼決定,也會看待各縣市現有消防人力的員額量,我們是綜合這幾項一起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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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瞭解。 |
下一題再請教一下,我還是得問警察大學陳校長這個問題,請問徹查相關的部分預計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出來嗎?什麼時候結果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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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們不預設任何結果,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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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有沒有預計什麼時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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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一定是要求我們部裡面的政風處詳加調查,做出一份完整的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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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現在黃署長說內部調查以後,發現事前、事後都沒有報備,這樣子妥不妥當?有沒有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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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我相信警政署的資料一定會交給內政部政風處,因為是由政風處專責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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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這個部分大家非常關心,所以跟主席建議,可能還是要請部長、署長出席。 |
最後一個問題,婦聯會未於政黨法施行二年以後修正章程轉為政黨,被內政部廢止立案,現在婦聯會針對限期改為政黨的部分勝訴,請問內政部有沒有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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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因為我今天在立法院,所以不知道判決的結果,如果我們在行政法院被判決敗訴一定上訴,因為這個是立法院通過的法條,我們是依照大院通過的法律條文執行,也給了婦聯會一定的緩衝時間,我們都有這樣的決議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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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這個部分給次長跟內政部建議,當然沒有錯,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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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法院會不會僭越立法院的職權,我覺得要慎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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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你們好好思考,但是不諱言,婦聯會包含救國團的事件,的確社會上也有不同的聲音,現在法院做出某種程度的判決,我覺得大家都應該思考,好好檢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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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次長宗彥:是,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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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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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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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5-13 |
speakers | ["王美惠","羅美玲","湯蕙禎","鄭麗文","鄭天財Sra Kacaw","張宏陸","吳琪銘","管碧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莊瑞雄","陳椒華","林文瑞","翁重鈞","李德維","游毓蘭","李貴敏","楊瓊瓔","賴香伶"] |
page_start | 185 |
meetingDate | ["2022-11-09"] |
gazette_id | 11110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4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就「從韓國首爾梨泰院踩踏事件檢視我國大型群眾活動安全管理與疏散 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並邀請警政署、營建署、教育部、文化部、經濟部派員列席備詢 (註:含集會遊行、體育場館、影劇院、音樂廳、宗教場所、娛樂場所、百貨商場、展覽場、觀 光遊樂業園區或其他室內外舉辦之大型群眾活動) |
agenda_id | 11110401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