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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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12分)部長早。本席在上一次質詢時有特別提到關於這一次金鐘獎主題歌曲獎的爭議,我看現在這個爭議最後做出來的結論,也就是我們已經撤銷這一次的得獎,當然我們也看到原得獎者許常德在臉書上也有一些抱怨及開砲,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這個遺憾及錯誤既然發生了,但是我們必須引以為鑑,並找出問題點是什麼,我覺得這才是在這個遺憾當中,我們至少要有一些教訓及獲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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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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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早。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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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一次的處置,部長應該知道原得獎作曲的創作人許常德是不滿的,因此我覺得對整個文化藝術工作者或這一次大家所關心的部分都是一個莫大的傷害,所以這一次最大的問題,據本席瞭解是在一開始的時候,即書面審查的階段就出現了狀況,這個報名單位,也就是「良辰吉時」的製作單位在報名的時候,它就已經有提出來關於這個報名的資格是否有一些疑義。我們瞭解到這個承辦專員並沒有按照SOP來做簽報或者是回復,所以才造成後續的問題,所以我想要請教部長,為什麼這個專員在這麼重要的程序關鍵上,沒有按照SOP流程作業去處理這個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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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關心,我想這部分的確有幾個問題,我們必須瞭解問題的癥結,第一、我們公布的辦法所敘述的文字其實還不夠精確,所以根據這次的教訓,我們會來做更精準的文字敘述;第二、報名單位有提出這樣的疑問時,我們的工作人員,即業務承辦同仁沒有即時給予明確的答復或向內部討論及請示,所以這部分是文化部影視局內部作業的疏失,所以這一點影視局也要做嚴謹的檢討;第三點就是以後如何避免,關鍵在於所謂的資格審查,因為報名的案件大概有一千九百多件,審查同仁只有一個,所以將來可能會多聘請一些專業人員來協助一開始的資格審查,這一點的確是影視局作業上有疏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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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就像部長講的,我們看到每年電視金鐘獎的報名數大概平均1,800件左右,今年將近2,000件,高達1,988件,總共有49個獎項,分為節目類21項、戲劇類28項,誠如你剛剛所說的,我們明知道每一年都高達1,800件,今年因為我們很用心增加獎項,所以高達1,988件,但我們仍然只有一個專員,我們現在當這個專員是無敵鐵金剛,是鐵打的嗎?而且有很多辦法是新的,只有一個專員負責書面審查,我覺得這個專員的壓力也非常大,人力這麼少怎麼有辦法把事情做好,對不對?為什麼這一次會只有一個專員?再者,這一次整個藝文界和原得獎人都有一些不諒解和爭議的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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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完全可以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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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們也不能夠把這件事情全部推給一個專員處理,剛剛本席講過,他有錯,因為他要回報,回報我們可能就有後續的支援系統可以幫他,可是畢竟一個人要審查這麼多案件,他真的沒有辦法。因此,還是必須要有人負責,所以在這件事情上面,部長,誰要來為這件事負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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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影視局內部正在進行責任的檢討,我相信最後一定會檢討出誰來負責任,但是就像委員所講的,完全歸咎於一個同仁,也不是十分公平,從開始公告文字的精準度,到最後收件資格的審查,這整個流程都必須要進行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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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理解,但是部長想想看,如果我們都能體諒只有一個人力,所以我們不能完全責怪他,但是是誰造成只有一個人力,本席認為部長必須徹查以後給大家一個交代,我們體諒這個專員,因為他是被指派做這件事情,可是卻只給一個人力,是誰做了這樣一個錯誤的決定?誰對於這麼大的典禮活動的過程程序這麼不嚴謹?我覺得部長一定要把人找出來,誰應該負責、檢討內容報告是什麼,我希望部長會後再給我們一個明確的交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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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部長也有責任,部長也要自我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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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大家都要引以為鑒,我們每一年最重要的文化典禮莫過於三金──金馬獎、金鐘獎、金曲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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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完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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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一次主題歌曲的爭議,這個獎項現在是用遞補的方式,可是我們來檢視一下,這三個獎的相關規範,在金馬獎的部分有明確的規範,如果入圍者因故經本會判定並宣告資格不符,不予遞補,這很清楚。但我們看到金曲獎和金鐘獎是完全沒有明確規範遞補的制度,發生了這樣的狀況,其實大家都在看沒有明確的規範要怎麼處理。可是這一次我們的評審小組是自行決定要新設獎項遞補,部長是不是能夠回復本席,為什麼三金一樣是這麼重要的典禮,但是規範制度卻不一樣,為什麼這次會臨時做這樣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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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也不是所謂的臨時做決定,我完全尊重評審委員的意見,其實評審委員也很辛苦、很難,每一部作品都是非常好的,我們的制度上是不是有需要做更明確的規範,也可以和專業界一起來討論、來決定。因為金馬獎是比較屬於電影那邊的專業人士,金曲、金鐘是音樂界和電視界,這個東西是有一點不太相同,但是原則上這些獎項都是為業界而設,所以我們尊重業界的專業,我覺得都可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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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尊重業界的專業是最重要的,但是文化部身為主管機關,我們更要嚴謹地去做這件事情,不是在辦典禮的時候辦得很盛大,但是後面的支持作業要是出了一點狀況,那麼再盛大的典禮都彌補不了這個錯誤,本席希望不只是遞補規範,還有所有的相關規範,我們趁這一次去檢視一次,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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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我們可以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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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再來,請教部長,最近故宮發生打破3件文物的事件,我相信你也非常關注,但是卻有專家跳出來說這3件文物沒有經過文資局審認為重要古物,所以沒有那麼大的價值。但是本席調出資料看了一下,根據文資局目前審認古物的數據來看,國寶總數370件,故宮占275件,大概74%;重要古物總數1,262件,故宮占781件,大概是62%,但是故宮收藏將近70萬件文物,現在我們在國寶和重要古物的比率這麼低,合理嗎?本席算了一下,以故宮的文物來算,占國寶和重要古物的比率只有萬分之四,大概是這樣。 |
據本席瞭解,故宮早在民國94年就已經提報國寶399件及重要古物有2,316件要進行審查,但是到現在為止,17年過去了,我們的國寶提列399件,審查完畢是275件;重要古物有2,316件提審,只有780件完成,以這個年限來看,完成率是相當低的。請問部長,文資維護如此重要,身為負責文資維護工作的中央主管機關,為什麼17年都沒有辦法審查完畢,又是人力不足,還是審查流程繁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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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可能不叫做審查完畢,而是審查有通過或沒有通過,是不是請文資局局長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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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應該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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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陳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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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濟民:報告委員,這個審查的程序比較複雜一點,它要經過現勘以及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然後送審議會,所以我覺得這個速度以這樣子來講並不算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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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它是審查完成,並不是審查認定,請部長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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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是我的瞭解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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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故宮文物是不是能取得文資身分非常重要,最大差異在於它如果是國寶或重要古物,一旦有毀損是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如果維護古物和國寶有這樣的刑責,我相信故宮會更積極制定文物保存的SOP流程,或是我們的公務人員可以更嚴謹等等,所以這很重要。之前我們在調資料的時候有得到一個訊息,我們要審查古物或國寶必須是它有拿出來展覽的時候才能夠審查,我覺得這有一點奇怪,我希望部長能夠去瞭解一下,大家研究看看有沒有另外一個辦法,可以不要只有在它拿出來展覽時候,我們才能審查,有沒有辦法可以入內審查,但不影響文物,或是這些我們現在沒有辦法審查到的文物,真的完全沒有拿出來展覽過嗎?這些資料目前本席還沒有調到,我希望部長回去以後瞭解看看,為什麼會審查得這麼慢,顯然現在部長和局長沒有辦法回復我,但我希望會後能夠在本週告訴我為什麼,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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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這個我們來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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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今天特別把這個部分拿出來講,不管是國寶的審查完成率69%,或是重要古物的審查完成率只有34%,希望部長可以給我們一個時間,什麼時候可以審查完畢,歷經17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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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兩個禮拜以內我先瞭解什麼原因,然後看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加速,辦法訂定了、知道怎麼做以後,才能夠跟委員報告我們大概多久可以審完,因為我要跟委員抱歉,我真的不太瞭解這個程序以及為什麼會搞了17年,所以我剛剛的認知才會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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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我可以接受你的老實說,因為我們要面對問題,如果17年都沒有辦法審查完畢,絕對有問題,我接受兩個禮拜之內把原因找出來的,把辦法制定出來,然後我們開始往下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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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沒問題,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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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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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2-7 |
speakers | ["鄭正鈐","萬美玲","吳怡玎","林奕華","黃國書","林宜瑾","王婉諭","何欣純","范雲","吳思瑤","陳秀寳","張廖萬堅","賴品妤","陳椒華","游毓蘭","邱顯智","高金素梅","楊瓊瓔","陳明文"] |
page_start | 443 |
meetingDate | ["2022-11-10"] |
gazette_id | 111105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502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四、審查 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 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
agenda_id | 11110502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