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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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25分)部長好。首先要跟您就教的是有關於檢察官人力的問題,根據法務部去年的統計資料,地檢署在110年的收件數是53萬3,569件,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的偵查案件大概是40件,這是日本每位檢察官平均9件的4倍之多,如果再加入執行及其他案件,我們的檢察官每月負責的案件大概有65件。檢察官每月新收的案件數量這麼多,當然就連帶影響書記官、法官助理、法警整體工作過勞,間接影響辦案的品質。另外,根據平面媒體的報導,在去(2021)年也陸續傳出有好幾位主任檢察官離職,也有不少基層檢察官轉任法官或律師,甚至有離職的檢察官表示,每個月要負責的案件量太多,工作嚴重超時,假日加班更是常態,無法兼顧到健康及家庭,這樣已經讓他們的工作熱情消耗完了,不可能一輩子靠熱情來支撐。請問部長,法務部有沒有統計過去年離職的檢察官人數大概有多少?有沒有做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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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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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好。我們有統計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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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全臺大概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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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手邊沒有,不過我可以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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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再用書面提供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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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檢察官的工作非常繁忙,人力也確實不足,我也盡最大的努力,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爭取,他們也非常支持,在這幾年內給我們增加很多檢察機關的人力,包括未來4年它給我們600位人力,所以我們會充分地來利用。當然這600位不是只有檢察官,還有他們的輔助人力,如檢察事務官、書記官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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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就補充了600位,除了檢察官,還有事務官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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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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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想目前我們就是要面對這個問題,因為要在4年內,還要經過考試及訓練。我想瞭解目前各地方的檢察署,前陣子我們也有到桃園、新竹地檢署去訪視,我們發覺確實各檢察署法定員額的人力配置不足,很多原因,像是我剛才提到的很多人離職。 |
部長,我先調查一下,現在來了這麼多檢察長,各個檢察署,目前檢察官法定員額有缺額的請舉手好不好?幾乎全部。所以部長你要看這個嚴重性,新收案件那麼多,但人力顯然是不足的,因此造成很多檢察官就放棄對工作的熱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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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過委員也可以問問檢察長,這一、兩年有沒有給他們增加人力,你不能說只有減少、不夠,但確實我們有增加給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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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知道你們很盡力,但是現在已經看到、面臨到這個問題,所以未來你要如何更立即迅速地將人力補足,就是讓這個工作環境好,剛剛我提到一個問題,民間司改會一直希望能夠減輕司法的負擔,提升裁判的品質,針對這部分,我希望法務部要研議。剛剛黃世杰委員提到緩起訴,是不是未來可以透過緩起訴,減少檢察官的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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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緩起訴對法官比較有幫助,檢察官還是要經過偵查以後才做最後的決定。但是,不管如何,好的制度,我們還是會推廣、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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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的看法跟你不一樣,我認為緩起訴可以在某些部分減少檢察官的負擔,對於這些微罪案件,申請簡易判決,到最後也是判易科罰金,為何不在檢察官偵查期間鼓勵這些被告認罪,然後給他們緩起訴,他們繳公益金,這對於減輕檢察官負擔有幫助,你怎麼會說是對法院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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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對法官的幫助比較大,但是要做緩起訴的決定,也是要經過整個偵查程序,完成以後,做最後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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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所以我基本上是說可以鼓勵被告認罪,他不認罪,你不可能給他緩起訴啊,是不是這個邏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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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對,也可以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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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啊,所以跟緩刑一樣,如果他願意認罪,態度良好,願意繳公益金,是不是就可以緩起訴?我是幫你們考量目前的現狀,我認為緩起訴制度是一個滿好的制度,因為我們聽到一些聲音,說檢察官好像不太願意去做緩起訴,不願意跟被告來協商,不願意跟被告說:「你認罪我就給你緩起訴。」所以我希望法務部訂定一些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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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有在鼓勵,我們用很多的方法在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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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啊,要鼓勵。因為我們聽說,有部分檢察官好像考量到,如果給被告緩起訴,以後如果緩起訴被撤銷,又有好多行政程序,他們反而覺得不如直接起訴,讓法院來審判,就不關他們的事了,有這種聲音,部長,你有聽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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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瞭解,因為很多檢察官當然做不同角度的思考。好,我們會想辦法儘量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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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個部分可以減少檢察官的負擔,我們是比較持正面的一個看法。 |
另外,對於吹哨者保護法,剛才游毓蘭委員也有提到,吹哨者保護法法務部在2019年就已經提出相關草案,請問,為什麼已經超過3年了,行政院還沒有審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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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行政院也開了好幾次審查會議,但是還是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譬如說,到底公部門跟私部門是不是要一起放在同一部揭弊者保護法裡,還是要分開?這個還是有不同的看法。委員的關心,我們會積極地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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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我們從兩個案子來看,一個就是最近故宮文物的毀損案件,也是由吹哨者來揭弊,或者是高虹安委員的事,剛剛陳玉珍委員提到,都是吹哨者來揭弊。實際上,在公部門有很多弊案,這些貪腐的案件,我們需要由吹哨者來吹哨,才能夠真正達到廉政,達到杜絕貪腐這樣一個工作目標。部長,法務部提出草案,也是往這個目標來做,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都過3年了,行政院審查的腳步怎麼那麼慢?難道剛才說的公部門和私部門的案件要不要合併這部分爭議有那麼大嗎?那麼難解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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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甚至委員也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也有徵詢過立法委員的意見,所以這部分我會反映給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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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是,所以我期許這個草案趕快通過,才能真正把臺灣帶向廉政之路。在私部門這部分,很多委員都提出草案,行政院在審議方面如何跟法務部結合,應該不是難事,所以我們真的希望部長在行政院院會中能夠請院長趕快召集相關部會,趕快通過審查,這個OK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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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會報告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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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針對仲裁法的修正,這次的立法計畫第二案就是對仲裁法的修正,為什麼仲裁法現在這麼迫切需要來修正?紐約公約是關於仲裁判斷跨境承認與執行的國際公約,到目前為止,締約國超過160個,締約國同意依照紐約公約彼此承認及執行在另一締約國境內作成的仲裁判斷,但很可惜的是,我國並非締約國之一,所以我們沒有辦法依據紐約公約申請外國法院承認及執行在我國作成的仲裁判斷,須視各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與實踐而定。在2014年8月,由於我國的公信電子公司跟美國賓州的Devon公司就電子產品的供應採購契約發生爭議,公信電子依契約所載的爭議解決條款,將爭議提付我國的仲裁協會仲裁,仲裁庭判斷Devon公司應給付公信電子美金六百五十餘萬元及利息,公信電子就依照紐約公約及賓州施行的統一外國金錢判決承認法,聲請美國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承認及執行系爭仲裁判斷,Devon公司則請求美國法院逕行駁回上訴請求,結果美國的賓州地方法院就以我國沒有加入紐約公約、不是締約國之一為由,拒絕承認我國作成的國際商務仲裁判斷,部長,現在我國跟美國之間的國際商務往來非常密切,所以我國因為沒有加入締約國而造成我們的廠商權益受損。對於這個修正草案,民間的司改會等提出很多修正草案,也多次請法務部表示意見或提出官方的修正草案。請問部長,法務部目前研擬的狀況為何?進度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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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我們跟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也有密切聯繫,他們所提出的草案,我們也拿來參考,主要目的就是要符合國際標準,讓很多仲裁案件可以留在國內來處理,我們是往這個方向在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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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現在已經在進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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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我們內部都已經有研究,然後做修法的草案草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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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預計什麼時候可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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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很快就會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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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大概多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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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還要預告,徵詢大家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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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大概要多久可以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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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儘快,一定會有想辦法,因為動作我們都已經在做了,而且仲裁協會也瞭解我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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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下個會期?等我們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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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沒問題,我們會儘快把我們擬好的草案公告,下個會期以前可以公告,沒有問題,我們至少有一個初步的、可以討論的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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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我們期許下個會期。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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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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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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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14 |
speakers | ["林思銘","陳歐珀","游毓蘭","陳玉珍","黃世杰","江永昌","陳以信","曾銘宗","林德福","陳椒華","洪孟楷","劉建國","邱顯智","李德維","高嘉瑜","鄭天財Sra Kacaw","江啟臣","吳玉琴","鄭運鵬","林岱樺","陳明文","周春米","李貴敏"]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11-10"] |
gazette_id | 1111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 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四、審查112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五、審 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 會112年度預算書案 |
agenda_id | 11110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