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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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0時28分)部長好。在臺灣文化界其實有兩件事非常重要,您在7月份也跟臺北市長柯文哲吵開了,就是有關於臺博館還有空總的問題。
我覺得當時吵的情況非常誇張,柯文哲市長直接講說你都沒有在上班,臺北市政府已經和文化部次長蕭宗煌簽署了備忘錄,針對臺博館的部分你都不知道,有夠懶惰。部長也反嗆他是「白賊」,連打嘴砲都不做功課,還說如果拿得出備忘錄,你就要把頭給柯文哲。後來臺北市政府也有回應,說你真的是一個很野蠻的部長。
針對這件事情,我先簡單問一下,您對於臺博館這件事情有沒有要特別補充的?因為你提到如果有備忘錄你的頭就要給他,那臺北市政府後來也說明不是備忘,他指的是合作意向,而且已經有明確的會議紀錄,針對這部分,部長是不是要做一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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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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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鄭委員好。謝謝委員,我簡單講,其實柯文哲對兩件事情根本是傻傻分不清嘛!空總這件事情根本沒有所謂的會議紀錄或者是備忘錄。臺博館是另外一件事情,臺博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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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剛剛講的是臺博館哦!他講的是臺博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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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不是、不是,這講的是空總,他講的空總是蔡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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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副市長是蔡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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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蔡炳坤副市長。其實臺博館的問題也很單純,這個館是國立的博物館,土地原來是屬於省政府,後來省政府廢省之後,土地就移撥到臺北市政府,所以臺北市政府就開始收租金,其實有一段時間是拒繳啦!因為這個完全不合道理,當然這中間也一直在跟臺北市溝通,所以這件事情也不完全是柯文哲任內的事情,這是長期以來臺博館和臺北市政府之間的問題。既然當年1988年,還是1978年左右,我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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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部長,歷史的部分先hold在一邊,我想講的是,臺北市政府說他們已經公告變更臺博館的土地地目,而且也已經表示要完全無償撥用給中央,不需要再花租金,重點是至今臺博館都沒有申請,所以感覺上是臺北市政府在指責文化部對臺博館應作為而不作為,就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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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剛剛就是要講這一點,在當時還屬於內政部主管的時候,公告的古蹟範圍是包括博物館主體、前面的廣場加上門口的兩個門柱,包括這些東西,那請問它移撥為什麼只有移撥博物館主體,而且是所謂的投影面積才算?換句話說,前面的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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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部長,針對這個部分,臺北市政府也直接表示,文化部一開始作業的時候就沒有提出廣場要連同臺博館一起移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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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部分我必須承認,對於臺灣博物館這個作業,我也覺得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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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那事情發生了,現在臺北市政府也表示他們都配合這樣做,我在想我們是不是可以押一個時間,什麼時候能夠把這個程序走完?就不要一年再花三百多萬元,把國人繳稅的公帑從中央再撥到臺北市政府去,什麼時候可以把這個部分的程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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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程序完不完善,我想這個牽涉到臺北市政府的態度,我們當然是希望儘快,因為這件事情其實沒有那麼複雜嘛!很簡單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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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就是因為我覺得很簡單的事情,怎麼會變成文化部部長跟臺北市市長槓起來?然後現在部長也提到,一開始確實沒有提出要連同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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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更正一下,一開始我們博物館提的時候是有包括,因為提的時候一定是根據古蹟的範圍,它公告的範圍就是包括我剛剛講的那三個地方嘛!但是臺北市政府就是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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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變成臺北市政府惡意指控文化部沒有作為,沒有提出廣場的部分要連同臺博館一起移撥,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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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連同臺博館移撥,臺博館沒有移撥啊!就是連同前面的廣場跟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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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不是,就是臺北市政府說文化部沒有提出要連同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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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提出,但是它沒有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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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那這個部分,現在臺北市政府跟文化部各說各話,可是真相肯定只有一個,請部長到時候給我一個很完整的書面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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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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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到底哪一邊在說謊,我們很容易就可以查得出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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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部分有文字書面可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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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給我一個完整的資料。
接下來是有關於空總的部分,空總的部分你們也吵起來,我想請教一下,因為你在之前上媒體的時候,你有提到空總這個地方很適合作為國家級博物館或者是國家級場館,比方說可以辦金馬獎,你講得很具體,你講這個是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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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當然都有徵詢很多的意見,有各種選項,具體的建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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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你覺得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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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最早的時候,其實比較多人是同意要蓋一個國家級的科技文化展演場所,但是我們經過研究調查以後,其實臺北市對於大型表演場館的需求滿足程度差不多到了一個階段,已經不再需要大的場館,所以就排除那個部分。現在是變成一個博物館,或者是像電影界建議的,每年金馬獎辦得非常盛大,但是每年都要換地方,尤其明年國父紀念館又要整修,所以可以比照美國的奧斯卡獎都固定在一個場館辦,也有這樣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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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您剛剛特別提到要建立一個國家級博物館,你是很認真在提出這個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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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很認真、很認真,都有經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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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那我想問一下,之前前部長鄭麗君所提出來的C-LAB,就是「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要先把預算凍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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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這個完全不衝突,什麼叫不衝突呢?因為空總它是7公頃的土地,有差不多一半以上現在是古蹟區,那古蹟修完了以後,大概還有一萬多坪可以使用的空間,所以你說做文化實驗室,也是都有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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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你覺得可以讓國家級博物館跟C-LAB同時在這塊土地上面並存,你的意思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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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對、對,絕對是可以的。另外3公頃可以重新去規劃,因為那個部分非古蹟區,而且有一些房子還是屬於海砂屋,必須要拆掉,所以它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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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理解,所以說你沒有完全推翻掉C-LAB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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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完全沒有,沒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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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你講的是C-LAB跟國家級博物館要並存,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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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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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那針對這個部分,臺北市政府跟你這邊也發生衝突,認為要回饋40%是有問題的,然後臺北市政府覺得你連法規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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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他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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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然後他們也特別提到,對空總這塊土地要怎麼用,文化部始終都沒有說清楚,所以到底要怎麼樣去核定回饋他們也不知道,所以責任又變成在文化部,針對這個部分,文化部這邊可不可以再把它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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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其實我已經不想再跟現在的臺北市政府談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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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你在等待下一屆的市長出來,再跟文化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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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因為他完全是不懂裝懂,這個最難談啦!不懂裝懂是最難談的一件事情。我想這個40%,一開始我們提的計畫就是叫做文教用地,但是臺北市政府說文教用地太可惜了,在這麼好的一個地方,所以建議我們用特專、商用,那我們後來想一想,商用就是我們有很多的文化產業也可以進駐,為了這個東西,坦白講我們也接受了,所以變成往特專的方向來修改,然後他們就要求40%,但是一個只剩下3公頃不到的地方,你再分割40%出去,那就是零星分割了嘛!所以這個東西根本就一點價值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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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部長,我剛剛聽到你特別講,你覺得跟現在的臺北市政府根本不值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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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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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因為我們今天有臺北市長的選舉,黃珊珊候選人就是現在的副市長,如果她當選也會延續之前的政策,你覺得文化部也沒有辦法跟她溝通,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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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跟委員報告,請你不要挖坑給我跳,我對現在的候選人完全沒有任何意見,純粹就是新的政府上來以後,不管是誰當選,我們都會很認真地去跟他討論,因為只有一個方法就是中央與地方必須要合作,對這塊地的發展才會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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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部長,針對空總跟臺博館,臺博館感覺是很容易處理的事情,我們儘快把它解決。至於空總這部分,我們希望有更完整的規劃,然後中央趕快跟地方合作,否則一直卡在這裡,再卡10年也是一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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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的,我暸解,非常謝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對臺北市的發展很重要,對整個國家未來的文化發展也很重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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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現在我再補充兩個小問題,有關於「良辰吉時」的主題曲被取消金鐘獎的獲獎,您剛剛也承認了確實是有錯誤,也有道歉。以本席來講,從小的時候我們就覺得金鐘獎、金曲獎、金馬獎都是很重要的獎項,我們也都非常關心,以前可能還會特別晚一點睡覺,從頭到尾來看轉播。那我想問一下,這幾年的金鐘獎、金曲獎及金馬獎,在文化界的重要性及影響力感覺上好像變小了,我講最簡單的一個部分,就是有人在開我們文化部的玩笑,有一個「走鐘獎」,局長知道這個事情嘛!而且我發現走鐘獎的觀看人數遠遠地把金曲獎、金鐘獎都拋在後頭,金曲獎的觀看人數大概是54萬人次,我講的是YouTube上面的數字,金鐘獎是78萬人次,可是走鐘獎是一百八十幾萬人次。
我講這個只是要跟部長、局長這邊特別強調,因為金鐘、金曲跟金馬獎是臺灣之前很長時間在兩岸四地、在東南亞華人圈,甚至於在全球的電影展當中都有一定的地位,我們希望這個光環能夠持續,我們希望政府對於三金的部分能夠花更多心力,讓臺灣的影視音、讓電影的相關產業能夠在三金的帶領之下有更好的能見度,能夠被更多國人所關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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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委員。我跟委員稍微解釋一下,走鐘獎它全部都是在YouTube,就是網路上的觀眾和fans;至於金鐘獎和金曲獎,主要的傳播管道還是傳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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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還是媒體,我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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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網路上也很多,但是相對來講,當然沒有辦法和走鐘獎比較,這個部分當然是未來的趨勢,所以未來我們在辦金鐘、金馬、金曲的時候,在網路上怎麼樣來拓展,我想我們會更加地努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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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謝謝部長。最後一個部分,因為剛剛有委員特別提到TaiwanPlus空間租金的問題,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在一個禮拜內把公視和華視的空間盤點一下,看看公視和華視的空間有沒有可能可以加以運用,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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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可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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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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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42分)
繼續開會(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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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鄭委員正鈐):現在繼續開會。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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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7
speakers ["鄭正鈐","萬美玲","吳怡玎","林奕華","黃國書","林宜瑾","王婉諭","何欣純","范雲","吳思瑤","陳秀寳","張廖萬堅","賴品妤","陳椒華","游毓蘭","邱顯智","高金素梅","楊瓊瓔","陳明文"]
page_start 443
meetingDate ["2022-11-10"]
gazette_id 11110502
agenda_lcidc_ids ["111105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四、審查 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 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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