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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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10時49分)本席近期接獲一些反映,就是各地區榮服處正在規劃要求正職的職員要夜間留守,這樣的用意是什麼?退輔會的考量又是什麼?留守的時候,可不可以睡覺?還是值班時不可以睡覺?因為現在有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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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退輔會吳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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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委員好!榮服處本來就有值班的待命人員,因應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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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現在就有嗎?怎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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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是的,現在就有,就是會有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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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是用替代役而已?目前是用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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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不是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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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那麼目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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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目前就是正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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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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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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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什麼時候開始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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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輔導會已行之有年,常年都是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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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都有人在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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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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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他們現在可不可以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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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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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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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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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現在規定值班是不可以睡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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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我們要這樣說,為了公務員的健康權,以後在固定地點的待命都算上班,一天的上班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所以我們正針對這個事情做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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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過去值班的情況是怎麼樣?每天都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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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每天都有。我們在值勤的這個部分會超過12個小時,因為晚上可以睡覺休息,所以它的強度不強;但是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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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們現在要改的部分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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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現在要改的就是這個部分,第一、一個人這一天如果上了8小時的班,他最多只能再加班4小時,而他在那邊待命的時間叫作上班,不是值班;這個部分就變成不是要計加班費,也要給他1小時對1小時的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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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像一些榮總的體系,或其他一些在晚上上班的人,他們跟你們的作法有什麼不一樣?你現在的計算方式跟人家有什麼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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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這個計算方式很可能加班費會增加,補休的時間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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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過去就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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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過去是減半,比如非假日時間值一個晚上,從下班以後到隔天早上補4個小時,假日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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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覺得這樣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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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以前是叫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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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們這次要做這樣的修正,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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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退輔會李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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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簡單說,第一、行之有年,一直都這樣,因為半夜如果有哪個榮民伯伯碰到困難來找我們,我們都有人在,所以一直都是這樣在做。第二、現在改變了什麼?因為人事行政總處要求,站在維護公務人員的健康,以前晚上在那邊值班是可以睡覺的,現在這個都算上班時間,因為是上班,就很多的規定,譬如不可以超過幾個小時。現在為了維護所有公務人員的身體健康,有新的規定下來,全國所有公務人員都一樣,但我們的值班就會碰到問題。以前晚上在那邊不算上班,現在算上班,規定第二天一定要讓他休假。所以一些比較小的榮民服務處只有十幾個人,人力方面就會產生問題,真正的癥結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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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副主委,就埔里地區這樣的地理環境來說,所有公務體系需要值班或是它的特殊工作性質需要,唯一需要值班的,大概就是我們的軍警消。現在為了因應人力需求的不足,甚至把他們都合併起來,像合成里派出所已經跟史港里派出所併在一起,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必須要讓大家休息。剛剛另外吳副主委的說法,你們現在要執行的,女性是從早上11點到晚上8點,男性則是從晚上8點到隔天的11點,是不是這樣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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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細節部分,就是一天不能工作超過12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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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你這樣是在壓榨他們!以男性為例,他從今天晚上8點要做到隔天早上1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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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沒有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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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是今天晚上8點到隔天上午8點,就是你說的不超過12個小時,可是他休息到11點,就必須要繼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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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主任委員志揚:報告委員,其實這部分對這些人更好,不是在壓榨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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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這不是你說的更好,我剛剛提到的,他從今天晚上8點到隔天早上8點,他接下來只能休息3個小時到11點,還不能離開。針對這個部分,副主委你們不要再說明,因為你們剛剛占了很多時間。我們接到的陳情是這樣,如果有什麼跟這部分不一樣的政策作法,稍後請到辦公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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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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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本席接下來要說的是,如果全國的公務體系都不是這麼做,你們就不要這麼做;但如果真要這樣的話,處長和副處長也都應該一起下去輪值,不要有些有,有些沒有,現在通訊這麼發達,你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連這麼即時性、攸關人民治安的警察單位都可以併起來,榮服處要服務的對象到底是什麼?如果有緊急狀況發生,就像你們說上一次在榮家發生殺人事件,所以你們做了這樣的舉措,可是這樣又能做什麼?如果是女性當班,在第一時間,她敢去嗎?何況距離那麼遙遠。請問這樣值班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本席認為,應該要讓他在本務上面做得更好,而不是添加這些可以不要有的工作。本席先提出這個部分,我們到時候再做討論。
接下來要請教副主委,就是三家榮總要提供美國退伍軍人醫療服務的部分,是由美國的眾議員提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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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不只,美國的其他朋友也提出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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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們要服務的對象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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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就是從美軍退伍後回到他原來住的地方─南太平洋的小島,主要是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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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比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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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因為他擁有美國的國籍,參加美軍,退伍以後,他是美國的退伍軍人,回到他原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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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他們現在所受到的醫療照顧跟他未來可以在臺灣接受到的醫療照顧,有什麼樣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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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主要是因為美國在南太平洋地區沒有這方面的照顧,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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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知道,可是美國在南部太平洋的退伍軍人很多,不是現在才突然有這樣的需求,他們現在所受到的醫療照顧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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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這個部分我真的不清楚,不過我相信他們是碰到困難,才找我們幫忙;但我剛才已經說明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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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們在同意之前,必須要知道他們碰到的困難到底是什麼?我覺得所有的救援,所有的醫療照顧是不分對象的,可是我們再看看臺灣目前的現況,包括剛剛溫委員提到的,健保費即使不是逐年,但也可能常常要調高保費,包括我們的醫護比、我們的醫療量能,還有副主委你們也都非常清楚,現在在急診室等病床幾乎是常態,我們能夠做到什麼樣的強度,什麼樣的醫療服務,他們什麼樣的對象可以來?你說他們是在南太平洋的小島,路途這麼遠,如果他們要做這樣的醫療,為什麼是選擇臺灣?其實他們還有更多的選擇!還有,我們能夠做到什麼樣的程度?對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影響?這些都應該要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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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我應該這樣說,我們在態度上是贊成,但現在八字都還沒一撇;就委員剛剛所提到的幾點,如果這已成為正式的案子,這些問題都要做評估。但現在簡單的講,就是八字還沒一撇,我們要問也問不出來。我們的駐美代表問過他們退伍軍人事務部的副部長,也沒有任何回應,所以這件事情還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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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我相信如果他們有這樣的需求,比如是重大傷病,可能需要動手術,臺灣的醫療技術等各方面的量能,其實是受到肯定的;如果像這樣子,他們要來這裡就醫,我們都沒有意見。可是會這樣提出來,顯然我們一定有相對的優惠,他們才會考量做這樣的決定,對於這個部分,因為我們所有國人都是繳交健保費,不是他付錢就可以;現在也是,新加坡或其他國家的人,如果要來臺灣就醫,他付錢還是可以啊!所以這有什麼差異?現在要求的是,至少要簽訂或者要有合作的模式,應該要先知道我們會受到什麼影響,或者要做怎樣的付出,至少要讓所有人,包括委員會、全體國人知道,對我們醫療會不會造成相對的影響,現在連我們自己要住病房都非常困難,相信這點你會更清楚。這部分如果有更詳細的細節,應該事先讓我們全體委員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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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主任委員文忠:是,如果它成為一個正式的案子,我們一定先跟委員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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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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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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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5-14
speakers ["馬文君","溫玉霞","林昶佐","羅致政","邱臣遠","林靜儀","吳斯懷","江啟臣","廖婉汝","王定宇","鄭天財Sra Kacaw","蔡適應","陳以信","陳椒華","趙天麟","何志偉","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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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10"]
gazette_id 111104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401_0001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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