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09
發言片段: 0 |
---|
徐委員志榮:(11時)部長好。部長辛苦了。請問一下,為何高端的討論度會這麼高?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薛部長瑞元:什麼? |
發言片段: 3 |
徐委員志榮:是什麼原因? |
發言片段: 4 |
薛部長瑞元:我覺得已經討論很多了。 |
發言片段: 5 |
徐委員志榮:譬如這段期間為什麼會一直講到高端?原因是在哪? |
發言片段: 6 |
薛部長瑞元:原因已討論過很多了,我剛剛錯聽成討論得很少。 |
發言片段: 7 |
徐委員志榮:對,所以為何會討論這麼多呢? |
發言片段: 8 |
薛部長瑞元:原因很多,有些方便講,有些不方便講。 |
發言片段: 9 |
徐委員志榮:我個人認為,很關鍵的一點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被WHO的相關會議所承認,欲赴日本、美國者還要做PCR檢測。此外,高端股票的暴起暴落,就有人會懷疑遭人從中牟利。然後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們買了500萬劑,差不多有四十億元左右。 |
發言片段: 10 |
薛部長瑞元:對,差不多。 |
發言片段: 11 |
徐委員志榮:之前已銷毀過期疫苗120萬劑,到11月18日雖然不能說完全但可能也會有幾十萬劑疫苗要銷毀。500萬劑減掉120萬劑,再加上11月18日要銷毀的可能就會超過150萬劑,等於會銷毀掉多少? |
發言片段: 12 |
薛部長瑞元:差不多三分之一。 |
發言片段: 13 |
徐委員志榮:有三分之一強。高端講他們一劑賣了八百多元,如果還原推算回去的話,一劑其實就高達一千多元了。當然,其他的諸如莫德納、BNT或AZ可能也有過期銷毀的,但數量也沒有多到這麼大。 |
發言片段: 14 |
薛部長瑞元:不一定。 |
發言片段: 15 |
徐委員志榮:買高端等於是用人民的納稅錢去打水漂,而且也打掉十幾億元了。 |
發言片段: 16 |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AZ銷毀得更多。 |
發言片段: 17 |
徐委員志榮:我是沒有去比較,但是AZ採購的數量一定也大過500萬劑吧? |
發言片段: 18 |
薛部長瑞元:對,多更多。 |
發言片段: 19 |
徐委員志榮:所以也要就比例上來講嘛!不過沒有關係。當初委員們一直在問跟高端買了多少錢,但你們卻一直表示與高端之間簽有保密條款等,這是兩邊互相的嗎?如果把金額講出來,高端在企業上有什麼是可以跟我們求償的? |
發言片段: 20 |
薛部長瑞元:這要看他的損失,以及對損害的認定,我們就要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 |
發言片段: 21 |
徐委員志榮:反過來講,現在我們到底跟高端買了多少錢,這是高端自己講出來的,請問這樣有沒有違反你們和他簽定的保密條款? |
發言片段: 22 |
薛部長瑞元:沒有,因為這個保密協定是單方的,是資料的接受者要承擔的。 |
發言片段: 23 |
徐委員志榮:我們這邊要保密,但對方可以不用保密。還有一點,我在星期一的時候,記得我一開始問部長第一次和第二次審高端疫苗EUA的是不是同班人馬?部長沒有多加思索就回答是同一班人,不知部長有印象嗎? |
發言片段: 24 |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我就做一點點修正好了。我們是從人才庫裡找出來的,第一次就是這些人,但是到了第二次的時候,有些委員沒有辦法出席,或是在專長上我們認為需要增加某個專長的…… |
發言片段: 25 |
徐委員志榮:我們兩人,不是我講的你聽不懂,再不然就是你誤會了我講的。我是講第一次審查的時候,有1個召委和14個委員,到了第二次審查的時候,是否仍是同一個召委,和同樣的那14名委員?但部長講的同一班人可能是指同一個人才資料庫裡的人。 |
發言片段: 26 |
薛部長瑞元:對。 |
發言片段: 27 |
徐委員志榮:因為你講了同一班人,我也沒有任何意見,就只是問一下而已。我聽到王必勝指揮官,不知道是不是在星期一還是星期二面對記者提問,第一次的時候14位委員裡有一位有意見,第二次是不是就把那個委員換掉了?王必勝指揮官是說,未必是同樣的人,所以我才在想,部長那天跟我講的同一班人好像跟指揮官講的有出入。 |
發言片段: 28 |
薛部長瑞元:其中有12位是一樣的。 |
發言片段: 29 |
徐委員志榮:你們就講得更明確了,所以排除的那2位就是第一次沒有投同意的。 |
發言片段: 30 |
薛部長瑞元:沒有,不是。 |
發言片段: 31 |
徐委員志榮:不是嗎? |
發言片段: 32 |
薛部長瑞元:不是。 |
發言片段: 33 |
徐委員志榮:他們第二次還有參加嗎? |
發言片段: 34 |
薛部長瑞元:我不知道委員講的第一次同意…… |
發言片段: 35 |
徐委員志榮:第一次投下不同意的那位委員,第二次有參加嗎? |
發言片段: 36 |
薛部長瑞元:委員剛剛講的是去年EUA審查時投下不同意的那位嗎? |
發言片段: 37 |
徐委員志榮:對。 |
發言片段: 38 |
薛部長瑞元:那一位本來這一次…… |
發言片段: 39 |
徐委員志榮:這次是因為有事情所以不便參加嗎? |
發言片段: 40 |
薛部長瑞元:對,他自己不願意參加就沒參加了。 |
發言片段: 41 |
徐委員志榮:其實我們也可以從這個人才庫裡面挑嘛!這就有點像地方政府辦的限制性招標,工程會都有公布相關的名單,講難聽點就是這個人比較好講話,所以就拜託他出席一下。 |
發言片段: 42 |
薛部長瑞元:不是用這樣的…… |
發言片段: 43 |
徐委員志榮:不是用電腦選號隨機抽的嗎? |
發言片段: 44 |
薛部長瑞元:不是,要看事件需要的專長是什麼。去年在審查EUA的時候,我們就有關CMC製程…… |
發言片段: 45 |
徐委員志榮:部長,簡單講就是第一次那位投下不同意的委員,第二次就沒參加了,不管他有什麼理由。 |
有關長照的部分,由於時間所剩不多,我就簡單講一下。早上也有幾位委員在講,看不出長照司有些什麼計畫,就我所知,長照司的種種費用除了人事費以外,可能都是用…… |
發言片段: 46 |
薛部長瑞元:用基金。 |
發言片段: 47 |
徐委員志榮:用長照基金。 |
發言片段: 48 |
薛部長瑞元:對,在基金預算裡。 |
發言片段: 49 |
徐委員志榮:為什麼不在公務預算裡編列? |
發言片段: 50 |
薛部長瑞元:長照的推動本來就是用長照基金,這是根據長照服務法的規定。 |
發言片段: 51 |
徐委員志榮:編在長照基金我也沒有意見,但編在長照基金裡面就不像編在公務預算裡。早上蘇委員也在問,他不知道那是你的什麼計畫,也看不出你有什麼計畫、什麼實施的成果等。 |
發言片段: 52 |
薛部長瑞元:其實在預算書裡面也有這些個別的…… |
發言片段: 53 |
徐委員志榮:在基金的預算書裡面嗎? |
發言片段: 54 |
薛部長瑞元:對。 |
發言片段: 55 |
徐委員志榮:跟公務預算的部分一樣有寫…… |
發言片段: 56 |
薛部長瑞元:對,有把各個計畫都列在那上面。 |
發言片段: 57 |
徐委員志榮:有關長照的部分,我就簡單講,有很高的比例是在陪伴,而且有關陪伴的部分,我認為並不是純粹聊聊天。 |
發言片段: 58 |
薛部長瑞元:不是。 |
發言片段: 59 |
徐委員志榮:「不是」是沒錯呀!但問題就是很多都這樣,對於活動力還可以的,也要幫忙做一點肌力訓練等,對不對?就我們所瞭解的陪伴,他就是時間到了就去聊聊天,等離開的時間到了也就離開了,很大一部分是這樣子的。 |
發言片段: 60 |
薛部長瑞元:這部分並沒有特別多。跟委員報告,所謂的陪伴通常包括陪伴就醫、陪伴外出,這些都是陪伴這一類的服務。 |
發言片段: 61 |
徐委員志榮:要真正落實到該「陪伴」什麼,像是去看看他、關心他、他也沒辦法就躺在床上的那種陪伴,跟有點行動力所需要的陪伴,這些都要真正去落實。 |
發言片段: 62 |
薛部長瑞元:是。 |
發言片段: 63 |
徐委員志榮:有關長照、醫療和社福三大體系相互間的支援,我覺得都有很多重複使用的問題,所以例子我就不舉了,希望長照司能更努力一點,把這些重複使用的情形調查清楚。 |
發言片段: 64 |
薛部長瑞元:是。 |
發言片段: 65 |
徐委員志榮:不要讓要用的人用不到、用得到的人卻重複使用,因此希望能就資料庫調查清楚,儘量把重複使用的情形降低。 |
發言片段: 66 |
薛部長瑞元:是。 |
發言片段: 67 |
徐委員志榮:儘量讓沒得使用的人提高使用率,這樣才叫公平。 |
發言片段: 68 |
薛部長瑞元:是。 |
發言片段: 69 |
徐委員志榮:好,謝謝部長。 |
發言片段: 70 |
薛部長瑞元:謝謝。 |
發言片段: 71 |
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22 |
---|---|
meet_id | 委員會-10-6-26-10 |
speakers | ["張育美","賴惠員","吳玉琴","蘇巧慧","吳欣盈","莊競程","曾銘宗","邱泰源","陳椒華","徐志榮","游毓蘭","廖婉汝","邱顯智","林奕華","李德維","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為洲","王婉諭","楊曜","陳瑩","高嘉瑜","楊瓊瓔","洪申翰","廖國棟Sufin‧Siluko"] |
page_start | 55 |
meetingDate | ["2022-11-10"] |
gazette_id | 1111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5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長期照顧2.0政策檢討與策進規劃,及如何擴大服務態樣、維持服 務品質與滿足服務需求」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就「緊急使用授權 審查過程中,行政部門應有之中立與公正分際(如:審查會議中,疾病管制署提供疫苗廠商所檢 附保護效益評估報告以外其他資料之法令依據及適法性)」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105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