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99

發言片段: 0
鄭委員麗文:(11時1分)謝謝主席。首先我要感謝一下主席,因為這兩天部長跟署長都有跟主席請假……
發言片段: 1
王委員美惠:他們請假是昨天。
發言片段: 2
鄭委員麗文:所以昨天我有特別提出來,因為近來警界發生很重大的風紀事件,還有柬埔寨這個重大刑案,所以我覺得部長跟署長還是要親自來。
發言片段: 3
主席(莊委員瑞雄代):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4
徐部長國勇:應該的。
發言片段: 5
鄭委員麗文:免得外界誤解部長跟署長在迴避。
發言片段: 6
徐部長國勇:不會啦。
發言片段: 7
鄭委員麗文:我還是很感謝主席,也感謝部長。
發言片段: 8
徐部長國勇:昨天委員在這邊,我們的聯絡人馬上跟我講,我就說沒有問題。
發言片段: 9
鄭委員麗文:謝謝。
發言片段: 10
徐部長國勇:該處理的也要跟委員做個說明,署長也很認真在處理這些案件,都親自在督導。
發言片段: 11
鄭委員麗文:一開始我想先請教部長,關於我剛剛講的警界高層風紀敗壞一事,最近對於警界的形象有重大打擊,這些差不多在同一個時間被爆料,我們看到在臺北市警察局的部分,馬上在一天之內就火速進行懲處,外界就開始一直在質疑,為什麼警大校長陳檡文的部分,一直到現在內政部都還沒有做相關的處理?
發言片段: 12
徐部長國勇:有在處理了。我跟委員提一下,關於臺北市這個案子,他是賭博,這個很清楚。有關警大這部分,現在政風單位已經在調查了,調查完會把這個調查報告給我,我會簽報到行政院,因為他是三級機關首長,包括任免各方面或者處罰等等,還要再簽報到行政院,這個部分我們有在處理了,政風單位都有在查,依序一直在進行中。
發言片段: 13
鄭委員麗文:在調查的過程當中,很多人覺得這個影像就已經是人贓俱獲很清楚,為什麼警大校長沒有知所進退?他應該立刻知道要自請處分或是自請退休,或者是內政部應該要很明快的處理。最主要牽扯到警大校長說他是奉命去做情蒐,重點是他是有任務的、是有上級交代的;署長也回應了,署長說沒有,你說他沒有事前報備、也沒有事後報告,讓大家覺得是做了一個清楚的切割。你們是警界的兩大巨頭,但重點是署長切割完以後,校長馬上就說他是受命去情蒐,所以他不便暴露5年前是奉誰之命,他說他現在很寒心,他用了「寒心」二字,意思就是說,他不是風紀不好,他是因為有任務在身,結果沒想到還被警政署切割了,他用了「寒心」二字,所以現在社會就要瞭解,到底問題出在哪裡?所以部長剛剛才會說動用政風處在做調查,對不對?
發言片段: 14
徐部長國勇:政風處有一定的獨立性,讓他們去查才會比較清楚。
發言片段: 15
鄭委員麗文:我知道。但是就署長的部分,之所以會講這句話、會做清楚的切割,起碼署長應該也不是即興的回答嘛!身為署長,我相信你也去調查過、瞭解過,署內是不是有相關的紀錄?是不是沒有?
發言片段: 16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發言片段: 17
黃署長明昭:我們確實有調我們的紀錄,紀錄裡面沒有這一筆紀錄,某一個黨團也要我們提供這個資料……
發言片段: 18
鄭委員麗文:因為現在基層警員也很不爽,認為原來高階警察都可以不遵守規定,根據你們的規定:「警察人員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依下列規定辦理」,規定得非常清清楚楚,對不對?應該要怎麼樣申請,如果是緊急特殊的狀況,沒有辦法事先報准,事後也一定要有書面的報告。所以署長才會說你去看了發現沒有事先的報准、也沒有事後的報告;因此基層警員就說,高階警官跟基層警員難道是一國兩制嗎?規定不一樣嗎?既然署長都已經講得這麼清楚了,在署裡頭完全沒有這樣的紀錄。
警大校長對於全國未來的警察來說,他必須以身作則,這個部分多拖一天對於警界的士氣、對於整個警察的形象會有影響,就如同部長剛剛講的,他跟警政署是平行的,警政署也沒有辦法辦他,那內政部是不是動作就要加快一點?如果是像他講的,不符合相關的規定但是有內情,他當時是被委託什麼樣的任務?如果不是的話,這真的是罪加一等!這麼嚴重的風紀問題,被人家抓包以後不但否認還硬拗,還扯出來說他是有重大任務,連署長都切割了,他還說他寒心,他反咬整個警界一口耶!如果他真的完全是硬拗的話,這簡直是罪刑重大、天理不容!部長,我覺得這件事情真的是越快處理越好。
發言片段: 19
徐部長國勇:現在包括廉政署、政風處,他們整個在進行調查,我在第一時間也要求他們澈查這件事,要查清楚,因為這是5年多前的事情。
發言片段: 20
鄭委員麗文:這也是很奇怪,5年前這個相片紀錄還在,保存了5年在這時候拿出來,所以我說這對警界形象很傷就是這樣,是誰這麼厲害?
發言片段: 21
徐部長國勇:政風處會去查、會去處理。
發言片段: 22
鄭委員麗文:人家也會覺得警界高層好像內鬥得很厲害,因為這不是一般人,如果狗仔5年前就拿到,為什麼5年前他不用,現在才用?還把它放在保險櫃裡面放5年耶!所以部長,這整個事情可能要越快處理越好。
發言片段: 23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謝謝委員,我們有聽到、我們瞭解。
發言片段: 24
鄭委員麗文:要讓真相大白啦!堂堂一個警大校長,他現在每天還在警大當校長耶!
接下來當然就是臺版的柬埔寨這件事情,幾乎所有我認識的人看到這個新聞,大家的反應都是不可思議,發生在柬埔寨,大家就已經覺得很痛心了,居然發生在臺灣,而且還不只一件,你看光是今年就有這麼多了,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詐騙案了,這是誘拐、這是綁架,這是非常重大的刑案!
發言片段: 25
徐部長國勇:有時候甚至有擄人勒贖。
發言片段: 26
鄭委員麗文:對。
發言片段: 27
徐部長國勇:要看構成要件,所以我要求他們一定要積極偵辦。
發言片段: 28
鄭委員麗文:我知道。請看下一張,隨便上任何一個社群平台看都是滿滿的,這些不是求職廣告,這些很明顯就是詐騙的求職廣告,我的助理隨便在裡面挑一個打電話過去問,這個公司也在經濟部有正式登記,你看,他就是寫免經驗、供吃、供住、供餐、月薪很高,甚至他還說這是特斯拉的工作!他用了很多有名的上市、上櫃公司。民眾當然會打電話去問,想著這是上市、上櫃公司,特斯拉一定不會有問題,打去以後對方就說那些職缺都已經滿了、沒有了,但是現在手上還有別的公司職缺,要不要參考看看?在民眾說好,參考看看之後,對方就說不用面試,當天報到、當天就可以上班,住宿前3個月不可以離開,離開就視同離職,然後再要求填寫求職系統,裡面含有大量個資,幾乎所有個資統統都要填進去,最後還需要親筆簽名,然後工作注意事項只能用電話確認。
請問一下署長,這是不是很明顯屬於詐騙,可以做這樣一個判斷?
發言片段: 29
黃署長明昭:我想這是標準的假求職。
發言片段: 30
鄭委員麗文:很標準嘛,對不對?我就說它是正式在經濟部登記的公司,像這樣子的詐騙滿滿都是,我剛剛有聽到署長和法務部次長報告你們現在很認真在查,查了多少案、多少案,又下架了多少、多少,但是查不勝查,簡直就是像洪水氾濫。我相信我們的檢察官、我們的檢調、我們的警察人力一定是有限的,像這樣完全防不勝防,已經全面大規模氾濫,甚至於犯行如此殘暴兇惡、目無法紀,而且臺灣各地統統都有。
我知道你們在11月7日有開會決定一個求職遭詐騙凌虐案策進作為,這可能要從源頭做起,而所謂的源頭就是剛剛講的各種社群網站、求職網站等等,我剛剛也聽到你們現在內部有在研究是不是要修法,請問是要修什麼樣的法?有沒有辦法修就業服務法,就在源頭去課這些求職網站或相關網主相關連帶責任?也就是在一開始他們就要負起責任做一定過濾,當然不可能完全過濾掉,但他是不是也應該做一定的過濾與管理,而貼廣告的人必須要提供一定的合法資料,某一個程度可以證明這是一個合法的求職廣告,你們如何在源頭可以過濾?
發言片段: 31
黃署長明昭: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最近追查的求職網站幾乎都在香港。
發言片段: 32
鄭委員麗文:境外的。
發言片段: 33
黃署長明昭:對,就是境外的。所以我們現在第一個當然是宣導,讓民眾都知道。第二個,我們發現這個有問題就透過NCC、數發部下架,就是這樣子。第三個是查辦,就是我剛剛講的假裝應徵接近它,然後去到約定地點加以查緝。我們大概有這幾個作法。
發言片段: 34
鄭委員麗文:但是我就說了,我們隨便一天到網路上去看,是完全、全面性……
發言片段: 35
徐部長國勇:所以我們要和通傳會、金管會合作,如果發現本來都沒有動靜的帳戶突然有了動作,或者是失蹤人口的帳戶就列為要注意的,甚至是警示的,類似這些都要跨部會一起處理,所以會有個國家打詐隊,由高檢署指揮。
發言片段: 36
鄭委員麗文:這個有沒有辦法跨境合作?如果都是境外的。
發言片段: 37
徐部長國勇:跨境合作我們會儘量做。
發言片段: 38
鄭委員麗文:你們剛剛講到要修法,是要修什麼法?
發言片段: 39
徐部長國勇:不是,那個指的是移民署針對就業服務法所規定的,曠職3天才要通報撤銷工作許可這一部分。
發言片段: 40
鄭委員麗文:不是,就是剛剛莊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次長有講到根據這個狀況要修法,剛剛有講到。
發言片段: 41
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發言片段: 42
蔡次長碧仲:跟委員報告,現在單一部會,誠如委員指教的,因為防不勝防、抓不勝抓,很多東西都要從源頭處理,包括我們現在能夠合作的FB及其他管道。
發言片段: 43
鄭委員麗文:所以你們剛剛有說要研究是不是要修法,要修什麼法?
發言片段: 44
蔡次長碧仲:修法有很多,包括打詐、包括今天這個議題,這是行政院由政委邀集各部會……
發言片段: 45
鄭委員麗文:我知道,你剛剛講我有聽到,所以有沒有具體哪些法律要修?
發言片段: 46
蔡次長碧仲:沒有,我們現在修的部分,比如說像之前的深偽,深偽部分已經提到立法院了;而修法也包括所謂的下架,就是因為媒體上有這些廣告才會衍生這些糾葛,所以我們要用什麼方式或者跟相關的……
發言片段: 47
鄭委員麗文:好,可能你們還在討論過程當中。
發言片段: 48
主席:謝謝鄭委員。
發言片段: 49
鄭委員麗文:我就作個結論,如果未來你們有討論出具體的結果,比如往哪些方向修法等,這些資料是不是可以提供一份給我?
發言片段: 50
蔡次長碧仲:那當然。
發言片段: 51
鄭委員麗文:當你們討論出來的時候,儘快好嗎?
發言片段: 52
主席: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94
meet_id 委員會-10-6-15-14
speakers ["王美惠","羅美玲","賴香伶","張宏陸","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管碧玲","湯蕙禎","吳琪銘","莊瑞雄","鄭麗文","林文瑞","游毓蘭","廖婉汝","賴惠員","曾銘宗","陳椒華","翁重鈞","楊瓊瓔","李貴敏"]
page_start 333
meetingDate ["2022-11-10"]
gazette_id 111104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4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就「查緝人蛇集團誘騙移工脫逃暨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查處情形、 停止外來人口自動延期停留機制及其他配合邊境鬆綁、檢疫措施之相關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並邀請警政署、法務部、外交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派員列席備詢
agenda_id 111104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