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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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12時15分)部長好。我想部長應該已經大概聽說這件事了,親綠的粉絲團無良公關公司昨天發布了一份冒用本席以及蔣萬安委員、洪孟楷委員及臺北市議員許巧芯簽名的文件,指稱要針對特定的候選人潑髒水,增加選民的仇恨值,還建議要找狗仔跟拍縣市長候選人的行程。這個部分剛剛有委員拿給您看嗎?文件上有蔣萬安委員、洪孟楷委員、本席以及徐巧芯議員的簽名,但是本席看過自己的部分,這字的確是我簽的,但是我從來沒有看過這樣的文件,所以它可能是在網路上或是立法院的文件上拿到我們的簽名並把它po上去,然後在網路上散布,請問部長,這樣是不是已經違反選罷法、刑法的偽造文書及加重誹謗罪?連國會議員的簽名都可以被冒用詐騙,難怪詐騙案層出不窮,臺北地檢署跟調查局是不是應該針對這個案子立刻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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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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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好。據我的瞭解,這個案子已經向警察局報案,他們已經受理並且在處理了,如果有涉及到刑責的部分,也會移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來做後續的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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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針對這個部分,調查局可以做什麼事呢?這個等於是網路上一個重大的案件,這裡面牽扯到蔣萬安委員,他現在是候選人,而另外兩位洪孟楷委員跟本席都是國會議員,另外徐巧芯議員是在臺北市擔任議員,請問在這部分,調查局可以做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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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調查局的職掌包括犯罪的調查,尤其在選舉期間,他還要負責選舉查察,所以如果有涉及到選罷法和刑法的刑責,他們也是有職權來處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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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所以這個部分本席可不可以請法務部跟調查局來關心一下?我要你們關心不是要針對這個案子去做關說,而是這個東西基本上牽扯到候選人、國會議員跟民意代表相關的人格,且它的指控是非常嚴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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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會密切注意,法務部如果要在政策面做擬定或修正的話,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至於調查局是偵辦犯罪的單位,它當然也可以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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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這部分就拜託部長請調查局盡全力來偵辦,我們希望還給社會一個是非跟公道,這個部分很簡單,它關係了什麼?它關係到國會議員、民意代表,它也關係了網路上的造假,更關係到選舉,都在講要打假訊息、打假訊息,而這樣明顯的造假,當事人包含洪孟楷委員、徐巧芯議員都已經提告了,就像您說的,本席下午也會到警局去提出相關的法律動作,但是我們還是要請政府部門包含法務部跟調查局予以重視。 |
另外再請教一下,國民黨團質疑衛福部不僅為高端補考、代答,而且還自己審查過關,本席昨天代表國民黨團赴臺北地檢署告發相關的薛瑞元部長、周志浩署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圖利罪,今天薛瑞元部長強力反擊,炮轟本席,更撂話說誣告罪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們兩個人一定有一個人要被關。 |
部長,高端EUA的審查以及採購沒有公開透明,這樣沒有違法之虞嗎?為了公共事務向司法檢調機關提起相關告訴,會成為誣告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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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所有法律程序都在進行當中,我們靜待承辦人員做最後的決定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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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部長,誣告罪的要件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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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誣告罪就是對於不實的事情提出告訴或是指摘,讓他陷入一個被法辦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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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好,沒關係。本席再請教下一個問題,疾管署不經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審查,而搜集施打疫苗民眾的資訊,來幫高端做疫苗效益的報告,請問部長,這個有沒有違反個資法以及侵害民眾隱私權?我們現在講得很白,就是施打了高端疫苗民眾的資訊,現在衛福部沒有經過人體研究倫理委員會的審查,就直接拿來做相關的審查報告,作為高端的效益。你覺得有沒有侵害到民眾的權益?還是無所謂?因為是衛福部,政府做的,政府部門隨便都可以做,是這個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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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這樣講的資訊很有限,我也沒辦法做法律上的判斷,如果真的有跟法律的個案有關係,就由承辦的檢警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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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瞭解。部長,最後一題比較簡單,針對「法律人的養成、考選、專業訓練」司改結論,建議行政院(教育部、法務部)、司法院、考試院聯合召開改革法學教育的全國性會議,請教部長,現在的規劃進度怎麼樣?預計什麼時候要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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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配合考試院也定了一個法律草案,就是對於將來法律專業人員,包括檢察官、法官、法制人員、律師都是四合一的考試,這個草案待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會銜,再送到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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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請教一下,這個所謂的聯合召開改革法學教育全國性會議的這個部分,現在是哪個機關承辦?您剛剛講是考試院嗎?還是要求行政院或者司法院來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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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法學教育當然跟教育部有關,但是如果涉及到法律的教學,我們法務部也可以提供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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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這部分就請部長再多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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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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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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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14 |
speakers | ["林思銘","陳歐珀","游毓蘭","陳玉珍","黃世杰","江永昌","陳以信","曾銘宗","林德福","陳椒華","洪孟楷","劉建國","邱顯智","李德維","高嘉瑜","鄭天財Sra Kacaw","江啟臣","吳玉琴","鄭運鵬","林岱樺","陳明文","周春米","李貴敏"]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11-10"] |
gazette_id | 1111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 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 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部分;四、審查112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法務部主管「毒品防制基金」收支部分;五、審 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 會112年度預算書案 |
agenda_id | 11110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