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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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25分)部長早。部長,今天我們覺得非常的擔憂,對於現在的警紀,甚至連警大的校長都被舉發跟黑道背景的人一起出入招待所,或者是一起賭博。那我們也看到現任的中山分局偵查隊長林弘基被揭發之後,昨天就已經傳出他被調職,請問部長,警大校長陳檡文你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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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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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早。剛剛也有很多委員問這個問題,我再跟委員報告一次,臺北市和新北市這兩位警察,包括其中一位算是中階警官,他跑去那裡賭博,就是俗稱的「目賊仔」、天九牌等等,他有去賭博這個東西已經很明確,而且警察人事條例也有規定,我們有授權直轄市的市長就可以直接處理,直轄市的局長可以直接處理。
另外,關於警大校長的事件,委員也有看到,我在第一時間就要求政風處徹查,要去查清楚,等報告出來之後我會送去行政院,因為委員知道他是三級機關首長,不是我部長可以直接處理,要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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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瞭解。我先問一下部長,針對他第一時間說謊,他說他有報備要去蒐集情資,他明顯是在說謊,因為他並沒有報備,那部長要怎麼處理他的說謊?因為他是警大校長,公然說謊是更嚴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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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委員,你現在問的每一個問題政風處都會查,所以我有跟政風處長講說,你也要注意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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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難道你不要讓他先停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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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現在有告訴他,我已經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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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全國都已經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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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報告到了以後我立即會送,或者是有指示,因為他是三級機關首長,三級機關首長一定要報院、要報行政院,不是我內政部長可以處理的,所以現在大家告訴我很多,我也瞭解你們的想法,你的這些問題就讓政風處一一去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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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本席要強調這個說謊是非常、非常嚴重,尤其以他的位階,他的位階是跟警政署長並列的,發生這樣的事情他第一時間就應該要自清,或者是要誠實面對,而不是說謊,他這樣怎麼能夠做整個警察學校的表率?所有的師生怎麼可以讓這樣的人來作為警大的大家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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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啦!委員提出來的這些看法,我們也會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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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多久時間可以處理?還要調查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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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政風處已經很積極地在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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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下禮拜前可以處理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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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政風處的事情我沒辦法告訴你什麼時候,因為政風處它是一條鞭,它是屬於廉政署下來整個一條鞭,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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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變成事情還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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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會關注,而且會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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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有辦法讓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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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很注意、很關注地來處理這個事情,你放心,但是你要知道政風處有它一定的獨立性,我也不能夠胡亂去指揮政風處怎麼辦、怎麼辦,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就跟檢察官一樣,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這一點你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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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我再請問,因為我在昨天有召開記者會,這個記者會是在舉發苗栗這邊有非常多的土石不法採取及國有地侵占,主要是因為內政部主責的區域計畫執行出了問題。我要請問部長,我們如果有發現不法,像有某位候選人說這個只罰6萬元,好像只是掉了一顆葡萄,不當一回事,那部長怎麼看待內政部在相關國土破壞的處理?行政罰法這邊是不是有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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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行政罰法有一些是地方政府,所以有時候委員所說的,並不是我們營建署可以去處理,那是地方政府,不過我們會去看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樣。委員如果有這些資料,你也可以拿給我,我馬上交辦給營建署,以營建署督導的立場去跟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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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我現在就可以告訴部長,就是內政部的法規出了問題。如果發現土地違法占用或者是掩埋廢棄物在區域計畫法訂得更明確,譬如說幾個月之內沒有清除就要有更重的罰則;但現在就是因為這個法訂得太糢糊,所以地方政府就沒有執法,問題是在內政部,不是在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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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那個法律就是這樣規定,我們是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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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你要修啊!你現在的法就是在縱容、就是在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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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修法,委員的意思是把所有的權力全部收到中央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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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不是、不是,部長,你不瞭解我的意思。現在如果說違法去掩埋廢棄物或者是農地的開發,然後他賺了5億元,卻只罰了5萬元或5,000元,他的不法利得很多,那你的法不明確就是在縱容他一再地犯法,所以我的問題是內政部要去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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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一點我請營建署去檢討,研議看看委員所說的情形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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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譬如說某候選人他有非常多的土地做不法開發,然後他賺很多錢,結果只罰個6萬元,也沒有要求恢復原狀,這就是內政部的整個法規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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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回去研究。既然委員提出來,我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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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給我一個具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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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我請營建署,因為今天營建署沒有來,我會請營建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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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我知道,大概多久可以給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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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請營建署再寫個說明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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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不是請營建署再來做檢討?這個法是不是部長同意要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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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沒有啦!我現在不能說我同意要修,因為委員在質詢,啪一下就叫我一定要答應什麼、什麼,這件事情要下去瞭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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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個本席已經講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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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知道,像這種情形,讓營建署在整個相關的法律去做盤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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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就請內政部積極處理,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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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洪委員孟楷、鄭委員正鈐、楊委員瓊瓔、翁委員重鈞、何委員欣純、高委員嘉瑜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翁重鈞、楊瓊瓔及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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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14
speakers ["王美惠","羅美玲","賴香伶","張宏陸","李德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管碧玲","湯蕙禎","吳琪銘","莊瑞雄","鄭麗文","林文瑞","游毓蘭","廖婉汝","賴惠員","曾銘宗","陳椒華","翁重鈞","楊瓊瓔","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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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10"]
gazette_id 111104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4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移民署署長就「查緝人蛇集團誘騙移工脫逃暨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查處情形、 停止外來人口自動延期停留機制及其他配合邊境鬆綁、檢疫措施之相關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並邀請警政署、法務部、外交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派員列席備詢
agenda_id 11110401_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