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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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11時31分)部長好。請教部長,針對古物級別的審查跟分類,文資法有制定相關的辦法,其中的「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規定有關文物、古物狀況劣化或是遭受破壞,至減損價值或滅失已有相關的規定。這次故宮的事件也讓古物保存跟損毀公開的議題,被大家非常熱烈地討論,經過本席的詢問,因為目前各博物館的館藏品屬性不同,也授權各博物館自行訂定典藏的管理計畫,而有關損壞要不要公開呢?各博物館都有自己的措施、自己的規範。 |
部長,本席要提醒你,博物館的收藏不只是文化的價值,還有民眾對收藏品的期待跟喜愛,文物的由來是有歷史、有文化軌跡,也有傳承的景仰,博物館的館藏不只是博物館的,其實也是大家的,以這次故宮事件的處理,也許符合內部流程,但絕對是忽略了民眾對文化的重視跟感情。本席在此要建議文化部,針對文資法應該要新增毀損公開指引,有關古物毀損事件請館方定期地公開,如每年或每季公開在網站上,這部分應該不困難,因為博物館本來都有定期盤點,現在明確地訂定出公開、公告的週期,就不會有隱匿的問題,也不會讓民眾對博物館失去信心。 |
第二個部分,應該要要求各博物館針對館藏的文物,建立數位化的損壞檢查機制,對不管是人為或是自然損壞的紀錄進行數位化,未來針對這部分,他們在做修復或保存計畫時,也可以更為完善,對這部分,請問部長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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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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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好。委員,這是相當專業的問題,我請文資局陳局長跟您說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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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陳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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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濟民:剛剛提到的問題可能要分為兩個層次,博物館文物有一些是有文化資產身分,有一些是沒有文化資產身分,在有文化資產身分的部分,我們會再參酌剛剛委員的意見來研議,看看能不能有一些需要公布的資訊,尤其是它還沒有文化資產身分,可是它有所謂的暫行文物身分,對這部分我們會來研議。至於博物館的部分,可能是另外一個議題,我們會與博物館界討論,部裡面也有相關的主管司,我們也會朝委員的意見來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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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我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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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沒有聲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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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指引訂出來,以後就不會有這樣的爭議──有聽到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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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的聲音可以聽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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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這部分請部長及文化部一定要研議,訂定這樣的指引規範,以後會定期公開訊息,就不會再有隱匿這樣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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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部分我們會跟文資局一起來討論及研究,還包括學者專家,一起來訂這個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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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剛才多位委員都很關心的,兩廳院在對身障者友善的部分,是不是做的不及格?部長,剛才委員都跟您建議過了,我這邊還是要建議一下,我希望文化部主管所有表演廳所,應該全面檢視協助身障者的SOP,並且要加強教育訓練,工作人員應該具有的同理心,在這個事件裡面完全沒有感受到,所有的廳所一定要重新檢視無障礙設施,不要讓身障朋友很開心地進表演廳所看表演,卻是很傷心地離開,這部分是不是也請部長在檢討過後一個月內,提供給本辦公室一份書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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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可以,沒有問題,我們會來檢討,並將書面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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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本席這邊跟您就教,對於AI生成圖片,您的瞭解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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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不是這部分的專家,但是我知道它現在在藝術界引起很大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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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對。在今年9月,有人運用AI軟體生成一幅畫作,在美國科羅拉多州博覽會的美術比賽中,擊敗其他20位藝術家,贏得第一名的藍色絲帶及300美元的獎金,引起相當大的討論。第一個,大略來講,AI圖像生成器就是透過一種演算來產生圖片,所參考的訊息就是網路上數以萬計的圖片,這會不會有二創跟侵害藝術家的疑慮?第二個,目前文化部理解的數位藝術討論之範圍,是不是應該更廣泛?數位涉及的範圍很廣,現在包括圖片、影片到音樂,都可以用AI產出,這有很多跨部會領域的議題需要去處理,但是AI圖像未來會不會直接損害到藝術家的創作權益?文化部是不是要更謹慎地思考,也更廣泛地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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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是一個新興的議題,其實在藝術界也是見仁見智,有些人很樂見有AI這樣的輔助工具,但是現在AI能夠產出比原作還要更好的作品、更像的作品,所以也產生很大的問題,像剛剛委員所講的,包括版權的問題、著作權相關的問題,我們會密切注意這些問題,因為AI不只是對於文化內容作品產生影響,同時對於整個產製的流程也產生很大的變化,這裡面牽涉到很多版權、著作權相關的問題,我們都會密切注意。不過對這部分,我們大概只能夠先做一些研究跟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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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本席也要強調,如果今天的作品有多少成分是透過AI生成,跟會不會造成其他藝術家權益的損害,這是兩件事情。國外也有藝術家表示,所謂的藝術應該是自己畫出來、是人畫出來的,而不是用AI代替人來進行繪畫,這有悖於藝術家的精神,這部分本席也希望文化部可以納入評估。本席請教部長一個問題,如果說今天有一場比賽,像音樂、歌曲創作或是畫作,他透過AI生成作品,可以來參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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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現在還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目前是不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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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因為用AI生成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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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前兩天國際上好像有一個這樣的案例出來了,他不但去參加比賽,而且是虛擬的人物得到首獎,也引起很大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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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對,就像本席剛才跟您分享的,在今年9月,有人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的美術比賽中,用AI生成的畫作得到第一名,贏得了第一名的獎金,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如果以後有歌曲創作或是畫作的比賽,透過AI生成的作品可以參賽嗎?相較於一筆一畫完成的畫作,或者是用一個音符一個音節慢慢寫出來的旋律,用AI生成的作品可以當做一樣等位的作品嗎?他有參賽資格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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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再研究一下,好不好?因為AI生成的作品其實一開始也有人的貢獻,再加上AI演算,出來的東西也要有人演唱或改編,所以這裡面產製的流程相當複雜,這些版權應該如何處理,我們要經過很多實驗。事實上,我們在花蓮文創中心也設置了一個音樂基地,降低一般民眾進入音樂的門檻,有用AI協助,大家創作他的歌曲,可是創作出來的歌曲並不是完整的東西,還要經過人再加以修飾,所以這中間的版權究竟如何算,大家可能還是要去做一些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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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本席建議文化部應該納入評估,要很謹慎的思考這樣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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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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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AI生成的作品跟人完全用一筆一畫完成的畫作或是用一個音符、一個音節寫出來的旋律相較,應該不是一個等位的作品,但是怎麼樣區分?或者說它裡面有多少成分是透過AI生成,多少成分是人工產出?這個部分我相信經過剛才的討論,部長也有自己的概念。這樣的作品跟實際上的藝術創作怎麼區隔,希望文化部要跟更多人討論,希望能夠有一個共識。科技一直在進步,這樣的爭議難免會產生,以後文化部面對這樣的爭議時,你們該如何釐清跟界定?你們自己本身一樣要有一個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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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這個標準還是應該隨著情勢的發展、科技的發展跟藝術界溝通,因為這個問題會越來越複雜,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評估跟討論才能形成比較明確的政策。謝謝委員關心這個問題,這個問題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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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秀寳召委,時間到了,要再延長一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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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可以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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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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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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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2-7 |
speakers | ["鄭正鈐","萬美玲","吳怡玎","林奕華","黃國書","林宜瑾","王婉諭","何欣純","范雲","吳思瑤","陳秀寳","張廖萬堅","賴品妤","陳椒華","游毓蘭","邱顯智","高金素梅","楊瓊瓔","陳明文"] |
page_start | 443 |
meetingDate | ["2022-11-10"] |
gazette_id | 111105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502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文化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四、審查 112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 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預算案 |
agenda_id | 11110502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