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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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9時18分)林秘書長早。最近因為懲戒法院對於丁允恭案的宣判,引發了大家對於一些有權勢者涉嫌性侵、性騷的很多的檢討。我們也知道過去媒體報導了很多司法界性騷擾的新聞,有高等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的性騷擾,還有臺中地院法官助理性騷女同事,也許有些案件不是今年發生的,但是凸顯出我們最需要講公平、正義的法院,卻是在燈塔下最黑暗的地方。這些經過媒體披露的案件,司法院當然依法給予適當的懲處了,請問秘書長,究竟在司法體系中,法官是金字塔頂端的一群,其他職系遭受不公平對待往往是敢怒不敢言,法院或司法院本身有沒有澈底的去調查各級法院還有沒有類似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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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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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如果有相關的事證,我們都會一一詳查,並且嚴辦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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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裁判書算不算是相關的事證?比如本席上個月曾提過一個案子,家事庭的法官在裁判書裡面記載了一些內容,也請司法院調查,但司法院回復本席這只是雙方的攻防。裁判書裡面的內容到底算不算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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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提到的是臺北地院家事事件的一個裁判書,內容涉及到婚姻的爭執和未成年子女的身分資訊,之後已見諸媒體報導。我們參諸公政公約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的規定,以及兒少福權法第六十九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等保護家庭及未成年者身分資訊的規定,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兒少的資訊包括住所、親屬,如果是父母,就包括父母姓名或其關係等。為維護未成年子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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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請簡要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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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健全成長發展空間以及最佳利益,希望委員能夠諒解,我們會儘量避免提到判決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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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本席建議,對於司法官的性平意識,司法院恐怕要更加地敏感。蔡副院長是刑法大師,他在「法官倫理規範與實踐」一書中還特別強調,法官倫理規範是提供法官職務內外行止的準據,用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如果一個法官的品操出現嚴重瑕疵,甚至已經涉及犯罪行為,他在法庭上的訴訟指揮以及各種判決,根本就毫無司法信用可言!因此,若逾越比例原則進而損及司法形象的法官,就應該按照法官倫理規範第五條懲處。 |
我要請問秘書長,接二連三的司法風紀問題,是不是已經呈現了系統性問題?不是只有一句話,我們常常聽到秘書長說那是個案或者尊重獨立審判等,要如何讓人民相信法院是公平的?還是一定要像石木欽一樣,讓監察院、懲戒法院介入,外界才能看到白色巨塔裡面的種種黑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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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大概在關心這個案件我們有沒有進行調查,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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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是談通案,不是談個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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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通案的部分,如果有證據的話,我們就會查到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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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這些案子,我都很希望你們就通案上,不管是涉及性侵、性騷擾這些,或者是法院的法庭在審判期間有一些歧視性言語,司法院能夠提供書面檢討報告給我。這份報告的內容不要用複製、貼上的方式,我要知道的是每個環節的處理細節,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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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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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剛剛談到倫理的問題,我突然發現我們很多法院的院長之期別低於資深法官。請問秘書長,現在各級法院的院長遴選方式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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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當然我們以擇優且適任為前提,用人唯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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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倫理或期別是不是一個考量,我的簡報上面有列出來,你們用人唯才,其本身品德操守與審判品質的影響比例為何?期別或年資、出身的學歷會不會列入考慮?就院長的遴選,不列入考慮的話,如何帶得動整個法院的資深法官,會不會影響院長在推動司法行政事務上的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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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期別或是資深、資淺當然也是一個考慮的因素,但它不是絕對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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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三不五時也會出現!警政署以前曾經出現過,比如侯友宜出來的時候,內部就有很多他的學長、是在警政署或其他縣市,包括現在的黃明昭也是一樣。不過法官跟警察都一樣,是要為人民服務、伸張正義,所以用人唯才,剛剛秘書長講的我非常同意,但他在領導統御上面有沒有可以服人之處,恐怕也很重要。 |
本席針對林智堅案要提出一點看法,這是社會矚目的事件,調查官余正煌自行提告前新竹市市長林智堅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臺北地方法院法官開庭的時候,竟然要求余正煌的律師團要提供林智堅的個資,包括他的戶籍資料、真實姓名,如逾期要駁回自訴,引發社會嘩然。外界在問,全世界都知道林智堅是誰,居然要求這個?到底是要顯示官威還是什麼?程序上他如果不提供的話,就要駁回。這樣子的狀況尋常嗎?還是秘書長又會說這是法官審理的獨立判斷?外界都解讀這叫刻意刁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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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關於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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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又要講是個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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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我們是司法行政機關,不適合就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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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不適合,對不對?是不適合,因為全國都說這不適合,於是我們就看到法院唾面自乾,因為11月4日的報導,後來他們自己就轉彎了,的確法院裡面都有提供這些可以查個資的系統。 |
本席也要提一點,前年綠媒要抹紅我,說是去施壓移民署、我的學生們,當然他並沒有講是警界出身的人。為此,我提起自訴、委請律師,一審我勝訴。那上面所講的有警大學生說非常困擾,但本席在警大教書這麼多年,只有在幫學生,從來沒有施壓過,你隨便去問都知道。一審那時候,被告說他沒有指涉是誰,因為警界出身的立法委員很多。其實他就是在影射!陳雪生委員雖然在臺北市中山分局服務過,但他是會計室主任,所以真的在警大教書、警界出身就只有我一個。一審勝訴之後,二審我出庭的時候,雖然有委請律師,但那時法官開庭表定是30分鐘,在第5分鐘,我就請律師跟庭上說我到場了,可不可以容許我做一些陳述,卻被制止,因為覺得我在增加書記官的工作負擔,還要讓他打字等等,所以就被制止了。我要說的是,我個人到現場想要陳述,無論我在那邊等多久都沒有關係。雖然你又會說這是個案,連我要陳述,法官在庭上都制止了,更何況一般的老百姓!許宗力院長說審判者要有一顆柔軟的心,雖然您剛剛的報告說,現在有專家或是國民法官參與,但是在法庭裡面很多法官作威作福,自以為比上帝、比皇帝還大,我覺得司法院要好好地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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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
請黃委員世杰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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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15 |
speakers | ["陳歐珀","游毓蘭","黃世杰","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洪孟楷","林德福","吳玉琴","李貴敏","劉建國","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陳以信","高嘉瑜","李德維","張其祿","陳椒華","鄭運鵬","周春米","陳玉珍"] |
page_start | 205 |
meetingDate | ["2022-11-14"] |
gazette_id | 11110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6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 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書案 |
agenda_id | 111106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