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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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0時58分)請教金管會黃主委,最主要的問題在於明年車險、火險等各種保險費率都可能會上漲,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防疫險慘賠,請問主委有掌握明年保費上漲的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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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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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關心這些險種會不會上漲跟防疫險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不同險種不能互補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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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沒有錯,不能互補,但是現在保險公司就拿這個理由把明年的保費包括各種商業險、工程險、傷害險、火險、車險、醫療險全部都要漲價。所以我現在要問的是,金管會有沒有掌握這些保費到底漲價的依據是什麼?你們有沒有去瞭解這個漲價有沒有理由?因為依據相關的規定,財產保險業保險商品設計自律規範第五條,或者是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二十四條都有規定,金管會也應該要求他們提供這些資料作為保費調整的依據,所以照理說各種保險之間基於風險互助的觀念是互相填補,但是不能把防疫險的理賠拿來作為其他保費上漲的理由,我想主委也是這樣認為。確實大家也說從921大地震到納莉風災、到現在,從來沒有這樣普遍性上漲的狀況,而明年可能就是最嚴重的一次,原因就在於防疫險慘賠。所以我要請問的是,主委對於這個狀況有沒有瞭解?也就是產險公司這樣漲價到底有沒有理由、有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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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非常感謝您關心這些民生的議題,可是您講的前提是明年保費將普遍上漲,這應該是一個還要去驗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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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我現在問你有沒有掌握,因為新聞媒體不斷地報導,產險公司也都出來講話,表示因為產險的防疫險慘賠,如果再保公司要在其他險種費率上討回來,以其他理由喊漲不是不可能,他還說:「只是裡面有多少是轉嫁防疫險,你不會知道」等等。這些媒體的報導非常多,我想主委也不會沒看到,對於民眾來講,就會非常關心難道這些產險公司可以把自己沒有做好風控的防疫險慘賠成本分攤到由民眾來負擔嗎?賠的都是民眾,賺的都是保險公司,這樣對嗎?所以希望金管會能夠去瞭解這些業者到底狀況怎麼樣。
我們也接獲包括產險公司內部人員的爆料,指出現在產險公司特別透過出險的狀況去增加保費。例如車險快到期了,業務員就會問要不要用出險換取免費的鈑烤、鈑噴,後面就是上下交相賊,包括產險公司跟車廠之間就可以因此多賺一筆維修費,也可以乘機提高保費,吃虧的永遠都是民眾。金管會對於這個亂象有沒有去瞭解?你們如何遏止,防止他們藉由這個理由調漲保費,變成羊毛出在羊身上,吃虧的永遠是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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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還是再次跟您報告,防疫險的損失是不可以轉嫁到其他險種的。至於其他險種有沒有可能會漲,您那麼關心,我們會找產險公會瞭解一下實際的情況,基本上我們是不允許這樣轉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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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主委,你這樣講,我接受,就是防疫險的損失不能轉嫁到其他的險種,但是現在他們就是拿這個理由,誰來幫我們監督、把關他們沒有轉嫁?我希望金管會幫我們監督他們沒有轉嫁、他們確實有依據。
我讓你看另外一個案例。因為疫情的關係,在三級警戒下,民眾少開車,車險損失率大幅降低,業者還笑稱收取12個月的保費,只要承擔10個月的風險,哇,爽歪歪、笑呵呵耶!結果這樣子,他們現在還要漲保費!理由是什麼?不要跟我說這與防疫險沒有關係,前一天還告訴我警戒下民眾少開車,笑呵呵地說因此賺得更多了,現在你告訴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漲價。所以我覺得金管會不能睜眼說瞎話,理由就在於他們明顯就是拿防疫險的損失轉嫁到我們民眾身上,他們還告訴我們現在少開車,車險的損失率降低了,然後卻用另外一種方法,透過業務員去告訴民眾如果都沒出險,就幫民眾鈑烤。
所以我請你們提供在保險到期前幾個月內的出險資料、紀錄等等,你們本來說要提供,後來也沒有提供。這個資料是最明確的依據,就是到底保險公司的保費訂定有沒有依據、有沒有理由。我們要求你們提供相關的資料,包括和泰、富邦、第一產險(裡面還有官股的產險公司)、兆豐、華南產險所承保的「乙式碰撞險」之車險損率、契約到期前3個月之出險率,你們承辦人員本來在電話裡面跟我們說可以提供3個月,結果後來書面回復給我們這是營業資訊,不能提供。請問主委,為什麼會這樣?是長官認為不要提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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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就我的瞭解,我看到的也是這些是營業資訊,每個公司有他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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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們在問的時候,你們的承辦人在電話裡面說可以提供,而且還跟我們說只能提供3個月,我們還說好,所以才發這個文;結果你們回文的時候跟我們說這是營業秘密,不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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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我再洽保險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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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我們為什麼要瞭解這個?就是因為有這樣到期前刻意出險去提高保險的理賠率,藉此增加保費,現在的問題就在這裡,這個貓膩在這裡!所以我請金管會瞭解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尤其是出險率在到期前3個月特別高,原因是不是就是因為詐領保險的狀況?這就是金管會要去查的地方,所以我請主委去查清楚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藉此來提高保費,剝我們消費者的皮,主委可以去瞭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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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委員的垂詢,我們會去瞭解,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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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好,大概多久的時間可以跟我們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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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可能給我們一點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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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一點」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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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1個月之內給您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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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1個月,就是年底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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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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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然後金管會罰款創4年新低,3件大案罰5,200萬元;過去每年平均都有罰到三億多元,今年到現在只罰了2億849萬元,難道我們的金融業者現在都這麼風平浪靜嗎?包括國泰世華兩年內5度發生ATM大當機,到現在也沒有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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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有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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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還沒有開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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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年底前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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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對呀,這些大案子有沒有罰?防疫保單之亂發生到現在,今年5月金管會表示已經啟動專案金檢,請問到現在有任何一家產險業者被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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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這個都還在處理的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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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這些造成民眾民怨沸騰,也就是說,防疫險之亂演變到火險、車險還要漲價等等,到現在沒有看到金管會對他們下重手,還幫助這些壽險業者做資產重分類,把淨值做帳面的美化。現在金管會表示要開罰沒有公開重大資訊的情形,證期局發言到現在,9月30日就應該要公告了,今天已經是11月14日,到現在還沒有公告,請問什麼時候要開罰?這個案子到底又要拖多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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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請幾家壽險公司陳述意見,大概要到月中才會回函,時間還沒有到,回函之後我們會彙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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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陳述意見有沒有包含他們在9月30日號稱召開董事會的內容到底是什麼?據我們進一步的瞭解,針對金融資產重分類,金管會到底做過哪些討論?對於你們的會議紀錄,你們也不提供。我問9月30日為什麼同時有6家壽險公司改變經營模式,內容到底是什麼?你們的回應是,9月29日你們有電告壽險公會轉知會員要注意經營模式改變的規定。你們在9月29日就知道經營模式改變了,這跟資產重分類相關,所以你們提前告訴業者要趕快做經營模式的改變來適應資產重分類,這是你們寫的耶!所以並不是這些公司要做經營模式的改變,而是你們在9月29日打電話告訴他們,因為IFRS9裡面關於重分類很重要的是經營模式的改變,所以這些業者是配合你們金管會在做經營模式的改變,你們在教他們怎麼去做這些規避法令、甚至違法的事情。其次,董事會的召開至少要7天前通知,結果你們在9月29日打電話通知壽險公會,而9月30日這些公司就能夠同時召開董事會,這要怎麼辦到?主委,你可以回應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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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有的董事會不見得……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請他們陳述意見了。至於為什麼9月29日打那個電話,是因為原來有一、二家保險公司對這個是關心的,我們覺得根據第九號公報其實是可以依照這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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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所以你們在指導他們嘛!他們在指導他們要做經營模式的改變才能適用,所以他們在9月30日趕快召開董事會公開經營模式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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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我們只是周知,讓每一個公會的會員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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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你們在上面寫得很清楚,就是有關於時程要注意重分類的時程,還有高階管理階層對經營模式改變的規定,這都是你們自己寫的:「本會於9月29日電告壽險公會」,你們直接告訴他們要做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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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沒有,每個公司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採取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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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就是因為你們告訴他們,他們才決定原來資產重分類就要做經營模式的改變,然後才有後來的董事會,所以這個董事會的召開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它根本就是違法的,而且是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之下事後去補的。所以這個董事會,第一個,有沒有真的召開?第二個,有沒有在法令規定的期間去通知?如果沒有的話,它可能是一個無效的董事會,這也有違法的問題。所以我希望主委注意一下,財報如果有虛偽不實,或董事會有造假的狀況,今天並不是只有這些公司要負責,金管會不能拍拍屁股地說:「這是你們自己要做的,跟我們無關」,這些公務員可能也有責任,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真的很大,我一再提醒主委,不要讓公務員也陷於違法的狀況裡面,這其實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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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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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最後,防疫險到現在的申訴案件已經破3萬件了,你知道這3萬件是到哪裡申訴嗎?就是到金融評議中心,真的是很可憐,金融評鑑中心的案件量暴增,是去年同期的幾百倍,但是裡面有1萬5,000件都來自富邦產險,即申訴案裡面一半都是富邦的案子,富邦自己不處理,還把所有的案子都丟給金融評議中心,我們這邊也接到很多富邦自救會的陳情,有1,000人以上而且還附上DM,當初業務員招攬的時候說可以重複投保等等,結果我們就問金管會,富邦當初有承諾說可以重複投保,對於現在要不要重複投保的問題,你們到底要不要處理?結果我們陸續從5月24日開始去函金管會大概10次以上,全部都回給我們:「富邦說沒有」,都是富邦的傳聲筒,根本沒有調查、沒有金檢、沒有去瞭解,富邦說什麼,你們就回什麼,全部都轉富邦的文給我們,金管會和評議中心都變成富邦的子公司了嗎?都在幫富邦擦屁股、幫富邦收拾善後,然後金管會到現在沒有開罰、沒有處理、沒有金檢。
這些可憐的業務員當初邀保還要幫忙簽切結書,要同意才能夠承保等等,就算他簽了切結書,可能公司還有差別待遇,所以這些業務員也被如此壓榨,到現在我們金管會都沒有處理,所以大家會覺得非常不公平。這些財團「吃人夠夠」,我們的業務員、我們的保戶都是受害者,但是沒有人幫我們主持公道,我們期待金管會能夠發揮金融監理公平正義的功能,幫我們申冤、主持公道,但是我們只看到你在幫他們改淨值、重分類,告訴他們要趕快處理,但是沒有看到你幫我們的保戶申冤、主張我們的權益,所以我希望金管會能夠硬起來,不要再當富邦的傳聲筒。我們發文到現在,問你什麼問題,你都說富邦說沒有就沒有,是富邦說了算嗎?主委,你們有去瞭解富邦到底在這幾次防疫險裡面,不管對待業務員、對待保戶的態度是如何囂張、是什麼嘴臉,為什麼到評議中心裡面有一半、近1萬5,000件的案件都是富邦的?如果今天富邦可以在臺灣這樣我行我素,它怎麼樣都沒有關係的話,其他壽險公司、保險公司也會有樣學樣,認為富邦可以,為什麼我不行,這樣的話,到底誰來幫助、解救我們的保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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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主委用書面回答,好不好?已經超過5分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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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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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委員嘉瑜:謝謝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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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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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0-14
speakers ["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李貴敏","張其祿","高嘉瑜","羅明才","鍾佳濱","賴士葆","曾銘宗","林楚茵","楊瓊瓔","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李德維","郭國文","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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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14"]
gazette_id 111106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6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 防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中華民國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 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二)信託基 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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