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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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1時11分)林秘書長好。我今天要就兩個議題來跟秘書長討論,有關於如何減輕司法負擔,研議刑事自訴調解先行,我想這個部分司法院應該也做了很多的政策調整。我要舉的例子是「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上會期我們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是實施日期還沒確定,這也是我們首度納入了刑事案件強制調解的法令,我覺得這個部分對於減少案件進入司法審理程序應該是很有幫助。因為過去醫療的爭議事件、刑事事件大概都是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或者是跟法院提自訴,但現在要交付調解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立才會到地檢署及法院處理。這是本席推動「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一直想做的事情,能夠讓訴訟減少,也讓家屬跟醫界可以在專業的調解委員會更充分地瞭解,對醫療的爭議可以在那邊先行處理;除非真的是調解不成,才會進入到訴訟程序。這部分是我們對醫療爭議的處理,朝這樣的方向進行,也要跟秘書長請教,是不是在同樣的過失傷害中,只有醫療事件的爭議是調解先行?其他類型的過失案件是不是也可能比照醫療爭議的案件,朝調解先行呢?請問秘書長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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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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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好。我先跟委員報告,這幾年我們一直在努力推動調解,從調解成立的件數來看,地方法院辦理的調解包括一般民事跟家事的調解,106年調解成立有5萬484件,到110年調解成立的件數,增加1萬5,000件,達到6萬5,037件;高等法院受理移付調解的成立件數也從106年的813件,增加到110年的1,930件;甚至我們的最高法院也從去年3月開始啟動移付調解程序,到了9月,成立的件數也有40件,這是我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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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聽起來在調解先行的概念有微幅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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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不能說是微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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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剛剛聽到的數字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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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如果以106年到110年來看,從5萬件成長至6萬5,037件,這是一個大幅成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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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秘書長,我今天的提問是在德國的制度中,對於自訴案件需要調解先行,只有經過調解不成立才能提出自訴,這是德國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對於非法侵入住宅罪、侮辱罪、妨礙書信秘密罪等罪有這樣的要求。另外,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7號解釋大概也提到,法律為了防止濫行興訟致妨害他人自由,提出針對刑事自訴的案件是否應先行調解,屬於立法自由形成的範圍,從此論述來看,我也要提醒你們針對刑事自訴的案件是否有調解先行的必要性,你們有沒有進行相關的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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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對委員的這個想法,我們一定會帶回去研議。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德國把自訴案件限縮在侵入住宅、侮辱、妨礙秘密、傷害等特定犯罪類型,所以他們要調解先行,主要的原因是這些都是侵害個人法益,而且是比較輕微的犯罪類型案件,我們的部分會比他們寬一點,我們的自訴程序是不是要做這樣的變革,我們會帶回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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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請您再做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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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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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接下來,我要針對國民法官中關於無障礙空間或無障礙的協助。明年就要實施國民法官了,我們也知道司法院一直緊鑼密鼓的籌備,但我擔心萬一抽到的是身心障礙者,環境如果是不友善的、沒有無障礙環境的設施或無相關的輔助來協助,會不會變成不附理由,直接排除身心障礙朋友參與國民法官的角色?這部分有沒有可能?因為我現在看到很多團體向我們反映,國民法官的法庭環境充滿了一些障礙,比如說還是有階梯,可能還有走道很小,根本擠不進去,加上桌椅都是固定的,他們根本沒辦法推輪椅進去,這部分你們有沒有做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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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目前全國已經完成28間的國民法官法庭,包括相關連的場域,而相關連的場域是選任室、個別詢問室、休息室、評議室,我們敢保證每一間都經過我們一一踩踏過,對於身障朋友在使用上絕對是沒有任何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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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秘書長這樣的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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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也就是門進得去,階梯只要是使用輪椅,我們如果稍微推一下,他就可以自己到定位的平面上,所以當他是國民法官的時候沒問題,當他是旁聽席的人也沒問題,在旁聽席我們還可以透過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第四條第三項指定特定席位給這些身障朋友使用,在這一方面,我們都已經安排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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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秘書長,您這樣講,好像都沒問題了。 |
最近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的結論才剛形成,在身權公約中,對於近用司法的部分,其實也有幾項建議跟司法院有關,像在66點的部分,有幾點還是要提醒司法院,是不是你們有組成無障礙措施的諮詢委員會?因為您剛剛說都沒有問題,但各類型身心障礙的朋友是不是有去踩踏過?因為我覺得你講的沒問題,都是從我們的觀點認為沒問題,可是真正的身心障礙團體自己去推輪椅,或是障礙者親身去走一趟,就會知道問題在哪裡。過去我們推動無障礙環境都是這樣,就是要邀請團體一起來看看這樣的環境OK不OK?您剛剛講的有階梯,我就覺得不OK了!因為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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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那個階梯我們會另外設無障礙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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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還會提供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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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那個沒有問題,那是活動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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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因為今天很難得邀請各地院的院長們都前來,我們真的很希望能夠在司法近用上,對於身心障礙朋友,是否能成立諮詢委員會,讓專家跟團體能夠協助法院看看無障礙環境設置得怎麼樣;另外,當然是法官學院也能夠有指引及培訓課程,還要訂定相關的指引;另外一個部分是團體也提出,對於障礙者要到法院,其實是需要交通協助的,這部分國際審查委員會對於司法院也做了這樣的提醒,所以也請秘書長帶回去跟各法院來進行溝通,讓我們的法院是無障礙的、可近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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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當然委員這些寶貴的意見,我們都會帶回去研議,事實上因應身障權利公約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們在110年11月23日就發函給各法院,要求按照法院各類法庭設置無障礙席位的指引來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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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其實最重要的還是要團體跟專家一起去看一看,我覺得那才是最實際的,讓他們體驗一次,你就會知道哪邊有障礙,我們一起來幫忙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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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部分我們很歡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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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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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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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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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15 |
speakers | ["陳歐珀","游毓蘭","黃世杰","江永昌","林思銘","曾銘宗","洪孟楷","林德福","吳玉琴","李貴敏","劉建國","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陳以信","高嘉瑜","李德維","張其祿","陳椒華","鄭運鵬","周春米","陳玉珍"] |
page_start | 205 |
meetingDate | ["2022-11-14"] |
gazette_id | 11110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6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 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三、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2年度預算書案 |
agenda_id | 111106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