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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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2時9分)我想我們問到哪裡,就請財政部、金管會等相關單位自行回答。首先針對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部分,我們在基層服務處隨時都會接到民眾說被詐騙了,我們真的很難過,越基層的民眾及一些年輕人,分成這兩個部分,有這麼多基層民眾被詐騙,他一生的積蓄一下子就不見了,帳戶的錢被轉走了,第一個問題是我們要怎麼監管?第二個,看到柬埔寨的事件,我們真的很憂心,很多年輕孩子不管從各縣市到哪一個縣市,都有人頭帳戶問題,據聞一個網路人頭帳戶的行情已經是15萬元到28萬元,有這麼高的誘因,難怪很多人會落入這個陷阱,我真的很難過。我們之前才救了一個孩子,他收到電話要他去工作,要他到臺北開一個帳戶,真的到臺北然後失去聯絡,還好員警想盡一切辦法,運用電信網路找到這個孩子,把他救回來,但他已成為網路帳戶的一個人頭。第二個議題我要請問,像這樣的情況,這麼多年輕孩子成為人頭帳戶,成為警察列管且為有問題的警示帳戶,在此期間,發覺有問題時,請問金管會財主單位,這個時間到底是多久?你們馬上、立即可以通知,要不然等到被列為警示帳戶時不知道已經騙了多少人、洗錢了多少次。請先回答這兩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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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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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剛才其他委員也有垂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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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個太恐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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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警示帳戶需要警政單位通知金融機構然後才會列入,因為它會限制存款人本身的權利,所以分際要拿捏得很清楚。可是剛才委員也有提醒,在有一些徵兆之下就可以去瞭解,不見得要等到警方通知,而直接可以透過一些徵兆提醒銀行業在櫃員這端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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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這非常重要。等到警方通知已經犯罪無數次了,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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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謝謝您的提醒,我們也會儘快跟警政單位連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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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們還要多久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趕快研議相關方案出來,以正式的記者會告訴社會大眾,至少會有嚇阻作用,政府已經開始在規管了啊!
在你回答之前,我還看到了一個社會面向,我很替未來的年輕孩子緊張,未來年輕孩子要創業,到銀行去都是信用度不足,這些孩子該怎麼辦?這個面向很恐怖耶!所以請告訴我,要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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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其實我們當初推網路銀行,也是希望對信用小白有一些普惠金融的目的,因為不見得要有collateral(抵押品),也許有些繳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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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深怕合法卻變成非法的掩護者,這是我們最怕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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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銀行不會,如果是我們監管的金融機構,它是不會做這些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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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你們跟警察研議,多久時間可以告訴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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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會努力且儘快,剛才另外一位委員要求兩個禮拜,我們就在兩個禮拜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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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兩個禮拜內跟警政單位溝通警示帳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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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要瞭解有沒有可能在警示帳戶通知之前,就有相關徵兆可以提醒銀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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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至少可以遏阻一件也就贏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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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想大家都是以同理心關切這個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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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所以這個方案就在兩個禮拜內告訴社會大眾我們預計要怎麼做,讓大家可以放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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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儘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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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真的要救這些孩子,全力努力而不是儘量,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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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全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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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衍生出來的問題真的令我很憂心,如果讓我們所有的孩子都變成信用度不足,銀行也沒辦法協助他創業,這是很難過的一件事情,這問題很嚴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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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另外就是實施普惠金融讓創業的年輕人能夠得到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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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啊!部長,我有提一個案子,在銀行有很多投資型、定額保單等型態或者針對買定型化契約保險者,從這看到了問題,你們每個月或是一季通知被保險人,是以平信的方式,對不對?但基層有很多人反映,在發生糾紛時銀行都說我有寄給你,你自己要看啊!問題是所寄的平信,要如何證明有沒有收到、你們有沒有寄?針對這個問題本席有提案,關於錢的投資,你們應該用掛號讓大家知道,只用平信寄,到時候會產生一大堆糾紛,請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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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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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這不只是公股金融事業,民營事業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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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當然,都一樣啊!你們現在統一都是用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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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可能請銀行公會、壽險公會或是相關的公會訂定一個共通標準,這也和金管會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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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對,金管會要想到糾紛這麼多,銀行業者表示有寄出,可是承保人卻沒收到,因此去找郵局,郵局說這是平信,所以沒有依據。請你們去研討要採什麼方式,不要再造成類似糾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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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通知的方式很多,有的是用電子郵件通知、有的是用信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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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我們就信件的部分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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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討論一下怎麼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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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很多長輩像是阿公、阿嬤,因為你們來招攬,他就投資了,可是他從來沒接到相關通知,但你們都表示有寄通知,我問了才知道你們是寄平信,平信誰會知道有沒有收到?不要再製造這種糾紛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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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我們照委員的提示找公會研究可行性,討論是不是可以用掛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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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多久時間可以告訴本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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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這需要找公會,我想1個月之內給您報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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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好,1個月內跟我們說明。本席的用意是要保護銀行的從業人員,但也要保護業者,這中間既然有糾紛,就應該好好的討論,這非常重要。
最後一個議題是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金管會有公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但我們看到近期發生收到銀行信用卡契約變更通知,要求消費者同意銀行將卡友及保證人個資及往來資料提供給銀行有往來之機構,並列舉相關機構包括LINE、FB、IG等通訊軟體及社群平臺,如果不同意將終止契約。主委,你是否認為銀行應該要保障消費者的個資安全?如果這全部都公開,是不是會個資外漏?還是你們可以研議哪些部分是個人有權利認定不能公開?要不然金管會同意後,所有的銀行團、壽險團全部要依照相關依據,若沒有依照相關依據勾選全部同意,那就要終止,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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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類似這個定型化契約都是以個人同意為前提,或者是有選擇權利,這部分我們已經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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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這你說的喔,有在錄音、錄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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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有關這個問題是有委員提出,我們最近就會找銀行業者開會討論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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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要講清楚,現在的執行是統統都要勾選同意,如果沒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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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的確,您所指示的這個部分是不對的,我們會找業者來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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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們去溝通好不好?因為消費者只有乖乖聽話,但他會怕啊!如果連LINE、IG、FB全部都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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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消費者當然有選擇的權利,不能不選擇就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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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說有選擇的權利,所以你們要跟執行單位好好討論,好不好?一定要討論,對人民要遵守信賴保護原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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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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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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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0-14
speakers ["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李貴敏","張其祿","高嘉瑜","羅明才","鍾佳濱","賴士葆","曾銘宗","林楚茵","楊瓊瓔","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李德維","郭國文","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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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14"]
gazette_id 111106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6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 防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中華民國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 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二)信託基 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agenda_id 111106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