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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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2時19分)首先請教黃天牧主委,本席一再關心酒駕保險的問題,酒駕零容忍是國民的共識,每酒駕1次隔年汽車的強制險會加保費3,600元,使得車主會約束駕駛人,對嚇阻酒駕也有相當的效果,可是機車酒駕的問題一樣很嚴重,但是好像對他們的酒駕並不會提升強制險的保費。所以本席要直接要求,我覺得政策要平衡,所以請金管會即刻檢討,會後再給我一個報告。
接下來我要問的也是希望透過保險來提升我們交通安全的問題,因為根據運安會的調查,危險駕駛的重大違規,例如惡意逼車、嚴重超速、蛇行等,這是道交條例的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對於交通安全的危害其實是不亞於酒駕的,所以也應該比照酒駕來加保費。金管會的草案是嚴重違規,而且要出了車禍才會加保費,如果比照這樣的機制,是不是酒駕也要出車禍才會加保費?但是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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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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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首先,有關委員剛才提到機車酒駕的部分,我們有在評估,至於重大的違規事故是不是要加費,其實在院裡面討論整頓交通秩序、道安秩序時是有提出這個想法,我們也提出這個構想了,可是相關公會有很多反彈,因為這些貨運公會或是租賃車公會覺得這會增加他們很高的不確定性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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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他們只要不違規,哪裡會加到他們的保費?尤其職業駕駛人更應該有這樣的責任。甚至於本席還要更具體建議,因為現行的保費分10級,第一年加保,你列為第4級;出險一次,隔年升為3級:出險二次,加6級,但是沒有出險的只降1級,不符合公平原則。所以不管是貨車運輸公會或者是其他的公會,其實對於優良駕駛,你們要給他們誘因,讓大家都有守法的動機,所以我要建議你們在討論時,其實要修正,有出險跟無出險的,升級跟降級要平衡,不可以升級升得很快,降級降得很慢。另外,剛剛講到在行政院跨部會的道安改善專案會議裡面,其實很多專家學者都跟本席持相同的看法,我上次也請教過主委,但是保險局局長也是說保險公會不同意。其實我們過去在美國讀書,我們都知道美國的保險是從人不從車,現在在臺灣之所以會有這些問題,最主要就是我們從車不從人。我覺得在制度上的改變才會是最有效的方式,我們希望能夠透過保險的政策工具來達到防制交通事故的目標,這部分併同剛剛的建議,請金管會於一個月之後給我一個比較正式的答復。
接下來,在剛剛曾銘宗委員質詢時,本席聽到你們都很希望警察能夠給你們一些徵兆,讓銀行業者或者是銀行局可以幫助現在我們國人覺得最可怕的詐騙案或者是臺版的柬埔寨案。其實我們看到最近警察所破獲囚禁61人,並且有3人被虐致死的案件,我覺得這裡面已經有足夠的徵兆,今天剛好有許許多多銀行主管在此,所以本席要向主席報告,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蒐集到的一些資料來跟各位說明,現在真的不是像人頭帳戶、借個帳戶那麼簡單,詐騙集團把他們糾集在一起,他們拿到個人存摺之後會有三部曲,第一部,他會把出賣帳戶的人頭帶到銀行臨櫃去設定約定轉帳;第二部,設定網路銀行;第三部,他還會調高網銀的最高交易額度跟ATM的提款額度。像本席有時候要轉帳給我的同仁,我沒有去設約定帳戶,一次最多就是5萬元,轉了10萬元就就到達當天額度上限。可是他們逮到的這群人,也不是抓到的,他們誘捕到的這些人都是社會非常底層的,他們可能是無業、可能是低薪收入者,可是詐騙集團為什麼要把他們控制起來?因為還要等著做一些認證,那個認證真是是聊備一格,會接到電話問他是不是本人,然後居然銀行的簽帳卡也就是網銀的額度一天可以轉帳到999萬元。其實在座很多很多的董事長都知道洗錢防制法,艾格蒙聯盟(EG)規定,只要是臨櫃提存50萬元以上都會問,可是對ATM跟網銀,你們沒有在管。
第二個,這些受害人的身價是999萬元,這群可憐的被害人之所以提供出帳戶,就是因為他們以為把身份借出來,讓人家辦個帳戶,自己就可以拿十幾萬元,很抱歉!因為是99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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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時間儘量控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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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好,最後1分鐘。
所以我覺得銀行業者怎麼可以讓一個過去可能沒有credit background 的人,額度可以調到999萬元?你們也是共犯。最後,針對警示帳戶,銀行跟警方現在有不錯的溝通,但是這些被騙的帳戶要變成警示帳戶,還有一段時間,對於已經有足夠徵兆的非警示帳戶要如何介入,這些都是非常、非常重要。我也一樣要求在兩個禮拜之內將這份報告送給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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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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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0-14
speakers ["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李貴敏","張其祿","高嘉瑜","羅明才","鍾佳濱","賴士葆","曾銘宗","林楚茵","楊瓊瓔","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李德維","郭國文","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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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14"]
gazette_id 111106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6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就「金融業數位轉型下之資安 防護」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中華民國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 營業部分,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二)信託基 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agenda_id 111106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