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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9時50分)部長早安!部長今天的專報第2頁提到,用三大執行重點來刺激藝文消費,其中第三點提到「鼓勵企業出資聯名發行,或購買點數回饋員工及會員。」為文化永續發展一同努力。這部分所謂的回饋員工及會員,他們的年齡跟我們文化禮金發放所規定的18歲有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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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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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不衝突,就是政府編列預算發放給18歲青年,事實上,我現在講的應該是更上位,就是文化禮金其實有三個大部分,並沒有年齡限制,只有政府編列預算發放給18歲的部分是有限年齡,其他不限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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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是分不同方向在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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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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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目前政府編列的部分是只給18歲青年,但如果是企業出資,回饋給員工或會員部分,就不限年齡,而是針對不同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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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不限,就是由出資的企業自己去決定要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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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有關文化禮金政策,很多人都非常關心,從數位券要常態化到目前由政府編列預算的部分,是確定只針對18歲青年。本席相信文化政策形成過程不是只參採其他國家辦理的狀況,而是希望將文化認同向下延伸,培養青年消費文化的習慣,這個出發點、角度非常好,本席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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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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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們的政策概念,部長方才的報告表示是參採義大利的文化補給,以及法國的文化通行證概念,以目前文化部的規劃,使用範圍涵蓋表演藝術、展覽、博物館、視聽娛樂、文創、工藝及圖書出版,其實當初義大利辦理文化補給是有一個背景,當時因為巴黎恐攻,義大利當局希望以義大利的文化文明及歷史底蘊作為擊敗未知愚昧的武器,希望青年可以增加文化認同、堅持文化價值,以抵抗一些比較偏激的想法,這是當時義大利辦理這個文化補給計畫的背景,但我們文化部推動計畫是定位在增加消費人口,這樣是不是我們的動力稍嫌不足?
再來,義大利當時規範的適用範圍有一項是國家公園,文化部是不是思考也把自然文化的體驗納入使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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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我想這個是越多越好,但我們現在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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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現在還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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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當然不考慮,因為第一,預算只有2億元,2億元如果還要分那麼多,其實大家會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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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那不是自由支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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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自由支配,像國家公園就不在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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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但是自然人文不是應該在引導年輕人接觸的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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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是應該,但是文化部優先還是在文化的出版,還包括電影、表演事業、博物館、美術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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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請教部長,你認為文化禮金的推動會不會遇到什麼困境?譬如青年的消費內容沒有預期的那麼廣泛,或領用的人數沒有想像中踴躍?圖片上的這篇文章是法國經貿辦公室文化中心在2019年發布的文章,標題就是「法國的文化通行證施行近一年後,成效不彰」,內容提到領用的人數不如預期,其中消費項目大部分是拿來購買老師指定的課外閱讀書籍,還有購買線上音樂類串流服務,部長,你認為這樣的狀況會不會也成為我們年輕人拿著文化禮金會去消費的項目?這個問題剛才黃委員也非常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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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我們其實也瞭解,法國他們自己也有檢討,因為他們第一年實驗的時候,包括義大利也一樣,情況比我們還嚴重,大概有七成以上都集中在所謂的圖書使用,所以後來他們也慢慢根據實施結果作一些修正,這部分我們一開始就有納入考慮,因為我們有藝FUN券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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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如何確保文化禮金的一千二百元可以實際運用在培養文化認同上,本席覺得非常重要,如何跳脫目前18歲青年已經在消費的項目,讓他們拓展整個文化視野,這是文化部應該多加思考的議題,如果文化禮金只使用在原本已經就在消費的項目,這樣就不算是有達到拓展多元的效果,剛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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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不太清楚跳脫現在的使用範圍之外是指什麼?譬如有哪些呢?國家公園當然很好,但目前不在我們的優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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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這個等一下本席在這邊一併跟你討論。之前本席也質詢過部長,就是根據18歲青年,就是新的藝文消費人口使用藝FUN券的狀況,本席跟文化部要了一些數據,根據110年數位券領用狀況來看,20歲以下的消費人口只占8%,部長認為18歲以下的青年是藝文潛力消費人口,但是從這樣的數據還真的是看不太出來,所以本席認為文化部應該再做更多的政策溝通,把政策拿出來分析。本席沒有反對發放文化禮金,而是認為政策的形成應該要有更多完備的資料、數據來支持,這樣大家才能更肯定、更認同。
接下來再請教部長,之前本席也詢問過關於OPENTIX這個app,看起來20歲以下的會員僅占5%,如果以會員總數五十多萬人計算,也只有3萬多人,這個狀況跟本席剛剛指出的狀況一樣,也許現在的數據是現況,文化禮金發放推動之後,應該會改變而增加,但是以現狀來看,20歲以下的數據還是比較低,如果只想要以文化禮金來吸引年輕人,結果可以改變多少,我想這才是大家比較不能理解的。其實剛剛投影片裡的那篇文章也指出,光靠免費就想吸引年輕人參加藝文活動是不夠的,需要有更多的引導跟媒介教育來激發他們的興趣,現在我們僅靠發放一千二百元的文化禮金,就希望年輕人可以對藝文有廣泛的興趣,或是培養他們的藝文消費習慣,部長覺得這樣能夠達到預期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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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效果要做了以後才知道,當然事前我們認為可以達到,但實際上能不能達到,就要看實施的結果,如果委員有更好的方法,我們也願意聆聽,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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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我們借鏡其他國家辦理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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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像法國也是一樣,他們第一年辦了以後也做了檢討,發現到一些問題,而各界也有很多意見,所以他們做了修正,今年進一步有更多的預算,年齡還下放到15歲到17歲。我想如何培養年輕人對於參與藝文的熱忱,也不用冠上那麼大的帽子,說一定就是為了培養國家未來的發展,我認為參與藝文活動本身就是拓展視野跟經驗,所以不必扣上那麼大的帽子,在我認為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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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剛才本席提到在年輕人原來既有的消費項目之外去拓展,其實現在的年輕人本來在電影、文創貼圖、電玩等相關領域,消費的占比就比較高,所以我們的文化禮金應該是要讓他們使用在本來就會消費的項目領域外,讓他們去體驗平常不會觸及的領域,這是一種多元拓展,藉此培養他們相關文化消費的習慣,也促進我們文化經濟的成長,但這個部分,我們在報告裡並沒有感受到,就是除了他們原本就會有的消費,譬如看電影,他們本來就會去看電影,現在你給他一筆錢,他還是看電影,但是其他的他應該可以再廣泛去瞭解的藝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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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像看電影我們都有規定,看電影是限於國片才有,洋片是沒有的,另外,看表演、到美術館,或是購買一些書籍、工藝品等,這些都在鼓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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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本席要跟你討論的是,如果本來就是這些年輕人固定會去消費的項目,你給他錢免費去消費,他當然很高興,但是我們是不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引導他,在他原來的消費項目之外,再由其他興趣去接觸其他的藝文類、文化類,這個部分,本席這邊有幾個建議,剛才雖然部長有回應過,但是我還是要建議,不僅是電影、音樂、演唱會等,其實國家公園的部分以後可以列入考慮,因為自然人文也是體驗的一環,所以這個部分如果以目前文化部的經費、預算沒有那麼多,但是希望以後也可以納入,在你們檢討的時候,把國家公園這塊納入你們的考慮範圍。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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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國家公園是不是請委員去拜託內政部好不好?這是內政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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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今天我講的是文化禮金,這個部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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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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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第二個部分是拓展年輕人進入文化領域,要撇除既有已經參與的項目還是要涵蓋,這個部分你們要去考量,是原來就會消費的部分涵蓋在裡面,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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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的意思是電影不要涵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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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還是在這之外,文化部應該再有其他鼓勵的部分是你們要思考,不是我說要還是不要,你們文化部在制定政策的時候,要涵蓋的範圍有多廣,在這個範圍之內,如何去拓展年輕人對其他項目有激發其他興趣而願意去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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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這個都非常鼓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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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第三個部分,提早培養年輕人進入文化領域,可以提高下一代的文化涵養,但是如何讓它變成習慣,應該變成你們要評估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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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委員,這個你要給他這麼大、偉大的──我寧可把這個政策取消,所以18歲全部取消了以後,一生都可以成為文化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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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今天推動文化禮金,文化部設定在18歲,你說今天推動了之後,又沒有辦法讓它成為興趣,沒有你們預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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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的意思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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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到底今天推動文化禮金的立意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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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的立意就是多培養人口,但你說要每個人看了以後,他終身都會去消費,我告訴你,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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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本席要跟部長討論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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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要把這個東西當作好像是萬靈丹去解決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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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當然不是一年1,200元下去之後,他就永遠成為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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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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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所以我說這個必須要你們評估之後,在檢討的時候,也要把它納入參考,如何做後續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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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第一年執行完之後,我們會有檢討報告,然後會做改進。對新創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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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部長,要增進對青年的文化自我認同,這個部分本席建議在本土語言學習的抵用方案的部分,你們可以考慮,他如果參加本土語言學習課程,是不是有一些方式回饋或是鼓勵?部長,政策的推行應該有更仔細的數據來佐證,文化禮金的部分是很新的政策、很新的想法,但是政策的形成不是只參照文字,本身也有自己的考量、規劃,今天本席提出這些建議,希望文化部可以做更全面的考量,有一些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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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如果我有10億元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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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針對本席的建議,部長,你誤會了,也許在短暫的質詢時間裡沒有辦法做詳細的溝通,這個部分,我們會後可以再繼續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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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不是,我要跟委員釐清一個觀念就是,一個2億元的政策、一個新創的政策,你給我這麼多、這麼多的使命,坦白跟委員報告,這沒有辦法達成,要國家公園,又要學習語言,學習語言很好,但另外有經費再做支持,因為這二億多真的分到那麼多地方的話,沒有辦法,為什麼我只有能力發給18歲?所以有委員說,為什麼16歲沒有、17歲沒有、20歲沒有?就是沒有經費,如果國家這個政策有50億元,那又不一樣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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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秀寳:當然礙於經費,也礙於是新的政策、新的方案,我們必須把它定點,先從18歲開始推,但是今天不是你有1,200元就叫你做全部的事情,因為時間也到了,我會後再跟您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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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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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委員意見很寶貴,給文化部參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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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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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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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8
speakers ["陳秀寳","王婉諭","張廖萬堅","黃國書","萬美玲","林宜瑾","鄭正鈐","范雲","游毓蘭","邱顯智","吳思瑤","吳怡玎","林奕華","張其祿","賴品妤","鍾佳濱","何欣純","李貴敏"]
page_start 169
meetingDate ["2022-11-16"]
gazette_id 111107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就「文化部推動文化禮金規劃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107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