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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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11時37分)部長好。今天大家都很關心文化禮金,從之前的藝FUN券來看這個部分,希望有些部分可以持續,我們都支持常態化。因為藝FUN券應該可以達到一定的鼓勵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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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李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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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林委員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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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我們支持文化社會常態化,今天也聽到您說現在只有兩億元,但是未來可以檢討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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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如果第一次實施得好,以後我們會爭取更多預算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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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就看怎樣可以有更大的效益。第一個、現在是針對18歲,因為現在成年是18歲,所以第一波先針對剛成年的18歲並鼓勵向下扎根。從110年數位藝FUN券的使用年齡可知,雖然是數位,但20歲以下使用的人大概只有8%,事實上,若從這個累積下來的數字來看,的確是需要鼓勵也可以鼓勵他們。我們希望這一波可以先做試看,但這個部分目前是要透過OPENTIX,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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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OPENTI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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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們先看看藝FUN券使用的範圍,首先是藝FUN券消費類別,書店以及出版業占60%、電影院占19%,所以這兩個部分算是占比非常高。以全部來看,將近80%都用在這兩個部分,請問OPENTIX到底能不能使用在這兩個部分?如果以現在提供的藝FUN券,統計到111年4月底,總共有16.1億元,最大宗就這兩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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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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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請問18歲的部分能夠透過OPENTIX這個平臺去買書、出版品以及看電影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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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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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現在可以嗎?現在OPENTIX的功能有辦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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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OPENTIX現在主要還是賣表演藝術的票,但是這個平臺本來就有規劃將來包括電影院的票也可以代售,也包括文化產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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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因為預算過了,等於明年就要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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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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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明年上路的時候,你確定OPENTIX平臺也能夠去買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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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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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們看到使用比例最高的就是買書跟買電影院的票,這個部分是可以做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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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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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要確定的是這個,因為目前的平臺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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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目前沒有。因為預算審查還沒通過,還沒有跟廠商初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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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部長應該可以預期,這部分的預算我們不可能去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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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但我們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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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你們要同步做,委員的意見都是覺得兩億元不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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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有同步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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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既然明年就要上路,這個平臺哪時候可以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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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我們現在預定是明年3月正式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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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是你們會把OPENTIX變得更多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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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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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同剛剛講的,我們現在看到FUN券的類別,未來18歲的人要使用文化禮金的時候,都可以符合他想要的相關消費型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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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都可以。基本上以這幾大類為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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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這幾大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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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跟藝FUN券很類似,甚至過去參加過藝FUN券的廠家未來都是最優先招商的對象,所以現在正在溝通、正在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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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也就是確定明年上路之後,第一個是各種型態應該都可以被照顧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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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都有,一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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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再來就是會用這個平臺繼續進行。我覺得這個滿重要的,所以先來確定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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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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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另外我希望明年你們能檢討,因為除了18歲之外,使用最大宗的是21歲到50歲,大概都超過了20%以上,而且到某個年齡之後,他本身開始工作了,可能會增加藝文支出。至於18歲是鼓勵性質,基本上來講,比較難在1,200元之後再另外增加太多的藝文消費。可是21歲以上的人,因為他開始有收入了,這時候鼓勵他進行藝文消費,他可能還會增加自己的藝文支出。我希望這一次辦完能檢討一下,再來希望不限年齡、熱愛藝文的民眾都能夠有機會來參與。你現在做的是在鼓勵藝文人口,這也很好,但再來下一階段可以做的是,願意挹注、投入到產業的消費可以更多,所以你們是不是願意這一波做完之後,再來進行這樣的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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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當然很好,第一年做完以後,我們會根據實施的成果以及把很多數據拿來分析,瞭解下一階段應該怎麼做。這個只有往更擴大的方向,坦白講,兩億元對產業而言真的感覺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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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真的是微乎其微、真的是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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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但我覺得總是要有一個起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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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當然也是要確認各種領域可以被照顧到,現在就先起頭,今天剛好有這樣的專案報告,我就提出對未來的期待,也反映現在初步聽到,很多民眾覺得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他們礙於年齡沒辦法來參與,就麻煩你們朝這個方向滾動式修正,未來能夠對藝文產業幫助更大。 |
另外,我要先肯定一下文化部,「初擁」劇組發生了拍攝意外,當時我也提出質詢,因為影視產業的工作樣態非常多元,所以我們希望可以根據不同樣態訂定不同的契約範本,例如參與藝術演出的人、劇場的技術、編導等等,也許還有負責燈光、音響等,有很多各種不同的人員,你們這一次訂了48種版本,所以這點我要肯定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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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非常謝謝委員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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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那時候講了,在短短幾個月裡面,我們看到能完成這樣的成果,的確不容易,這部分我們要公開說:大家也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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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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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當然推動之後基層人員對於這個部分如果有反映,我們也許可以滾動式再看看還可以做些什麼微修,希望這件事能持續跟相關團體或從業人員對話,看看他們實施之後的狀況。 |
我先反饋一個我現在聽到的情況,因為影視拍攝的工作性質很多元,很多是屬於承攬性質,並沒有長期的僱傭關係,工作人員也許在這齣戲承攬幾個月就換到下一個劇組,所以不斷轉換劇組是他們常有的型態,所以他們並不是僱傭而是承攬。可是現在就碰到勞保局搞不清楚狀況,會一直在問誰是老闆,結果問不到老闆就給他退件,後來還要出動很多人幫忙協調,所以現在我們好意訂出48個契約範本,有沒有可能在這個時間點跟各縣市的勞工局或勞動局以及勞動部、勞保局來開個會協調一下?因為這些範本出來了,要怎樣在過程中不會浪費大家溝通來、溝通去的心力,讓這些48種不同型態的契約能保障各種人的權益,可不可以做到?請你儘快在最近來約一個會議,針對地方政府的勞工、勞動局以及勞動部、勞保局等相關單位來做說明,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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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謝謝林委員,非常感謝所有的委員,當時發生事情時,幾乎所有的委員都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業務單位也非常積極,因為這有很多不同類型的工作型態,所以總共訂了48種,的確非常辛苦,因為要訂這部分之前,要跟很多專家包括公協會都有溝通,做完了以後,接下來最重要的第一個工作就是分區座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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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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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第二、就像委員講的,還會再去跟各地方政府和相關公協會說明和溝通,另外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使用者隨時滾動檢討,如果發現有窒礙難行或實際上有哪些缺失,我們隨時都可以檢討改進,所以我們立即就會辦這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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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你們可以立即啟動嗎?我覺得部長講得滿好,也許要分幾場,因為一場也許人太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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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OK!原來的規劃是針對所有的公協會分開說明,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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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公協會還不夠,我發現政府部門自己也搞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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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對,我想委員講得很對,尤其是地方政府包括勞工局,因為這部分跟勞工局也有很密切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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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還有勞保局,因為我現在碰到的案例就是勞保局自己也搞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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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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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這部分就麻煩你們是不是能分不同的對象,儘速來做協調,如有相關案例,我先不講,我再把我們得到的案例給文化部做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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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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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麻煩你們來進行,讓這件事的所有人員可以透過文化部的用心,我們真正可以從一個事件來檢討、來保障所有不同工作型態的影視人員之權益,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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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永得: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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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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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2-8 |
speakers | ["陳秀寳","王婉諭","張廖萬堅","黃國書","萬美玲","林宜瑾","鄭正鈐","范雲","游毓蘭","邱顯智","吳思瑤","吳怡玎","林奕華","張其祿","賴品妤","鍾佳濱","何欣純","李貴敏"] |
page_start | 169 |
meetingDate | ["2022-11-16"] |
gazette_id | 11110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7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李永得列席就「文化部推動文化禮金規劃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107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