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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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9時38分)今天時間比較有限,所以我很快地講兩個議題,第一個是關於法制局,楊局長請準備一下、standby,我想這件事情也是長年的問題,我們注意到這問題是因為媒體記者很喜歡在休會期或沒新聞的時候去抄一下法制局放在網路上的研析報告,包含議題研析或是專題研究等。我想先釐清一件事情,在立法院的組織裡面,法制局的定位到底是什麼?依照組織法第二十條規定,基本上都是一些諮詢、研議及研究,所以先確認法制局所有的研究成果只供立法委員參考,並沒有對外發表意見的權責,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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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立法院法制局楊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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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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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以媒體記者這樣報導寫「立法院表示」或「立法院法制局表示」,好像是一個獨立的意見單位,這個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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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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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有問題嘛,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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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是。因為法制局的報告最主要是提供委員作為問政參考,其對立法院所有單位沒有拘束力,也沒有代表本院表示意見。現在把報告公開上網是因為配合之前立法院審查預算的決議,希望可以讓外界大眾方便下載使用,但是它最終只是屬於一個參考資料,沒有拘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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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沒有拘束效果是沒有錯,但是在意見、輿論的影響上,造成很多的誤導,有兩個方向可以調整,一個是既然是供院內的立法委員內部參考,我們是合議制,能夠代表立法院發言的,只有大家開會決議過的事情才是代表立法院,不然就是代表立法委員個人,不管是預算中心或法制局,甚至連以機關的立場去發言都是不恰當的,更何況你們這些研析報告很多都只是研究員的個人意見而已,對不對?請問這些內部簽核流程是怎麼樣?今天假設寫一個議題研析要如何才會登到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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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議題研析的流程原則上最主要是看到時事有一些議題關注,甚至一些報紙的社論,同仁會根據他的專長,或者是由我指定局裡相關同仁先做即時回應,所以流程原則上就是每週都會根據這兩週一些新聞議題,由同仁提報題目之後,局長來圈選,儘量是希望在兩週內做出初步即時回應的意見,供委員作為問政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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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但是你們內部審查是有公文簽核通過才可以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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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是。目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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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以至少都是你看過,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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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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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以有內部公文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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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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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問題是這些東西能夠作為立法院的意見對外發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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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其實不管是議題研析或是我們提出的研究報告,我們的標頭都有「本報告僅供委員參考」,所以我們一直在強調我們是提供內部參考的性質。當然因為現在已經公開了,所以很多不管是媒體,或者是學生在寫論文的時候,也喜歡參考我們的文獻,這也是當時委員希望我們公開的目的,就是讓我們跟外界的一些研究能量、研究資源可以有互相交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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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但是我的想法是,因為經常出現這樣的誤導,所以是不是立法院這邊應該要做一些澄清或聲明這個東西的性質是什麼。第二個,我覺得有一個問題就是,我看你們這些法案評估、專題研究,基本上跟各委員辦公室的問政其實沒有什麼關聯,講白的就是這是你們自發性的,你們像是一個自由的研究單位一樣,所有的議題其實都是像剛剛局長所陳述的流程,基本上跟每個委員辦公室之間是沒有關聯性,舉個例子,這是在你上任前,我曾經就日本民法有一條規定是關於遺產小額的領取做喪葬費補助之用,可以不需要經過所有繼承人全部同意,這個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友善、非常值得我們參考的法案,我請法制局同仁去參考、研擬,如果可以在我國民法增加這樣的規定,其實是可以減少非常多的訟爭,但是已經超過半年或1年以上了,沒有得到什麼消息回來,也就是當我想要試圖利用法制局的資源,提供我們在研擬法案上的協助,因為外國立法例的研析也是你們組織法明定的,對不對?但是我沒有得到任何幫忙。我並不曉得其他委員有沒有同樣的需求,有沒有跟你們接觸、希望你們來協助,但我們完全不瞭解有什麼樣的制度可以連結法制局或是預算中心,因為你們是我們的幕僚單位,你們是服務所有的立法委員,在所有的法案、議題、政策及預算的審查上要協助我們,但目前看起來沒有明確的制度。假設我pass一個題目給你們,你們多久會給我回應?現在完全沒有這個制度,當然當大家都開始用的話,就要處理資源分配的問題,但現在是根本沒有人用,就算試圖要用也用不了。局長想要解釋,那你解釋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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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剛才委員提的這個問題非常好,其實有很多委員不知道,如果委員有需求來請法制局協助,我們是有提供這些諮詢服務,服務形式有的是書面提問,委員滿意就解決了;有的是要我們提供資料;還有一種型態,就是請我們到委員辦公室幫忙看條文或提供法制意見,以上這些統統都有。我有請同仁統計,到今年為止,局裡提供個別委員的諮詢服務總共有351件,件數並不算少。剛才委員特別提到您辦公室所諮詢的提領遺產存款的問題,其實我們同仁回來之後,覺得這個題目很好,在9月時已經寫了一篇議題研析,也根據委員需要,看了日本的立法例,並提出我們的修法方向建議,其實是有回應委員辦公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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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是這樣嗎?但是為什麼我們好像都沒有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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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那個已經有放在網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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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你們就放在網路上,也沒有拿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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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我有印過來,再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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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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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是,我們有回應,我們一直很努力想要回應委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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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那請你們加強聯繫好不好?因為你們有做,但我們竟然完全不知道,這樣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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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我們已經有放上網,9月份已經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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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以我覺得兩個部分要改善,第一個是加強跟委員之間的連結;第二個,如果你們堅持一定要對外公開、放在網路上,這個東西的性質你們要說明得更加清楚,這個不能代表立法院的意見,我們再次確認這件事情,這個不能代表立法院的意見。因此媒體朋友在引述時,假設有錯誤引用,你們要主動澄清,要跟他們講不是這樣,這並不能夠代表立法院,不能用立法院名義發表意見,我認為這是違背我們的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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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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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黃委員的意見非常寶貴,我們會來處理,以後如果有類似事件,我們法制局會有正式的澄清稿,澄清這個只是給所有委員參考,並不代表立法院的意見,或是立法院法制局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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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局長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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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育純:剛才委員有垂詢,我想要再重申一次,我們過往確實有一直強調這個報告是屬於內部參考性質,所以以往只有公告摘要及標題,後來是因為多屆委員一直要求要公開全文,所以我們是配合立法委員的預算決議來公開全文,我們沒有要主動公開去代表立法院表示立場的想法。以上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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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這件事情就是要釐清,如果你們的意思是這樣的話,就要很清楚地讓各界都瞭解,要去釐清。
第二個,關於最近國會之間的外交,因為疫情的關係,有很多業務從實體來訪改成視訊會議或線上,在國內開這樣的會議時,我們自己當然有做準備,但以我自己的經驗,假設我要跟國外的國會議員進行視訊會議,要跟你們借場地來用,我發現程序非常複雜,我的辦公室要跟好多單位分別處理不同的事情,每個單位都跟我說這件事情不是他們主管。所以搞了半天,是立法院沒有主管針對國際交流事務的單位,這分為好幾個層面,第一個,我們其實也沒有做好針對國際視訊會議的硬體準備,因為我們都只能借各委員會的會議室,其實都非常不適用;第二個,我們其實也沒有一個單位來統籌,假設今天有外賓要來,其實就是看院長有沒有接待,院長如果沒有接待,就是我們自己想辦法,我覺得這樣的狀況,因應現在的國際情勢跟國會外交未來所面臨的處境是不足的。所以我想請秘書長具體地表達一下有沒有計畫要因應這個狀況,包含未來要增設單位以及準備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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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非常謝謝黃委員的意見,您講到的這一點剛好是我們立法院很迫切需要的,因為現在大家發覺我們立法院對於國會外交這一塊是越來越重,所以我們認為現在的組織法裡頭就如同委員所陳述的,事實上並沒有這樣的硬體、也沒有這樣的設備、也沒有這樣的一個專責單位,因此我們認為必須提出組織法的修正意見跟具體構想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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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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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因為我們沒有提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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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沒有問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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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做參考,然後請委員來提案。關於我們的構想,第一個,我們當然希望能夠成立國際事務處,然後有一些專責人員;在硬體上面,我們可能也會找一個能夠進行國際視訊會議等等的具體場所。這部分我們會積極來做,我想大概選舉完之後,我們就會積極跟委員或者是司法委員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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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你們已經有規劃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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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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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請於二週或是一個月內,提一個書面給大家參考,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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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們現在的規劃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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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已經有了。第一個,要修正組織法沒有錯,你要有新的組織,當然要有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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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我想就一個月,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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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但是硬體部分,我覺得不需要等,你們現在立刻就可以進行規劃,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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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硬體部分我們積極去找,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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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現在立刻就開始做。關於這二部分,請你們一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給我們,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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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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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就這樣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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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志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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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黃委員世杰代):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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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17
speakers ["陳歐珀","游毓蘭","曾銘宗","黃世杰","陳以信","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吳玉琴","林靜儀","鄭運鵬","周春米","陳玉珍","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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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17"]
gazette_id 111107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7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二、審查及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32案
agenda_id 111107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