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69

發言片段: 0
陳委員歐珀:(9時52分)謝謝主席。秘書長,本席歷任立法院第8屆、第9屆及第10屆委員,剛好有3位院長,分別是王院長、蘇嘉全院長以及游錫堃院長,秘書長也多年跟他們共事,所以我想請教秘書長,就議事中立、議事績效、國會改革跟國會外交這4項,分析他們3位院長的差異或者是突出的地方,能不能簡單地評論一下?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林秘書長志嘉:我覺得3位院長其實是在不同的時代,因為時代不斷地演進,從王院長後來變成蘇院長再到現在的游院長,都是經過時代的演進,而且都有不同的階段。事實上他們3位院長在立法院方面,我覺得他們都是盡心盡力,至少我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他們全心全力希望立法院獲得人民的肯定跟尊重,立法院要提升變成國家最重要的民意中心,為了這樣的核心價值,其實他們3位院長都非常用心。
至於你說3位院長誰比較高、誰比較低等等,我沒辦法做這方面的分析,我只能說因為時間不同、時序不同,所以他們所做的任務、階段各不同,但是他們的核心價值其實都是全力以赴。
發言片段: 3
陳委員歐珀:秘書長,你現在的位置確實不適合評論他們3位,但是就我的觀察,3位院長其實都是很了不起的院長……
發言片段: 4
林秘書長志嘉:我同意。
發言片段: 5
陳委員歐珀:就議事中立、議事績效來看,他們是竭盡所能地維持,儘管在議事會場裡面難免有一些衝撞或是意見不一樣,但是我覺得難得的是,我們3位院長都值得尊敬;但是在國會改革跟國會外交方面,這是全體國民的力量,也不是說只有游院長的力量,但是在游院長任內確實有大幅的突破,比如國會外交,國會改革也是一樣,從這點來講,也不是說他們誰的功勞比較大或比較小,國會就是國家的……
發言片段: 6
林秘書長志嘉:剛好時序到了,所以做這樣的事。
發言片段: 7
陳委員歐珀:所以我要肯定游院長在國會改革跟國會外交的努力。我也請教一下秘書長,國會代表國家的尊嚴,但是臺灣的國會不像樣,其實我在第8屆就有正式提案,也獲得院會的同意要遷建,不曉得現在遷建的情況怎麼樣?
發言片段: 8
林秘書長志嘉:現在遷建已經進行到諮詢小組最後的一個階段,諮詢小組如果圈選出適合的場址,因為都有到各個地方去看地方政府提供可以遷建的場址,都已經去實地觀察,也做了評分,選完之後就會立刻開一個會,針對這些場址做優先次序的評分,評分完之後這個所謂的諮詢小組任務就會告一個段落,之後會把這個意見提供到院會,院會會成立一個特種委員會,就是遷建委員會,並由各黨團委員組成,針對諮詢小組所提供的這些優先場址來做最後的決定。院長非常希望能在他的任內,就是在2024年2月1日之前先由立法院決議確定的場址,他會覺得至少在他任內有所交代,目前的進度大概是這樣。
發言片段: 9
陳委員歐珀:因為在王金平院長時代就有一個遷建華山的案子,預算編列了三百多億元,但是後來不了了之。
發言片段: 10
林秘書長志嘉:對,後來取消了。
發言片段: 11
陳委員歐珀:我覺得滿可惜的,因為國會遷建這個案子是全民的共識,不只是全院的共識,很多國人到其他國家旅行或參訪,即使是比我們落後的國家或是國民GDP比我們低的國家,他們的國會都非常莊嚴、非常完整,不像臺灣的國會,我認為這是具有高度共識的事情,不只是期程而已,國會遷建計畫案也很完整,院長不應該執意只規劃到他後年卸任的想法,我認為要把整個期程列出來,要有一個完整的期程,不管誰來當院長、誰來當立法委員都一樣,這是全民高度的共識,我們就應該把這個事情當作完整的計畫來推動,而不是階段性的,這是我的想法。
所以我具體建議國會遷建的計畫必須要確定好期程,什麼時候確定院址、什麼時候編列預算、什麼時候開始進行,都要有一個期程,雖然我個人不是諮詢小組的委員,但是我對這個案子耿耿於懷。
發言片段: 12
林秘書長志嘉:沒有,這個諮詢小組只是先做幕僚作業,做完之後還是要給我們所有委員所組成的遷建委員會,或是遷改建委員會來處理。
發言片段: 13
陳委員歐珀:這個遷建計畫需要多少時間、期程什麼時候可以確定,並提交給本委員會瞭解?需要多久?
發言片段: 14
林秘書長志嘉:到目前為止,設定場址的期程是確定的,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設定場址之後的期程,不過如果委員認為這個有需要的話,我想我們先大概規劃一下。
發言片段: 15
陳委員歐珀:我建議秘書長轉達一下我的意見,我認為你們應該提出來,對歷史負責,不是對自己負責,對不對?
發言片段: 16
林秘書長志嘉:好。
發言片段: 17
陳委員歐珀:第二點,根據112年度立法院預算評估報告,目前本院管理的42個住戶宿舍中,有5戶是由有償借用的職員使用,其他37戶目前是由省議會退休人員或其家眷無償借住使用,請問立法院目前有沒有掌握這些人的居住狀況?
發言片段: 18
林秘書長志嘉:有。因為中南部服務中心本來是省議會的,在霧峰,是省議會開會的地方,省議會的一些職員那時都住在那裡,後來把省議會所有房舍及開會場址撥給我們,但是在省議會時代,當時就有一些職員及其家屬住在那邊。
發言片段: 19
陳委員歐珀:秘書長,我是想提醒你,因為我也當過鄉長,這個問題不好處理,但是不能只講情,最主要是講理,有些配合的人早就搬離了,有的則想盡辦法還在占公家便宜,一般退休人員住宿舍應該繳租金啊!這37戶住戶,就算沒辦法遷離也應該繳租金,這些人本來他們的居住資格就有問題,我覺得應該要公平、合理對待,有的人有承租,有的人沒有承租,沒有承租的人還在資格上有疑義,我不要講說一定有問題。每年我們編列養護這些宿舍費用大概48萬元,現在只有5戶繳租金,一年只繳7萬3,000元,立法院有房子租給人家,結果還每年倒貼,全中華民國的房東沒有這樣做的,每年倒貼這個說不過去!我還是希望立法院能夠善盡管理的責任,也能夠關心他們,既然大家想住,就讓他們有好一點的居住環境,但是要繳租金,好不好?這樣才公平啊!
發言片段: 20
林秘書長志嘉:陳委員,這個是中南部服務中心負責,我請主任報告詳細狀況。
發言片段: 21
主席:請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王主任說明。
發言片段: 22
王主任俊傑:跟委員報告,因為民國72年以前所配住的宿舍,在目前相關國有眷舍管理規定中,他們是有權居住,當事人以及其配偶可以居住,若有未成年子女則可居住至未成年子女成年以後,我們目前也是依照這個管理要點做管理。
發言片段: 23
陳委員歐珀:他們有權住,但是他們沒有繳租金的義務嗎?他們沒有繳租金嗎?
發言片段: 24
王主任俊傑:沒有,因為在72年以前的宿舍都是這樣的管理模式,這是全國統一的。我們都遵照規定管理,也都有清查他們的居住狀況,如果有死亡或離開……
發言片段: 25
陳委員歐珀:我覺得立法院應該作為各機關的表率,我也當過機關首長,不是這樣做的啦!你講的實在說不過去,一般機關沒有人這樣處理的,無窮盡的在居住!這個我會後再跟你討論。我認為這個是公平、合理、公開就好,不要讓人認為立法院在管理宿舍跟其他機關有不一樣的標準,我知道這個問題不好處理,但是既然他們有權住,我們也要給他們住好一點,有繳租金的人我們也要給予合理對待。我覺得這相對是小事情,但卻變成話柄,人家都投訴到我這裡了!
發言片段: 26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陳委員,我們會依法令,以公平、合理、公開的方式處理。
發言片段: 27
陳委員歐珀:去研究一下好不好?
發言片段: 28
林秘書長志嘉:但是也要依法。
發言片段: 29
陳委員歐珀:好,謝謝。
發言片段: 30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
發言片段: 31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514
meet_id 委員會-10-6-36-17
speakers ["陳歐珀","游毓蘭","曾銘宗","黃世杰","陳以信","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吳玉琴","林靜儀","鄭運鵬","周春米","陳玉珍","劉建國"]
page_start 377
meetingDate ["2022-11-17"]
gazette_id 111107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7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二、審查及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關於立法院主管預算凍結項目32案
agenda_id 111107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