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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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12時31分)主委好,昨天我們有去臺北市選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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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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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謝謝委員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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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先請問一下,因為你昨天有提到其實所有疫情的相關作法會根據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做滾動式調整。事實上現在量體溫已經取消了,可是我看流程裡面還是有量體溫,因為量體溫某方面還是會造成整個進度上的緩慢,這個部分我想確認一下,因為現在已經不量體溫了,你們還是要量體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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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還是呼籲選民,因為投票場所是人聚集比較多的地方,我們的防疫計畫就這部分並沒有調整,還是呼籲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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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可是現在百貨公司週年慶人很多,沒有在量體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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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拜託大家稍微配合一下,好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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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我要確定,現在量體溫的部分只是叫做配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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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還是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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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會執行,但是只是配合,所以不是一定要?我會問是因為昨天還是有確認沒戴口罩會寫單子,所以如果不量體溫,他並沒有違反什麼規定,對不對?我要先確定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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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指揮中心並不是一個強制性規定的話,我們會用勸導的方式,希望大家配合,但如果指揮中心還是維持這樣一個防疫指引的話,我們就會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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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次長,有一定要量體溫嗎?因為現在已經不用量體溫了。剛剛主委講的是說基本上希望大家量體溫,但是現在不量是不是基本上也沒有關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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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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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報告委員,我們規定沒有把它納入一定要量,但是個別場所或個別機關構如果認為有需要,還是可以規定要量體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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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我現在是說,如果今天他不量是不是也沒有違反任何規定,我要確定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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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來講是沒有強制,但是各單位基於需要,我舉個例子,像醫院或是長照中心還是可以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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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知道,但是因為這牽涉到的是投票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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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對,他如果沒有照規定的話,醫院也可以拒絕他進去,像這樣子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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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不能拒絕他投票吧?對吧?不能因為這樣就拒絕他投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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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會勸導配合,我想我們的選民應該都很重視防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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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只是要先確定這點而已。 |
再問一個問題,我覺得中選會應該是希望越多人投票越好,尤其這次還有修憲複決,剛剛也說了門檻很高,所以當然是希望越多人投票越好。但現在會讓我們覺得確診者不能投票,只是規範到乖寶寶,因為其實現在很多人如果是輕症,他自己買成藥,根本都沒有去通報,現在沒有通報的人越來越多是事實,所以今天只針對有通報者,而且你當場不勾稽,事後勾稽,沒錯吧?我還是要確定一下事後勾稽權的法律依據是哪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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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我想應該不是事後勾稽,而是如果有人檢舉,現在的狀況是自主防疫,但是如果有人檢舉他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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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我再請問,有人檢舉,如果沒有走到司法途徑,依據什麼法律你可以去勾稽他有沒有投票?因為投票是人民的秘密,今天有沒有投票這件事情,衛福部或地方衛生局是沒有權利知道這個人有沒有去投票,所以我才會講,如果沒有透過司法途徑,行政權可以大到因為有人去投訴某人可能確診,好像有去投票,然後你就可以去勾稽這個人有沒有去投票?我覺得這已經超越法律的界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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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委員說的是正確的,所以我們不會這樣做,我們要做的是,他有沒有離開其應該居隔的處所,而不是他有沒有去投票,因為他在隔離時應該在其指定隔離的地方,至於他是不是有去做什麼,這不是我們的重點,重點是他不能離開那裡,所以我們不會去勾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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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重點是他有沒有出門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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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對,不會去勾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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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重點是他有沒有出門,而不是他有沒有去投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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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是,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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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啊!這點就要講清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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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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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是因為他出門,你們罰的是他出門,而不是罰他去投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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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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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你們不能從有沒有投票這件事情來勾稽這個人,我要強調的是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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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是的,我們沒有去勾稽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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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他有沒有出門,你可以用別的依據,但你不能去查這個人有沒有去投票,我覺得這已經超越法律的界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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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必勝:是,沒有要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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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中選會主委應該也同意這樣的說法吧!你不能隨便查這樣的秘密,這個人有沒有去投票,如果地方衛生局說他們要去查這個人有沒有去投票,是不能這樣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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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衛生機關也沒有要求我們這樣,而且依法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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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要講清楚,對,依法不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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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只有牽涉到刑事責任,檢察官或法院才可以來調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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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一定要進到司法途徑才能做這件事,因為這侵犯人民的投票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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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對,所以指揮中心也沒有要求他們要來查這個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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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可是前面一開始大家的認知都以為可以去勾稽他們有沒有去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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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不是從我們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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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覺得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另外,最近我一直在強調,到底會不會有假消息、真催票或假宣傳、真催票的情形,因為現在公民複決,然後你又說不是公投,因為公投不能綁大選,修憲複決還是綁大選,但很多事情又比照公投的作法,像宣傳,可以宣傳到隔天的下午四點鐘,我昨天就有請教,這部分到底何時能有一個很清楚的依據?以及昨天我還沒有問到的,不管是否透過公開方式,雖然候選人不講號次,但他說他是某某某,請大家出來投票,公民複決很重要。或是他不講自己,但每個縣市首長都是全國知名人物,他只要出來,也不用講他是誰,這都遊走在法律的邊緣。甚至是候選人的臉書,候選人臉書能否只公開宣傳18歲公民複決,他只宣傳修憲複決,但他在候選人的臉書上宣傳,請問可不可以?都沒有清楚的依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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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有依據,我們在107年九合一選舉併10項公投時,為了此問題就邀集內政部、法務部及各地選委會來共同開會,並作成一個決定,我現在跟委員報告決定的文字:「公職候選人在投票日當天依其候選人身分不能從事競助選活動,含公投宣傳活動或其他競助選活動。至候選人以外之任何人,投票日當天雖可以從事公投宣傳活動,但仍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公投法漏未規範部分,則回歸平常法律辦理。」因此候選人本身是不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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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你是說候選人本身都不行,就算他不是從事競選活動,比如說他是某某某,請大家來投票,這樣也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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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公文已經發出去,要求地方按照107年的決定來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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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對,這個東西很重要,一定要對外講清楚,要不然大家會說你們事後再做查察,就像我們一直在說的,上次罷免陳柏惟,在網路製造假消息,後來你們有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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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案子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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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像包括我們講製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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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我還要再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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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我今天製造某個投票所現在有確診者的假消息,造成大家不敢去投票,你說你會事後去罰,我就舉這個例子,你之後有沒有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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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哪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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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就是陳柏惟罷免案,有人說各開票所陸續傳出狀況,需要大家趕快去監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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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再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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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如果你連這個都沒有罰,若現在有人去嚇大家、放假消息,說這個投票所有人確診,造成大家不敢去投票,你如果連之前的都沒有罰,誰會相信你再來會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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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個案的調查決定都是經過委員會的深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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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覺得這個大家都聽不下去啊!你這樣講,就變成你是不是在這方面還是有政治立場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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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沒有什麼政治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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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這件事情再回復我們有沒有罰。接著,中間對於任何的假消息,或是你們已經看到有些不當利用公投在做宣傳,我覺得要立刻制止、立刻危機處理,不是事後再來做,當天就應該要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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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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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最後,我奉勸主委,為了我們所說的中選會中立,但是我覺得也不要去說謊,抱歉,我覺得是說謊,因為基隆候選人蔡適應的活動,你後來說這並不是蔡適應所主辦的,是基隆護國城隍廟主辦的,這是中選會發的澄清稿,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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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根本不知道蔡適應會辦這個活動,而且那是在立法院院區裡面所辦的活動,我經過立法院院區看到基隆城隍廟的背板,立法院也不會將其場地借給候選人去辦競選活動,所以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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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但是那天游錫堃院長在致詞時說主辦單位是蔡適應委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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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要跟委員報告,我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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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蔡適應委員在9月30日就是候選人了,登記完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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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知道我的身分、我知道我的職責、我知道什麼事情該做或不該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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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請問一下,如果你知道這是蔡適應委員辦的,你認為你該不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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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就不會去了,老實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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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當時你是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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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沒有這種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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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可是游錫堃在致詞時就講主辦單位是蔡適應委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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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去的時候不到9點,我是要來列席的,我經過那個場地時看到基隆城隍廟的背板,而且在做準備工作的人員有些是我的朋友,他們就是附近的攤販,所以我真的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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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立法院發的新聞稿都不敢寫你有出席,只敢寫經濟部、交通部等,就因為從立法院的角度來看,覺得你去參加是不適合的。所以如果你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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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跟委員報告,我不說謊話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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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所以你是真的不知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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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真的不知道,我也沒有被邀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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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我希望一定要維持中選會的中立,其實一點一滴都會消耗到外界對於中選會的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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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我們會謹慎,而且會維持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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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針對這一點,麻煩你未來參加活動時能夠去確認一下,好不好?確認跟選舉或候選人有沒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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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那真的是一個非常湊巧的場合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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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再次釐清,如果你知道是候選人辦的,你絕對不會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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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真的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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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奕華: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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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及張委員其祿均不在場。 |
林委員文瑞改書面質詢。 |
請謝委員衣鳯發言。(不在場)謝委員不在場。 |
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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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5-16 |
speakers | ["林文瑞","王美惠","羅美玲","張宏陸","莊瑞雄","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管碧玲","鄭麗文","鄭天財Sra Kacaw","吳琪銘","游毓蘭","李德維","江啟臣","陳以信","陳椒華","鍾佳濱","林奕華","翁重鈞","陳明文","李貴敏","賴香伶"] |
page_start | 311 |
meetingDate | ["2022-11-17"] |
gazette_id | 11110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7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警政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衛生福 利部次長就「 11 月26 日九合一選舉及『 18 歲公民權』修憲案公民複決之整備及選務防疫規劃情 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107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