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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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分)秘書長,前次有質詢過,就是有一些案子都判得很輕,為什麼判很輕?當然也是依照檢調送上來起訴的案子去審理,但是本席也發現有滿多案子可能是調查出了問題,譬如一般廢棄物的認定,還有一般事業、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認定非常模糊,導致法院的審理就很難去定罪,常常就判得很輕,判得很輕的後果,請問秘書長,後果到底會怎樣?像不法掩埋廢棄物也判得很輕,土石採取的不法利得很多,但是我們也是判得很輕,我們到底要怎麼解決,讓這些犯罪者不敢再犯,到底要怎麼提出我們的解決之道,讓犯罪不會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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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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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首先,對於這類案件,委員提到說都判得很輕,我想到底是輕或重,可能每個人的看法不一樣,我們對法官的要求是法官應該要依照比例原則、罪刑相當原則來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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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像我手上拿的是有關苗栗縣長候選人鍾東錦先生,他在他苗栗的農地違法開挖,開挖的深度達到5公尺以上,面積有好幾千坪,像這樣子的不法,因為他的確是在挖砂石,已經有快要20年的時間,苗栗縣政府竟然都沒有開罰,連到法院審理的機會都沒有,我不知道我們的司法或者是我們的行政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我剛剛說判得很輕,以鍾東錦為例,他其他的農地有的罰6萬元、有的好幾十坪土地罰了20萬元,就是罰得很輕啊!根本連到法院去讓他定罪的機會都沒有,所以整個政府從行政到司法,對於這樣子的犯罪,包括破壞國土的犯罪、土地污染的犯罪、文化資產破壞的犯罪、山林濫墾的犯罪,目前我們看到的就是都是輕罪,或者是罰得很輕,讓這些人一再地犯法,那我們怎麼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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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委員,可不可以讓我講一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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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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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就照委員剛剛講的那個例子,根本沒有進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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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啊!我說連進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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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怎麼會有什麼我們判得很輕?就根本沒有進法院,怎麼會有輕或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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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我是在請教秘書長,如果連公務人員,譬如苗栗縣政府有縱容違法開挖圖利,連進入司法院都沒有,根本沒有罰,檢調也不查,所以法院也沒有辦法去審理這樣子的犯罪,那我們要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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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我們司法的特性,因為司法權非常強大,所以在憲法的設計上本來就是不告不理,司法從來就是被動的權力,它不會主動積極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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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這個是個案嘛!因為沒有起訴所以法院這邊沒有審理,我剛剛已經說明了,所以我是在請教秘書長,我也有舉過幾個案例,法院判緩刑、緩起訴或者是非常輕的罪,3個月、4個月,根本也不用坐牢,等於是在鼓勵犯罪,所以我是在請教秘書長,現在相關的機制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導致我們的國土這樣被踐踏、被違法開挖,根本有恃無恐啊!這個人還要去做縣長耶!他現在是議長就這麼囂張了,苗栗縣政府也不罰、檢調也沒有去調查,那你說我們怎麼辦呢?我是在請教你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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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第一個,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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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辦法?不是你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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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縣政府不歸司法院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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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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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第二個,檢察官、調查局也不歸司法院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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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我剛剛後面有問你,有些環境犯罪像是廢棄物掩埋,可以依廢清法的刑責判得重一點,但是目前我們看到的法院判例都是罰六個月或不到六個月、緩刑、緩起訴,這個部分司法院要怎麼加強司法官的訓練,讓犯罪得以有效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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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針對環境犯罪的量刑,我們已經依照委員的要求,我們在司法院已經召集審、檢、辯、學還有相關機關來開了三次環境犯罪量刑審酌事項的諮詢委員會,以上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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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找環保署等相關單位嗎?這樣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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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環保署還有農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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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樣就夠了嗎?這樣可以有效防治相關的環境犯罪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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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是我們在量刑上面的一部分努力,另外,關於環境案件的其他專業知能部分,我們也在法官學院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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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我們也希望能有效地讓更多的司法官能夠瞭解相關的重要性,能夠作出最妥適的判決,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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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謝謝委員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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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德維、楊委員瓊瓔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周春米、陳以信、劉建國及鄭運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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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18 |
speakers | ["林思銘","陳玉珍","游毓蘭","陳歐珀","黃世杰","江永昌","曾銘宗","陳椒華","周春米","陳以信","劉建國","鄭運鵬"] |
page_start | 431 |
meetingDate | ["2022-11-21"] |
gazette_id | 11110805 |
agenda_lcidc_ids | ["11110805_00009"]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就「為落實司法改革打造金字塔訴訟制度,擬將刑事訴訟案件第一審改為 堅實事實審,並限縮人民上訴第三審之權限。於此規劃下,如限縮人民上訴權時,首應提升司法 審判品質,司法院應如何強化刑事鑑定制度,以增加一審判決之可信性與正確性?」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10805_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