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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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11時15分)副主委好。我們今天要檢討跨部會署科發基金的管考,剛才已經有委員問過了,我就直接問,我們106年到110年度的計畫項數有115項,其中展延共有46項,比例達四成,包括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也表示,這本來是要因應一些急迫性的跨部會署重要的科技研發或計畫,可是如果又展延的話會不會喪失先機?他們認為展延情況四成屬於普遍,可能會喪失研發先機,你們說要加強管考,可是我一直聽不出來,你們認為四成的比例是合理的嗎?還是其實這個應該是可以接受的?基本上,我是支持針對重大具有急迫性的科技施政,沒有辦法編列編入年度預算的部分先匡列,有彈性運用才能夠因應整個環境的變化和需求,但有些東西真的是計畫趕不上變化,當然也會有這個狀況,你認為四成比例到底是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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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科會林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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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委員好。我們現在針對個案本身應該要嚴格來檢討延長的部分,有些部分其實是跟跨年度有關係,他們希望這個計畫能夠接到一般正常的年度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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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就是年度預算,也就是中長程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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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不然中間聘了人或是中間有些計畫可能就斷掉了,這個細節我們待會可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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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有時候是很多項,你們先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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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尤其它是突然產生的,所以這個團隊本身形成也比一般計畫需要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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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我也看到你們有一些重大的成果,譬如,109年因為疫情補助COVID-19防治產品。再來是我們通過了太空發展法,我們有一些低軌衛星的相關先期計畫,當然我們都支持,只是現在外界質疑四成比例是怎麼匡列的?是真的有急迫性嗎?當時是怎麼判斷的?你們要怎麼管考?這個部分我不太瞭解,也聽不太出來,你可不可以再講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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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我們還是要就個別計畫來看,因為個別計畫情況很多,這些都是各部會提出來的,必要性這件事情是在審核的時候就會嚴格審查,事實上,提出來的案子很多,但是很多案子都沒有辦法正式提供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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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如果嚴格審查之後,還是有高達四成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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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我們的審查是針對它的必要性,但是事實上延長需要一點時間去完成,去接其他的計畫,也許這個部分的細節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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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可是剛才那個數字裡面也看到,其實在延長的四成比例裡面,其實展延期限6個月以下的大概占三分之二,7個月以上的有16項,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這樣的展延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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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科會科技辦公室葉執行秘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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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執行秘書哲良:跟委員說明,我們有追溯到101年的狀況,基本上,從101年到現在的平均大概都是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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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我才會問四成是不是可以接受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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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執行秘書哲良:但是如果我們要把這個比例往下做的時候,誠如副主委講的,我們可以在銜接中長程年度預算的時候,如果我們把那個拿掉,這個比例大概會降到二成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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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就是後來就沒有了,銜接到中長程計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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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執行秘書哲良:對,後端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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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就是我們今天關心的主題,其實有些技術真的很難預先在年度預算裡面編列,所以我是支持這樣的作法,只是這個四成比例檢討起來合不合理,你們的管考機制怎麼樣,你們的管考機制裡面是不是要納入要求提早提出後續銜接的中長程規劃,也要定期公開整個執行進度,這點是不是在這方面能夠處理?
另外,還有一個我長期關心的問題,上個禮拜11月1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臺版晶片法草案,行政院院會通過了,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修正草案,未來半導體、5G、電動車等技術創新且具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研發費用的25%,以及購置先進製程的全新機器等支出的5%,都可以抵減當年營所稅。這個案子將要送到立法院,而且算是急迫性的,也是一個非常急迫性的法案,對於美國晶片法通過之後,臺版晶片法也通過之後,我不知道以對臺灣的影響來說,這是不是也算一個比較緊急性的科技施政。為什麼我會提到這個呢?因為在美國晶片法通過之後,我也曾經在這邊問過,臺灣的半導體人才其實全世界都在爭取,尤其是中國,那我們在教文會通過了的一些創新人才培訓學院,我們培訓了那麼多,其實也擔心人家來挖,我們花了很多錢、也跟產業界合作。
那我們現在準備要通過臺版的晶片法,而美國晶片法嚴格限制它的人才到中國去,中國一定會來挖我們臺灣的人才,其實中國來挖臺灣的半導體相關產業或者比較先進產業的新聞已經不是新聞了,甚至還有人用人頭公司來獵人才,例如半導體部分,我們知道2015年被挖去中國紫光集團的DRAM教父高啟全;原來屬於台積電的大將蔣尚義也去所謂的中芯,這些案子歷歷在目。這也算是跨部會的問題,我們對這些人才要怎麼樣保護、怎麼樣透過科發基金的計畫保護這些人才,有沒有這樣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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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我們目前對所謂的人才或者是關鍵技術的保護,我想純粹是在國安法的實施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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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那你們是幕僚單位嘛,我問好幾次了都問不太出來,我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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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國安法是法務部這邊出來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陸委會,我們事實上是對於關鍵技術本身的設定,子法部分是從國科會這邊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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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那你們現在的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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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針對這部分,事實上有對人員本身的限制,我們自己之前也有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作業手冊,這個手冊對於參與國家重要計畫的人員流動、出去外面的活動等這些東西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控,所以目前是透過這種方式;另外關於產業界的挖腳部分,我想這也有其他法律來做一定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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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當然就是跨部會署嘛,這會牽涉到很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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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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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對臺灣的產業發展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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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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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現在修了法來培育、政府也投入資金,譬如到各大學去做創新學院,用沙盒的方式、實驗的方式,我們大量培養出了很多人,我那時候當召委,在審整個法案的時候真的很多委員很關心,這些培養出來的人才會不會留在臺灣、臺灣的產業會不會爭取不到?我們跟他合作之後,結果別人的挖角條件更好,這個很顯然是不對等的,這對於臺灣科技人才的培育也很不利。
因此你們作為國科會、一個跨部會署的幕僚單位,究竟在科發基金項下,這算不算一個重大的科技計畫?那我們怎麼樣保護這些人才、計畫在哪裡?我問的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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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相關人才計畫其實需要一個長期計畫,事實上我們在半導體部分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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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譬如說在我們編的這個基金裡面,有些計畫就是保護這些人,假設我們有做一些保護的法令,而我們必須在基金中能夠有一些預算、資源挹注並留住這些人才,這部分有沒有相關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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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目前應該沒有針對這個部分,因為我們這個計畫是1年、1年在做,所以這部分應該把它納入常態性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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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常態性的我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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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常態性思考如何去支持,那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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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即將通過所謂的臺版晶片法,對不對?這個東西對於臺灣的研發還有人才的保護,我想這些都很重要,臺灣就是靠這個!所以國科會針對這方面,我覺得應該要積極地做一個比較好的幕僚跟獻策,不管是國安法也好、相關的法律也好,或者人才的培育計畫、保護計畫等等,應該要有比較急迫性的、重要的方案提出,副主委,你聽懂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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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是,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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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不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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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副主任委員敏聰: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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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瓊瓔不在場。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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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9
speakers ["鄭正鈐","陳秀寳","黃國書","王婉諭","林宜瑾","賴品妤","萬美玲","何欣純","吳怡玎","張廖萬堅","吳思瑤","林奕華","陳椒華","范雲","李德維","游毓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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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21"]
gazette_id 11110901
agenda_lcidc_ids ["111109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經濟部部長王美花、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數位 發展部部長唐鳳列席就「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之各部會歷年執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1109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