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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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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9時47分)院長,我也來瞭解幾個單位主管資格的問題。中研院有4個單位,包括應用科學研究中心、基因體研究中心、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和經濟研究所,主管的職稱都是「代理主任(所長)」和「代理副主任(所長)」,這4個單位的正、副主管都是代理的,代理最久的是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從109年10月1日至今主任和副主任全都是代理的,且超過兩年了。大家以為代理最久的是教育部體育署署長,當然也是因為組織法中有一些資格的問題,所以我想瞭解這4個單位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代理的問題,是因為他們不符擔任主管的資格,還是因為院長覺得他們的表現還不符期待?到底是什麼原因,我們總是要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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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研院廖院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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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黃委員早。這幾個所都在攬才當中,譬如應用科學研究中心、基因體研究中心和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都仍在遴選過程中,過去幾年由於疫情的關係,遴選的進度有了點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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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瞭解。如果是這樣的話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之前也曾經公開徵選過主任,也有人來參加徵選,可是為何還是懸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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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是有人參加徵選,但我們最後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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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對,所以我想瞭解。你認為這些人都不合適,這4個單位的主管和副主管長時間以來都是代理的,主要負責人的職務是懸缺的,如此會不會影響到這4個單位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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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目前看起來是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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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沒有實質影響,但若沒有影響的話,一直代理下去就好了,也不需要制度了。銓敘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了一些準則,其中就有「出缺職務之代理期間,以一年為限。但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者,得延長代理一次,並以一年為限」,顯然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正、副主管的代理已逾銓敘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的期限了,所以我要提醒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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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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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你們這樣已經違反銓敘部的相關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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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剛剛人事主任跟我講,銓敘部的規定是以──我請主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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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研院人事室林主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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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任怡君:委員好。銓敘部規範的是公務人員,我們的研究人員並不屬於公務人員的範圍,不受銓敘部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以兩年為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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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所以你們的意思是,你們並沒有違反銓敘部的規定,這些職務還是可以繼續長期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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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我們會儘量快,這個原則也還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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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這當然不是一個單位正常運作的狀態,但是有這麼多代理主管,我們總是要瞭解原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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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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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是因為他們的資格不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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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不是,是因為我們在選才的時候要非常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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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我就是提醒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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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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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中研院研發的疫苗明年有沒有可能啟用?疫情指揮中心明年編了190億元的預算,要採購2,500萬劑新冠疫苗,中研院有兩個團隊在研發新冠疫苗,包括Omicron Hybrid mRNA疫苗以及廣效新冠肺炎疫苗,其中廣效新冠肺炎疫苗已經技轉給磐石醫藥生技公司,由他們取得授權;至於Omicron Hybrid mRNA疫苗則還在接洽當中,因此我想瞭解,對於指揮中心編列的採購預算,中研院以這樣的期程明年上得了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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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大概是不可能,因為我們還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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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不可能嘛!所以要採購中研院所研發的疫苗,明年還是不可能上路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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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對,尚須經過臨床試驗等,所以還要一段時間,我們主要是著眼於未來的疫情,至於這次的疫情,我們是做多少算多少,沒辦法馬上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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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我瞭解中研院的立場了。國產疫苗持續受到質疑,因此我想瞭解真實世界的疫苗保護效益是否可信的問題。對此CDC是做了一些統計,統計結果最具保護效益的組合是「高端+高端+BNT」,但仍有人提出了一些批評。院長長期在做疫苗的研究,你認為疫情指揮中心保護效益的數據足不足以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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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事實上我並沒有長期做疫苗的研究,而是疫情開始我跳下去帶領中研院的團隊做研究,現在疫情已稍有減緩,我對這方面的關注已不像以前那麼多,所以很抱歉,這方面我並沒有特別深入去探討這些數據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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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未來還是要投入時間和成本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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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是的,但是這個數據出來,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我們大概也沒有理由去挑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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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我知道中研院的立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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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我們中研院還有其他的研究人員,如果委員有興趣的話,或許可以請院內其他的專家,針對疫苗保護力的數據進行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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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謝謝院長,我再問一個問題。中研院之前把藥物基因檢測的專利授權給世基生醫公司,授權之後中研院就把這個專利挪回來給33家醫學中心使用,請問其中到底有沒有違約的問題?取得授權的世基是不是已經提出訴訟,要向中研院求償3億元?
這家公司必須花2億元才有辦法取得藥物基因檢測專利的授權,代表這是要付出代價和成本的,他們的授權金就要2億元,每年還要付專利金,而每一筆檢測費還要分潤給中研院,結果中研院竟把已經授權的拿回來,也沒有經過取得授權單位的同意,你們便將此一技術提供給全臺灣33家的各大醫學中心或生醫研究中心使用,造成他們非常巨大的虧損,現在也進入了司法訴訟程序,但即使進入了司法程序,中研院也還是要針對司法進行攻防,這點我是沒有意見。不過,我在意的是,司法判決大概只有兩個部分,中研院也有可能輸,萬一輸了誰要賠償這3億元?中研院賠償嗎?藥物基因檢測相關的單位來賠償嗎?生醫研究所一年的預算才3億元,如果司法判決你們輸了,你們要賠給他們,這對於生醫研究所的影響非常、非常大,你從哪裡找這筆錢來賠償?這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贏了,或許你們不用賠償,但是會衍生一個問題,即從此之後任何有關於生醫相關領域的研究,你如果要技轉,就沒有任何廠商敢來跟中研院合作了,嚇都嚇死了,這會有後遺症。我們找到跟世基這家公司相關的合約,合約裡大概都在規範技轉的公司,沒有規範中研院相關的權責,這個事情發生以後,如果你們還用這個合約的話,我可以跟院長保證,以後你們的研究成果不可能技轉,不可能有任何一家廠商願意跟中研院合作,所以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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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我們請智財處長和法制處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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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研院智財處邱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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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處長文聰:關於剛剛委員詢問的兩個問題,我先回答第二個問題,也就是說判決結果出來如果是敗訴的話,我們要如何處理。現在生醫所在TPMI的這個計畫底下已經暫時先不使用這3個跟世基有關的專利,但是未來我們希望還是有跟對方合作的空間,也就是說,無論判決結果是勝是敗,我們希望能夠創造一個雙贏的局面,所以在未來繼續進行的研究上面,我們也希望能夠儘可能可以使用這樣的技術,達到一個雙贏的局面,我想這個是我們希望可以達成的。
但現實的問題是,現在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特別提到專利保護的例外,也就是學術研究的例外,等於從事學術研究不被認為是專利侵權,所以對中研院來講,我們有兩個很重要的任務,一個是做學術研究,另外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委員關心的技術移轉,這兩個都是很重要的任務,當這兩個任務產生一些緊張關係的時候,我們希望透過法院來告訴我們這個邊界要如何劃,劃出來之後,我們就比較知道如何去進行,以上是針對這個問題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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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院長,如果按照剛剛這位同仁的說明,那以後誰敢跟你們合作?這個事情怎麼會演變到最後人家來告你們,而且人家搞不好還告贏?當時是基於什麼樣的原因,你們敢把已經技術授權、人家有專利使用了,還提供給其他的單位用,可以這樣嗎?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不問法律問題了,我只問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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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我們請法制處及TPMI團隊來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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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你等一下再回答。
有關於精準醫療計畫,這是一個重中之重的醫療計畫,這個計畫的經費是7.1億元,未來國家還要給11億元,所以總共有高達18億元的預算,我們當然希望這些精準醫療研發的成果可以順利技轉以協助民眾,這是國家的預算,但是因為你們這樣的操作,也沒有跟社會講清楚,而且你們提供給其他單位使用的時候,也沒有告知已經取得授權的這家公司,他們也完全無從準備,然後他們去接洽你們已經委託的那些生醫公司或是醫學中心或是大型醫院,他們也不知道已經授權出去了,他們也沒有辦法說明,結果是中研院去跟他們談。所以你們可能要很認真地去思考,這完全影響到未來技轉公司的權益,也會影響到中研院的被信任度及中研院的信用,不可以這個樣子,當時是誰決定的,決定這個東西已經授權出去,你還可以拿回來提供給其他單位使用,是誰決定的?可不可以?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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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請生醫所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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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研院生醫所郭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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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所長沛恩:我是生醫所所長郭沛恩,我也是TPMI的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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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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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所長沛恩:我們是做研究,沒有做商業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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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人家每一年還付很多的專利金,而且授權金就2億元了,這不叫技轉、這不叫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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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所長沛恩:因為我們是在做研究,跟商轉沒有關係,所以我們的目標就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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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可是你已經跟人家收錢啦!還說你們是做研究,這不好吧?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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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所長沛恩:我們現在就是看怎麼樣可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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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碰到這種問題不能這麼不負責任,我告訴你,這種回答以後會讓中研院信用破產,這非同小可,生醫所怎麼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如果輸了誰賠?主管你要賠嗎?我建議中研院還要再去檢討一下這個採購契約,如果用那樣的採購契約,沒有規範中研院的責任,以後你們研發的成果沒有一個公司願意跟你們合作,就技轉不出去了。還是說你們只研究?只是研究,沒有機會用,不可以這樣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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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所長沛恩:謝謝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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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要求一個禮拜內針對這個事件提出一些報告跟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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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院長俊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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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國書委員,這個部分再請中研院跟委員說明,因為這個問題其實也很嚴重。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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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10
speakers ["鄭正鈐","萬美玲","范雲","黃國書","張廖萬堅","王婉諭","陳秀寳","林宜瑾","林奕華","賴品妤","吳思瑤","楊瓊瓔","李德維","陳椒華","吳怡玎","張其祿","何欣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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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23"]
gazette_id 11111002
agenda_lcidc_ids ["11111002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 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 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agenda_id 11111002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