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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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10時47分)部長,我們委員會今天要審查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修正案,最主要就是要在法制上把毒駕行為的執法標準明確化,我們對這個方向當然是予以支持,但是問題就是在建立一個法制之後,我覺得它後面還是需要滿多的配套,所以我今天要跟部長談一下後續相關的問題,因為我們不希望在執法時出現徒法不足以自行或有些配套沒有辦法跟上等問題。第一,我要請教部長,這一次我們修法當然是希望規定這些施用毒品的駕駛人如果尿液經檢驗判定為陽性,那就構成犯罪,就有刑責。你們在擬訂院版修正條文的時候是否討論過光憑這樣的認定有沒有過於寬鬆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有時候檢驗也會出問題。另外,坦白說,不同的毒品可能會有滿大的差異,在類別上或濃度上有沒有有更精進或更準確的技術,也就是怎麼判定才比較不會失準。再來,毒品的類別有很多種,我們要不要按照這個分級呢?有沒有這個可能?你們內部有沒有討論過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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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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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我們有請教衛福部主管的同仁,衛福部也有訂一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在裡面就有很明確的規定,像安非他命類藥物是多少的數值以上就可以判定為陽性,還有大麻代謝物是閾值多少以上就可以判定為陽性,它已經有列出5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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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部長,等於只要過了門檻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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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因為這是滿客觀的,這是一個專業的判斷,各種不同類有一個閾值、標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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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在認定上有沒有補救的可能?就是你要驗幾次才算?因為有時候也有偽陽的問題,這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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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如果有懷疑的話可以驗第二次,就像酒駕一樣,如果初步呼氣的部分他有懷疑,他也可以做第二次,這個就是在法律程序上大家的主張,證據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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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未來在真正執法上的作業規範,就是你給執法人員的規範,講白一點,就是內部的SOP,他們可以按照怎麼樣的準則來做,這個未來我們會建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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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第一線當然是由警察執法,我們會跟他們討論一個他們方便執法的標準、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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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一個作業準則。因為在法條上還是比較general,最多只能寫被驗出、被判定為陽性就認定是,所以屆時修法通過後,你們內部的作業準則、指引一定要訂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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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一定會再訂定如何執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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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這個部分你們要跟上。另外,現在這個修法版本通過後,是否可預期受刑人數會增加?就是因為這件事而造成更多受刑人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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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應該會,因為毒品本來就有處罰了,但是因為它的條件比較嚴苛,必須「致不能安全駕駛」,我們現在只是把它更明確的規定,你只要超過這個標準值、閾值的話,就認定是,也許這個案件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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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我必須直說,你看監獄受刑人有50%以上都是毒品犯與公共危險罪犯人,這裡列得很清楚,當然我們可以預期這次修法後受刑人數會增加,所以這個地方就是另外一個配套,也就是監獄這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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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也有可能會減少,因為我們這樣訂下去以後,大家知道有這個條文,很明確的,只要你有吸毒,很可能就會查出來,那大家都不敢了,避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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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說實話,這個層次的問題是更高層次,如果監獄中有太多這樣的人,未來到底要如何處置?本來就是要再有個想像,也不是只因為這次修這個法。
最後,目前毒品戒治也有塞車的現象,這也是事實,坦白講,國內這個問題是嚴重的,所以不管是監獄或者是戒治的部分,這個地方在量能上,我今天的重點是,我們修這個法,我們當然給予支持,我們也是往這個方向走,但是後續的配套,第一個就是執法上的指引;第二,當然你抓到他不是就沒事了,抓到他之後,包括後面的戒治,如果嚴重一點是送進監獄或看守所,這個量能我們要怎麼去搭配?我們也希望部裡面能夠未雨綢繆、超前部署。關於毒品戒治的部分,部長能不能講一下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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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毒品戒治的部分是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那是辦他的毒品案,現在這個是毒駕,他因為施用毒品駕駛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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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他出了事才會犯這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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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除非他兩個罪都成立,如果涉及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部分,我們有一套程序來進行,譬如要觀察勒戒,觀察勒戒後如果仍然繼續施用的話,當然就要強制戒治,那就會進到我們的戒治所,到了戒治所,我們也儘量安排醫療來協助他戒癮,這個部分也是一個配套,謝謝委員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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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總之,這個新的法制上路之後,相關的配套都要出來,而且說不定會增加一些人或是怎麼樣,未來我們對這些人後面的處置為何?坦白說,其實最重要的不是為了把他關進監獄,更重要的是希望他能夠脫離掉這個,比如說他毒駕被發現了,後續這一端可能才更重要,這才是治本,這個部分就麻煩部長,後續的指引跟配套要搭配上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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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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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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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36-19
speakers ["林思銘","溫玉霞","鄭麗文","曾銘宗","江永昌","陳歐珀","邱顯智","陳椒華","張其祿","鄭天財Sra Kacaw","黃世杰","鄭運鵬","周春米","陳玉珍","陳以信","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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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23"]
gazette_id 11111002
agenda_lcidc_ids ["11111002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三)委員鄭麗文等17人、(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五)委員魯明哲等19人、(六)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七)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八)委員羅致政等19人、(九)委員陳明文等18人、(十)委員溫玉霞等17 人、(十一)委員萬美玲等22人、(十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十三)委員莊競程等22人及(十四)委 員馬文君等16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111002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