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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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12時14分)部長好。剛剛聽到你說疫苗騙子,到底是誰問你這個問題?你說是記者問的是不是?到底是誰問你疫苗騙子?你說是記者幼稚,是不是記者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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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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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啦,記者問我到底誰是疫苗騙子、我所指的疫苗騙子是誰、有沒有名單,我說他們問這個問題有一點幼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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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所以你認為問你的記者幼稚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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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可以這麼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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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其實騙子涉及到詐騙,也涉及到刑事,如果是詐騙的話,就要處罰未遂犯,既然有這個疑慮,那你為什麼不移送?依法公務員發現不法情事必須移送,你為什麼不移送給檢調去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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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因為未遂犯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著手實行,但是我們在他還沒著手之前就已經把他阻擋住了,所以後面這些未遂的行為並沒有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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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衛福部沒有偵查權,你怎麼知道他還沒有著手進行?難道衛福部長身兼檢察官嗎?你趕快移送啊!後續有一些問題,究竟他有沒有著手你不知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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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不可以這麼講啦,像衛福部這種行政機關主要要去處理的是讓事情不會發生,而不是等到他著手進行之後才去做,那是屬於司法檢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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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怎麼知道他還沒著手?他可能已經著手進行一段時間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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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的訊息並沒有接到有著手的部分,即使有人家也不會跟我們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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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因為人家不會跟你們講,所以要讓檢調去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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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人家說要捐疫苗給我們,我不可能還叫檢調去查他、看他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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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他是詐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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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在講的是有這類情形出現,這應該就是一個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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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這等於是衛福部部長又兼了檢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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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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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本席接著問你,你什麼時候兼任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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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什麼時候兼任大法官?我哪有兼任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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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說確診者不能投票沒有違憲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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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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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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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行政機關對於其所作所為如果沒有不違憲的確認的話,怎麼可以去做呢?本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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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你相當有自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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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當然要有自信啊,不然的話,怎麼去推動相關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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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禮拜一問了司法院秘書長,他說依照釋字第690號解釋,隔離並沒有違憲,但是對於不能讓確診者出來投票有沒有違憲,他不敢表示意見,因為這是兩碼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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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就衛福部的業務而言,隔離沒有違憲我有確信啊!至於是否隔離之後就不能投票,中選會自己會有自己的確認,行政機關做的就是這樣的事情,沒有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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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但是你一下子就跳進去說確診不能投票並沒有違憲,請問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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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樣整個連起來,的確結果會變成這個樣子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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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但是不可以啊!司法院秘書長說這是兩碼事,不可以直接跳,這是第一點。另外,我今天也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詢問蔡清祥部長,他是你的同僚,還有司法院副秘書長,他也不敢答這個問題,沒有像你這麼有自信說這沒有違憲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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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當然有這樣的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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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這不是自信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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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這種自信的話,那就什麼事情都不能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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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但是你沒有這個權責嘛,這是權責問題,因為你是衛福部的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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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有跟中選會一起討論溝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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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但中選會是糊弄大家,它用釋字第690號解釋,結果卻被司法院秘書長打臉啊!那你還硬拗這是中選會的意見,我請他們講出有沒有違反釋字第690號,結果他們現在不敢講,因為他們只能確認確診隔離沒有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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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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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至於能不能投票是另外一件事情,李進勇現在還不敢反駁,司法院也是,其實這是兩碼事嘛!部長,我奉勸你講話要謹慎一點,因為這並不是你的權責,你是衛福部的部長,你有權我承認,你有權解釋所有的行政法規,但是涉及到憲法的層級你無權解釋,我這樣理解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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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解釋的話當然是如同委員所講的,那就是已經有個案、有案子出來,解釋權一定是在司法院、在大法官。但是隨時都要做行政,隨時做行政的時候還是要自己有這種確信,不然是要怎麼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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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確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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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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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你能夠確信的是你主管的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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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當然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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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但是能不能投票是中選會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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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錯,所以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有跟中選會討論過,中選會也有這種確認,所以我才敢這樣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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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但是,部長,後來問了權責主管機關是司法院,它已經打臉了李進勇,何況我向李進勇提出我的講法之後,李進勇的嘴巴縫起來了,他都把嘴巴縫起來不敢講了,你還繼續用他過去的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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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接受到的訊息就是這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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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你是衛福部的部長,解釋有關你們部會權責主管的法令,因為你有權解釋,我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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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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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涉及到其他部會,連司法院的秘書長、副秘書長、法務部長都不敢講的,你竟然敢講,怎麼確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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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因為這有討論過,不過沒關係,委員指導我的,我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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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部長,你身為政務官,當一個部長,講話要慎重,不然到時候討論的結果,過兩天你被打臉了也不好,你的話就變成可信度會降低。因為時間到了,我不能再講,你主管的法規、你身為部長,你講什麼我們尊重,因為你有權解釋,但是涉及憲法,連李進勇都無權解釋,他至少要問一問大法官或司法院,到現在我問司法院秘書長、副秘書長、法務部長,他們都不敢表示意見,你卻表示了意見,但是你無權解釋、無權表示意見,你竟然表示了意見,真的不合適!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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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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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瑩、林委員德福、呂委員玉玲及張委員其祿均不在場。 |
本次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林為洲、呂玉玲及陳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現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依其所定。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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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6-12 |
speakers | ["張育美","賴惠員","蘇巧慧","吳玉琴","吳欣盈","莊競程","徐志榮","楊曜","邱泰源","李德維","高嘉瑜","李貴敏","陳椒華","王婉諭","楊瓊瓔","曾銘宗","林為洲","呂玉玲","陳瑩","洪申翰"] |
page_start | 217 |
meetingDate | ["2022-11-23"] |
gazette_id | 111110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1002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勞動部部長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就「少子女化危機下,現行業管政策作為總 檢討(含兒少自殺防治),及如何建構橫跨醫衛與社政之專責單位,藉以發揮跨部會施政整合、 規劃與執行等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111002_0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