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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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10時20分)部長好,部長辛苦了。選舉過了,我也不太想講太多有關選舉的語言,不過我在電視上看到你被媒體朋友提問說成戰犯,我是替你抱屈,說是戰犯也太沉重了一點。不過,你回答的很好,我們自己的業務做好,沒有什麼下臺不下臺的問題,除非內閣改組還是怎麼樣,那就是長官的意思。在這邊我也要提一下,你講過在適當的時候要公布有關掮客的事情,我覺得他們就算詐騙沒有成功,但那些不肖份子用心不良,把他們公布出來也不是什麼不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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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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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你要讓我被別人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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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這樣會被別人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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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一定會有人跳出來告毀謗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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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但他事實上有做這樣的事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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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講這種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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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他有去拜託我們,又沒拿到授權,那就是存心做這個。沒關係啦!當然也不能因為這樣子讓你被別人告。 |
有關於今天的主題,首先謝謝召委星期一、三、四排審身障法的修法,不過剛才我要來質詢之前,看到身障團體在中興大樓101會議室開記者會,我有去瞭解一下,可以很簡單的聯想我們的院版可能不盡符合他們的需求,我想請教部長,我們修法之前應該會公告,公告期間那些團體、身障朋友們有沒有對公告的院版提什麼好的意見?有沒有合理、我們可以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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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其實身障法在送行政院之前都有預告,還是有遵循預告的程序,更重要的是這個修法的舉動從108年就開始了,在108年啟動之後除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作處理,我們也有找各個民間團體,也有跟他們做一些溝通,委員也知道每一個法的制定一定都是取一個平衡,沒辦法每一個人的需求都可以照顧得到,因為有時候這中間是有衝突的,那就必須取得最大公約數,也許有一些團體認為他的訴求並沒有被尊重,這都是可以理解的;這35個法案目前已經在立法院,很多都可以進一步在立法過程中討論,團體他們可能有一些比較合理的訴求,CRPD的國外審查其實是今年才通過的,這會產生新的issue出來,我們也要解決,但108年開始的修法可能沒有涵蓋到這部分,這是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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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十幾年來在修法,你講的我可以理解,你可能沒有辦法完全滿足他們的需求,這我也可以理解,但他們可能認為我們做得到,而現在的版本跟他們認知的差距可能太大,所以才會有今天的記者會;他們在公聽會講的我們可能沒有參考什麼,可能公聽會也開得太慢等,剛剛講的三十幾個版本中是不是可以彌補他們的需求,老實說我也沒看其他委員的版本,總歸一句,既然十幾年都在修這個法,我們也不急著要快點把它修完,畢竟把它修得盡善盡美才更好,否則下一次的修法又不知道要等到N年了。我之前也提過我們部裡面的版本,也就是剛剛講的,可能我們沒有廣納、廣聽他們的意見,和他們的期待有所落差。 |
第二個,我們這次的修法不是不好,但是不是太注重有關機構方面的條文,其實身心障礙權利公約(CRPD)以及身權法的宗旨是要支持障礙者充分參與及自由、有尊嚴的融入社區,若我們太注重機構,是不是與宗旨有所衝突?我的意思是,為什麼一定要在母法中規範機構,在施行細則中規範是不是比較有彈性、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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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次修法,一個大方面是要配合CRPD結論性的意見,另外就是針對我們有出現機構不良、違法等事情,必須予以處理;第一個部分其實還可以慢慢談,看是不是能夠更符合大家的期待,但後面的部分恐怕沒辦法等太久,因為對於這些不良機構如果要給予比較嚴格的處分,包括對負責人、工作人員,有它的急迫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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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對,那些我都贊成,那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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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部分沒有法律授權則沒辦法做,所以有它的急迫性,所以委員也許可以通盤考量一下急迫性,我們還是先處理,至於後面有一些符合CRPD精神的部分,後續可以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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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機構部分有急迫性的,OK沒有問題,但身障法的宗旨還是剛才講的支持障礙者充分參與及自由、有尊嚴的融入社區,所以有急迫的歸急迫的,沒有的話就不要急就章,把它修得完整、完全一點。 |
剛才也講到有關個人服務的經費問題,部長好像有說可以在長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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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就check一下長照基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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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身障團體最希望的可能是在公務預算中編列比較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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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長照基金也是公務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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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長照基金也是公務預算,或者公益彩券的盈餘比例是否可以適度挪一點,我們現在也是用彩券的盈餘,只是比例是不是可以調一點過來,讓預算規模大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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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讓我們算算看,用哪一個財源比較恰當,這我們再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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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剛剛有聽部長講60小時的部分考慮提高,這是很好的事情。 |
最後,我剛剛去參加記者會,我就在這邊幫那些團體們把今天的一些口號分享給大家。第一是健全障權法律、我要社區生活、我要交通無礙、我要資訊無礙、我要司法救濟、促進心理健康,以及請勿倉促修法,最後這一條可能是他們的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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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想他們這些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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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部長講有急迫性的機構,我是贊成的,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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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針對剛剛委員提到他們的這幾個訴求,這次修法都有照顧到,大家在溝通上也許有一些問題,但是我想就在修法程序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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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也希望部裡可以跟這些團體多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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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在過程當中,一定會有這種持續溝通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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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志榮:希望我們能夠把它修得盡善盡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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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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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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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6-14 |
speakers | ["邱泰源","吳玉琴","賴惠員","楊瓊瓔","蘇巧慧","林楚茵","高嘉瑜","張育美","徐志榮","洪申翰","莊競程","吳欣盈","黃秀芳","林德福","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楊曜","王婉諭","張其祿","陳瑩","謝衣鳯","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 |
page_start | 317 |
meetingDate | ["2022-11-28"] |
gazette_id | 111111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1102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趙正宇 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 莊競程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適應等29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陳柏惟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 員趙正宇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之二及第五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三)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以信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五)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九十條及第九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七)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 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 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一)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賴惠員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 十四)委員余天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五)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員謝衣 鳯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 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五)委員蘇巧慧等3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人民請願案1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agenda_id | 11111102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