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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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12時29分)部長好。今天到立法院看到那麼多身心障礙團體來抗議,我覺得還滿挫折的,因為我覺得站在執政黨的立場,我們提出修法的版本一定是愈趨權益的保障,可是還是如此,尤其本週三身權法就馬上要進入逐條審查了,請衛福部與相關團體再做一下溝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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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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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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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當然,我們不可能透過任何一次的修法就滿足所有人的需求,可是我們努力的目標就是盡可能地趨於滿足多數人的需求,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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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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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部長,我在去年曾經質詢過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沒有定期調整的機制,最近一次的調整是101年,很高興看到貴部、院版正面回應,已經明定輔具費用補助金額應該定期檢討,因為我們可能在法律上只會擬定「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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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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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這個期間要怎麼定,部長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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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首先,我們在10月20日已經修正發布這項費用補助的辦法,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所以已經有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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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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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包括補助的項目增加,金額上面也有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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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項目也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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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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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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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從172項調整到242項,增加了70項。至於未來要如何定期調整,當然,如果頻次過於頻繁的話,可能我們的行政作業會來不及,所以我們會做一個適度的規劃,這個頻率要怎麼樣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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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還是請社家署這邊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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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我會請他們規劃好之後跟委員做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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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好。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新輔具的種類愈來愈多,價格可能也會愈來愈高,未來輔具費用的補助上限是不是也必須要隨著市場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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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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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這次公布的有調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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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定期檢討的時候,是否要納入新的輔具,也是在檢討的範疇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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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加上全球性的通膨,所以有一些細節還是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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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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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我直接問署長好了。署長,請問你一下,全國22個縣市大概都有輔具資源服務中心,其中有一個項目是二手輔具的回收及再利用,根據你們的資料,110年二手輔具回收及再利用的使用人次只有11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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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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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十一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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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雖然有較前一年度增加,可是相對於全國有120萬人,好像還低一點,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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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當然,因為身障者有的時候使用輔具其實是生活上必需,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很多人會希望用購買的方式,因為那個是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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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所以才會有我們剛剛第一個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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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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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有一些人可能短期使用,有一些人可能經濟上還是有一些負擔,所以這個部分可能還是要精進,看看如何推廣,讓所有需要的人可以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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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輔具中心現在也有推動譬如輔具的租借服務等等,如果使用的頻率沒有那麼頻繁,或許可以利用租借的方式,減低他們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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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對,還是要想辦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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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這些都同步有在做,而且我們現在也希望能夠讓輔具的服務更普及,所以我們還有服務據點的設置,不是只有輔具中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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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除了輔具中心以外,還有服務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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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對,輔具中心下面還有設置比較便利的服務據點,讓民眾的可及性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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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就近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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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對,在輔具中心下面還有服務的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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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好,這個部分還是要再持續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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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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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謝謝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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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署長慧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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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接下來我想請教勞動部勞發署鍾副署長幾個庇護工場的就業問題。根據勞發署提供的資料,110年12月底、也就是去年年底全國的庇護工場家數是161家,提供的就業人數大概2,200人左右,以全國15歲至64歲的輕重度障礙人口大概44萬人來看,這樣的庇護性就業人數占比太低。庇護工場除了提供就業機會以外,其實也可以培養工作者日後轉到一般工廠工作的技能,所以庇護工場提供的就業服務能量這麼低,你們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再多設一些,或者──你懂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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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勞動部發展署鍾副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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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署長錦季:委員好。謝謝委員。關於委員關心的問題,事實上,有一些人是適合進入庇護工場的員工,我們今年又增加了3家,目前已經有164家。現在還有一百多個職缺可以讓符合進入庇護工場的身心障礙朋友進來,假設有需要的話,經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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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也就是說,你們現在提供的就業人數其實還是有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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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署長錦季:對,還有一百多個職缺可以讓身心障礙朋友經過評估之後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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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那就不是你們提供的工作數的問題,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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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署長錦季:是,還是有一些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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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曜:就是還是有職缺,我再找機會找相關單位做個討論。庇護工場的設置其實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就業、職業生涯及人生是很重要的。既然還有職缺,我再找機會找相關單位做個討論。謝謝副署長、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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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副署長錦季:好的,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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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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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6-14
speakers ["邱泰源","吳玉琴","賴惠員","楊瓊瓔","蘇巧慧","林楚茵","高嘉瑜","張育美","徐志榮","洪申翰","莊競程","吳欣盈","黃秀芳","林德福","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楊曜","王婉諭","張其祿","陳瑩","謝衣鳯","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
page_start 317
meetingDate ["2022-11-28"]
gazette_id 11111102
agenda_lcidc_ids ["111111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趙正宇 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 莊競程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適應等29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陳柏惟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 員趙正宇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之二及第五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三)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以信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五)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九十條及第九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七)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 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 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一)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賴惠員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 十四)委員余天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五)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員謝衣 鳯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 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五)委員蘇巧慧等3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人民請願案1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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