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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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12時52分)部長好。我想先請教長照司跟社家署長照2.0的年齡規定,原住民長者適用長照的年齡是幾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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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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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55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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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謝謝。在這邊也特別謝謝衛福部,之前長照適用年齡還有老人假牙補助的部分,以及經濟弱勢長者的健保補助,後來衛福部都有採納我的建議,把原住民老人的適用年齡降為55歲了,過程雖然有滿多波折,但是至少結果是好的。但是對於經濟弱勢失能長者公費安置的部分,其實你們的規定目前還維持在65歲,對於最弱勢的這一群,沒有擴大他們的協助範圍,我去年在這邊質詢了很多次,同時也在預算提案的時候要求你們對於經濟弱勢還有失能長者的安置,原住民應該要下修到55歲,整個邏輯才會連貫,所以我想請教一下現在進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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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現在公文正在簽辦當中,應該很快就會從長照司那邊到我這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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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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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核定的話大概就可以開始執行,所以明年1月1日就開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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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明年1月1日就可以上路了,很好,謝謝部長。另外我再請教一下,這個也是老問題,我在這裡提過好幾次,科技與醫療結合計畫在花蓮豐濱鄉試辦之後成效相當不錯,我到豐濱鄉去走訪時,那邊的老人都還滿開心的,所以後來我也協助爭取豐濱鄉第二期計畫的經費,總共1,485萬元,這個計畫對於推動部落的健康營造,還有預防及延緩老人失能是相當有幫助的,甚至曾經因為健康手環的呼叫功能成功救到一位差點因為心臟疾病而發生重大意外的老人,所以我去年12月也在這裡質詢當時的王必勝執行長,要求應該要再研議試辦點,然後看試辦的結果決定是不是要擴大辦理,試辦點我原先是希望可以在花東基金收案之前,也就是今年6月前完成,結果你們回去之後又來了,醫事司、照護司、醫福會這3個單位又在互踢皮球、踢來踢去,不知道是哪個單位要主辦,連回個公文也還是推,他們回了這樣的公文給我,把我質詢的要求當作公文主旨,部長可以欣賞一下,又把我質詢的內容當成附件回復給我,這樣交差了事的行為舉動,我是完全沒有辦法接受,因為我們只是想把事情做好,但是回這樣的公文,看了真的是很無力,所以在4月份的時候,我又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質詢,現在11月底了,我想請問部長,現在有沒有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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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因為這個事情過去都不是在我的任內,我承諾我會親自處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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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雖然不是在部長的任內,但是當時您是次長,有時候也代替部長來這邊開會,我不曉得你有沒有聽過我這樣的質詢,但是不管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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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印象,但是後面在處理的過程當中可能有漏掉,現在我承諾我自己親自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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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OK,我想是這樣,我們回頭去檢視幾次質詢的對話,我們就是在監督各部會,我都幫部長揪出很多頭身分離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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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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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還有橫縱協調的問題,所以我覺得對這件事的要求,過去您的部屬們根本就沒有把它當一回事,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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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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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的辦公室一直都有適時地提醒,但是你們也從來沒有主動跟我的辦公室聯繫,我講難聽一點,醫事司、照護司、醫福會這樣的互踢皮球。部長,我們已經提出立法院的要求,所以我剛剛特別講未來在各部會的橫向作業,我不希望還要我們辦公室出面幫部長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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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這我來處理,負責把頭黏回身體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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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所以大概會需要多少時間?這已經拖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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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1月是過年,到2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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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就是1月底完成,2月初就可以報告成果了,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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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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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我們就抓這個時間,也請部長特別注意,不是只有這個議題而已,還有很多的問題,希望在橫向聯繫上大家不要再踢來踢去。另外我再請教部長及國健署,這也是滿久的新聞,臺灣全體國人的平均餘命創新高,來到了80.69歲,但是不健康生存年數也提高到8.41年,這個現象國健署認為與平均餘命的增加有關係,所以不健康生存年數可能就像國民健康署講的,跟平均壽命有密切關聯,當然跟醫療資源也有密切的關係。不過我很好奇的是,這個不健康生存年數,你們好像都沒有針對原住民做過這樣的調查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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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跟委員報告,104年到108年這四年當中,全體國人平均餘命從80.2歲變成80.86歲,所以增加了0.66歲,其中這0.66歲裡面,百分之八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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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你剛才講的是全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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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全體的。這0.66歲裡面有八成,即0.52歲是健康的時間,也就是延長了0.66歲,但是其中0.52歲是健康的;不健康的是0.14歲,所以大概是八二比。至於原住民族的部分,104年到108年的平均餘命是從71.86歲到73.1歲,也就是平均餘命延長了1.24歲,比全體國人高,即其生命延長,其中不健康的部分是0.27歲,0.97歲是健康的,所以也差不多是八比二,以比例來講,所以整體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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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等一下,你的八比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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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多延長出來的有八成是健康的,但是有二成是不健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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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所以不健康的整體年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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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比例來講,原住民族跟全體國人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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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都是8.4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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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不是,都是八成是健康的,二成是不健康的,活得比較久一點,但是活的這些年裡,有八成是健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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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所以看到了這個成數,但是年限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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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年限的部分,原住民族從104年到108年的平均餘命延長了1.24年,全體國人則是延長了0.6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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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問的是不健康生存年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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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如果單就不健康生存年數比較的話,看起來好像是原住民族增加了0.27年的不健康生存年數,全國國人則是0.14是延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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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所以加起來total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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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個表會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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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現在聽不出來,如果部長可以講到這麼細的話,我不知道你們什麼時候做這個研究,因為這是去年預算審查的時候,我有特別要求衛福部要針對這個來進行研究,所以剛剛部長講的或許有可能是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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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是我們統計處做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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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統計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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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統計處最近分析了104年到1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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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所以我去年的提案有人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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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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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這是針對我的提案統計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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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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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所以已經完成這個研究了,剛剛講的是原住民的部分多了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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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不健康是多了0.27,但是整體是增加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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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我是請你把數據加起來,增加是0.27,那本來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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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關係,這個資料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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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為什麼現在不能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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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有,我現在手上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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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不是,因為我只是問一個簡單的數字,像全體國人的不健康生存年數是提高到8.41,我就只是簡單問原住民的提高到多少而已,可以幫我做一下算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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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6.42,就是108年是6.42年的不健康生存年數,這是原住民族;全體國人的話,不健康生存年數是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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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這個數據是滿有趣的,這項數據代表什麼意義,請你們要去研究一下,不是不健康年數比較短就可能比較如何,因為我們可能就死得比較快,這也是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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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希望平均餘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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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也是平均餘命比較短,所以這都有關連,其他國家也要互相做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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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當然希望能夠持續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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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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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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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那份資料再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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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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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謝委員衣鳯發言,謝委員要先進行提案說明,建議提案說明要控制在質詢時間內。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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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6-14 |
speakers | ["邱泰源","吳玉琴","賴惠員","楊瓊瓔","蘇巧慧","林楚茵","高嘉瑜","張育美","徐志榮","洪申翰","莊競程","吳欣盈","黃秀芳","林德福","游毓蘭","陳椒華","洪孟楷","楊曜","王婉諭","張其祿","陳瑩","謝衣鳯","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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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11-28"] |
gazette_id | 111111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1102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趙正宇 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 莊競程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 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適應等29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委員陳柏惟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 員趙正宇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之二及第五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三)委員蔡適應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四)委員陳以信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五)委員吳玉琴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九十條及第九十 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十七)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 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委 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一)委員廖婉汝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二)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十三)委員賴惠員等2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 十四)委員余天等23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二十五)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六)委員張育美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委員謝衣 鳯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 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 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 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十三)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十五)委員蘇巧慧等3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人民請願案1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
agenda_id | 11111102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