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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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育美:(11時38分)今日三讀通過精神衛生法,此次修法我特別關注本法第四十一條,嚴重病人緊急安置強制住院的費用來源。原先行政院版本要將相關費用由公務預算改為健保負擔,但是考量我國健保基金財務已經連續5年入不敷出,並將連續第7年虧損,難有餘裕分擔公共衛生任務。因此,在修法過程中我極力主張,嚴重病人緊急安置強制住院的費用必須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支應,並獲參採為最終修法的版本。
從經常性的醫療保健支出來看,我國吝於對醫療保健與公共衛生的投資;從健保資源而言,今年的健保總額成長率創近年來新低,代表政府對公共衛生政策的保守以及持續壓榨醫界的惡習。期望透過此次精神衛生法之修正,強化各社會網絡間的連結,為精神病人提供從醫療到社區間連續、多元的支持服務,並且藉由地方與中央的合作夥伴關係,共同建構出完善的社會支持資源,協助精神病人回歸社會,並期許行政部門謹記醫療永續,讓醫療從業人員看見健保制度的未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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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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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9
speakers ["蔡其昌","吳欣盈","范雲","邱泰源","吳玉琴","王婉諭","蘇巧慧","張育美","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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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29"]
gazette_id 11110805
agenda_lcidc_ids ["11110805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精神衛生法─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110805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