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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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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10時4分)中研院今天發表建議書,提及導入第四代核能技術的可能,闡述了中研院的立場,不過我想原能會並不是核能的推動者,你們是核能安全的守護者,所以不管未來整個核能的技術怎麼樣精進,至少在核安跟核廢處理這個方面是由原能會把關,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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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原能會謝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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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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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這一點很清楚,現在不管是第幾代的核能技術,會不會改變你們對核安進行把關的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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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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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會不會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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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當然不會,而且我們要研究要怎麼訂定新型、第四代的核安管制法規,美國NRC有在做,我們也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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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我第一個就是要先瞭解你們的立場,所以核能安全的守護、核安檢測的標準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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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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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再來,還有一個前提就是核廢,到目前為止,你們對核廢已經有妥善的解決方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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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我要跟委員講,很抱歉,到目前為止,真的還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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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就是沒有啊!所以就是有這個前提嘛!主委,我想要瞭解原能會的立場,未來不管政策怎麼樣改變,2025年非核家園的總體目標有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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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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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感謝。我只是想瞭解原能會的立場,你們是核能安全的守護者,不是核能的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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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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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這一點很清楚,所以不管政策怎麼樣改變,你們還是要堅守核能安全的立場,這個不會改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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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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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那標準也不會改變嘛!
有吹哨者舉發核研所有不當陞遷的問題,其實原能會也都有回應了,已經被查出有3篇研究報告跟被檢舉人的碩博士論文雷同,現在要請外部調查,我想瞭解一下,第二次的檢視結果也就是外部調查的報告什麼時候會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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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有組成一個調查小組,我請主任秘書向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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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原能會王主任秘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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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主任秘書重德:跟委員報告,目前論文比對系統的結果已經初步出來了,不過因為論文比對系統只是針對量的部分,關於質的部分,我們還是會請學倫委員來審查質的部分,因為大概有80篇論文,所以還需要一點時間,我們預計大概是在年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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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所以是在今年年底之前,那原能會在結果出來以後會進行議處吧?會去瞭解他們有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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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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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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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多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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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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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剛才鄭召委在問一個問題的時候,他第一個就強調,他們在陞遷時的論文如果跟他們的博碩士論文相同、雷同或有部分相似,對於這一塊,我有跟鄭委員說核研所目前的辦法是規定不能原封不動地搬過來,但是如果是改寫或引用一部分,基本上是容許的,就是因為這個辦法裡面是這樣規定,所以才造成陳情者所提出的問題,這是我們在這一次調查當中所發現的,我並不是在幫他們說話,我只是就這個辦法稍微做更進一步地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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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對,我想要瞭解這個規定還有你們要不要議處,有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要很清楚,因為這個規定如果不清楚的話,你們就沒有辦法做後續的懲處,所以我要瞭解一下。當然吹哨者有提出一些指控,包括引用未具名、違反學倫,還有一稿多用的問題,然後是截取再重製,不過核研所這邊也有說,改寫、濃縮獲期刊登載並沒有違規,這是核研所的立場,陳所長,核研所的立場是不是這樣?
對嘛!好,我想問一下主委,用改寫、濃縮論文的方式作為陞遷的研究報告,這樣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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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基本上是這樣,關於有沒有違反學術倫理,因為每個學校的學倫不見得一樣,就是看這個學校對於學術追求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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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不是講別的學校,我只講核研所,就是關於陞遷的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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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核研所定出這個辦法,基本上就是要遵守這個辦法,但是未來是不是這邊會產生爭議?因為早期並沒有論文比對系統,現在有論文比對系統,所以未來我們會建議他們,針對這個辦法裡面,如果它的辦法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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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因為核研所的陞遷規定過去並沒有寫得很清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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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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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我現在找了兩個應注意事項,110年陞遷應注意事項並沒有寫得很清楚,關於陞遷的研究論文、代表著作是不是要符合相關學術倫理規範,去年完全都沒有寫這個部分,一直到這個事情爆發之後,核研所才在5月的時候增加了第8點,「參加科技人員陞遷之研究論著代表作,需符合相關學術倫理規範(如:碩、博士畢業論文或與此雷同論著……)」,當然整本移過去,這個絕對不行,但是如果有部分雷同,算不算違反學術倫理?主委,第二次的調查報告馬上要出來了,要作為懲處的依據,如果你這個沒有講清楚,你要怎麼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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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他們有他們的學倫,我們有我們的學倫,我們會從我們的學倫裡面來判定到底是怎麼樣,目前我們還在調查中,我剛才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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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這個是之前發生的,你們是今年5月的時候改了這個應注意事項,請問有沒有追溯既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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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這就要看他們,因為我們只能夠調查,若發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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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沒關係,反正這個你們得去處理。之前規範沒有很清楚,顯然他們可能涉及違反了這一個學術倫理,可是之前的規定沒有寫得很清楚,所以核研所說沒有違規,原能會要求他們要弄一個清楚的規範,現在規範已經出來了,以後如果是這樣的話,那當然就違規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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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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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就算以後這樣子,我們要講得很清楚啊!你多了一個文字叫做「雷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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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因為我們的學倫小組還沒開會,我們的學倫小組開會的時候就可以把您剛剛所講的,包括懲處的部分、追溯的部分要追溯多久等等,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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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你們要進一步去瞭解到底可不可以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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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的,這些都在考量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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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你們要以昭公信,你們要講一個理由。
再來,未來雷同的內容是不行的,那你馬上要跟我講「雷同」2字的定義是什麼、要多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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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我們會有一個比例,就是經過我剛剛講的Turnitin這個比對系統,超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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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好,40%。那就要講清楚,超過40%就叫做雷同,40%以內就不叫做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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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你剛剛說不要提學校,但是因為學倫是從哪裡來?都是從學校出來的,那中研院應該可能更高了,我強調的重點是什麼?我要強調的是,每個單位的性質不一樣,它要自己制定,比方說發表期刊論文,十年前是30%,最近又改成20%,那就是它愈來愈趨向於嚴謹。一樣的道理,他們這邊剛開始做的時候是從40%開始,核研所的性質比較類似像工研院,因為它注重實務,而學術的話,您剛才問我說這個制度特別是陞遷著作的部分,以學校來講,就以中山大學來講,根本就不可能用碩博士論文,像我們教授要初聘的時候,就是助理教授可以拿碩博士的部分,其他的副教授跟教授絕對是完完全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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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這個瞭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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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所以那是不可能的事,可是他們的情況要由他們自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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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所以要把這個規則訂得很清楚,作為陞遷的論文,它必須符合什麼樣的規定,主委,你說跟學校碩博士論文的規範可能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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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他們很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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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你是說40%,過去沒有這樣清楚的規範啊!所以核研所的這些同仁會覺得,那我就把我過去的著作拿來濃縮、改寫,我就可以升等了。不知道有沒有違規,但總是不好吧,總是不符合你們對於陞遷的主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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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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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因為過去的陞遷應注意事項沒有寫得很清楚,所以讓你在處理這個事情上很難有依據。你們今年5月改了這個辦法,改了這個辦法還是要把它得弄得很清楚,「雷同」是什麼定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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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這次我們調查完以後,學倫開完會以後,我們會給他們一個建議,剛才是講40%,這個我們私底下都已經討論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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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書:因為有3篇、有3個人,這3個人第二次的檢查報告出來以後,你們就馬上要做懲處,這個懲處要非常有依據,包括懲處到什麼樣的程度,你都要以昭公信,要有一個道理,不是含含糊糊,要很清楚,過去規範沒有清楚,現在就規範清楚。以上是給你們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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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任委員曉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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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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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2-12
speakers ["陳秀寳","鄭正鈐","范雲","張廖萬堅","黃國書","林宜瑾","王婉諭","何欣純","曾銘宗","賴品妤","吳思瑤","萬美玲","陳椒華","楊瓊瓔","林奕華","張其祿","高嘉瑜","李貴敏","吳怡玎","高金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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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1-30"]
gazette_id 11111402
agenda_lcidc_ids ["111114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曉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112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單位預算案;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 關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四、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五、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 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agenda_id 111114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