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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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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9時53分)主委好,早上聽您在報告,你拿了三個手板,重新還原你認為中選會在屏東縣長開票的過程中沒有太多的問題,是電視台出問題。你一直說是某電視台,請教那個電視台是哪個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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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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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大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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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但是你剛剛口頭一直用「某」電視台,這個時候還要幫他們說某電視台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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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並不是在幫誰,總是要站在一個基本的立場上,我們希望這個事情是社會上大家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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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是三立電視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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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邊是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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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NCC跟中選會有沒有取得您這邊的事證,說它要主動辦?這件事情是誤植、作業疏失或者是故意行之也好,NCC有沒有在調查,跟您要求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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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據我們所知,NCC已經接到很多的檢舉,接到檢舉的話,權責在NCC,他們就會依法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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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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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他們有來函要我們提供跟我們有關的相關資料時,我們也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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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件事情不管是誤導視聽,或者是嚴重打擊了中選會的權威性,從中選會的角度,你們除了當天要求它兩度公告更正錯誤外,還有什麼樣的行政處分作為可以對該電視台(三立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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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行政處分的部分不歸我們管,歸NCC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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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是哪一個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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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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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NCC是主管影視衛星相關,但是對中選會而言,在選務上資訊誤植或是錯誤的部分,更正道歉就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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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變成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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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們是受害者,所以你們無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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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提出要求讓他們更正,在當天晚上它有兩度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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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樣子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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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我認為力道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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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那有什麼法規或權力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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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既然力道不夠的話,是不是這個電視公司願意負起社會責任再加強說明,也表示對中選會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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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針對它的內部內控,當然NCC或者電視台的管理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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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但是這個沒有強制的力量,各自的不同媒體也許有他們不同的立場跟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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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覺得應該怎麼樣才能夠還你們這個受害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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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就是還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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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在社會上,大家制止以訛傳訛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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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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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但是製造這個錯誤的單位竟然沒有受到任何處分?到目前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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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NCC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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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但是一拖也可能到半年後了,傷害已經造成,中選會也已經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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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對中選會的確造成很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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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們有正式的新聞稿或聲明來處理這個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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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有,委員可能比較忙,我們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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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除了當天要求他之外,你正式公布嘛!你今天也是正式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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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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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今天做出手板的目的也是重新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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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想這個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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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今天召委願意排這個議程,你應該也要對他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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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很感謝,讓我們有機會再做更清楚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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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不需要再以訛傳訛啦!但是他們當事人之間要爭訟、要做驗票,在法律上它的誤差範圍沒有到0.3%的話,就您專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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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千分之零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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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千分之零點三的話,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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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千分之三,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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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千分之三,百分之零點三,這個在一般地院的受理情形應該是沒有爭議,一樣會受理當事人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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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他不符合非訟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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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就可能被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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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不符合非訟驗票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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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目前當事人的救濟,除了您這邊幫他做了訊息上的釐清,要求電視臺道歉並更正,當事人的權益還是走司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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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若要走司法訴訟,我們都尊重,不過我有一個立場,我不講也不行,雖然已經講了,現在要講第3遍,就是當然尊重他的訴訟權,但若他要提告,也要先有一些證據再來告,但現在不是如此,現在是他沒有證據就先提告,讓大家幫他蒐集證據,我覺得這樣子並不符合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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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作為主委,我是覺得不適合講這個話,雖然您個人有這個態度,但您是主委,應該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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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不是,這個牽涉到中選會,我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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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是被告,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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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他告我,我是被告,我當然要講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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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就是受害者又被告,所以我覺得你現在大概沒有辦法處理權責上面的擴張,因為法律上限定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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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怎麼有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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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有一個議題想請教主委,花蓮縣富里鄉鄉長的事情,你也知道吧?這件事情對你來講,是不是也滿頭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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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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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個到底要不要介入處理?能不能處理?這也是權責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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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請選務處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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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選務處處長請說明,現在他不就職、不去宣誓,視同辭職,在參選期間發生這種事,依中選會的權責可以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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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選務處謝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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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處長美玲:跟委員報告,針對鄉鎮市長當選後不來宣誓,這個部分涉及到宣誓條例跟地方制度法的適用,花蓮縣政府是在11月29日就該案的相關疑義請內政部做函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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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請教內政部部長,他在登記後,10月3日就宣稱自己要退選,依目前選罷法相關程序,完全沒有退選的可能,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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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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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依目前選罷法的規定,他雖然這樣講,但選舉還是要照常進行,他也當選,當選就看他是否就職,他如果不就職,我們3個月內會請他來再一次宣誓,他如果不來,就視同不就職,此時就要再辦理重新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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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是從登記到未就職3個月後,等於是到半年之內,這件事情就懸而未決,等於也沒有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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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應該也不會到半年啦!因為我們規定4個月戶籍不遷回來也視同解職,12月25日他要就職,他不就職,我們規定3個月內請他再就職,如果再不就職,他就是不就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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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是重新再選舉,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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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就要重新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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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當時的第二高票也不可能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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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沒有,這要重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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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單一首長要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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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要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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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請教部長,他在登記後明確表明他要退選,在過去的制度上,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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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他登記後表明不選,選舉也要繼續進行,這就是選務工作,中選會為什麼說要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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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們現在有沒有相關單位在調查?他到底是否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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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當然如果要就這部分來修法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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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是,你的見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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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是可以來討論,當然可以討論,他不選了,戶籍又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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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啊!他是戶籍遷出了,他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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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但是目前規定是遷出要4個月,所以在選舉過程裡面要不要做選罷法的修正,這可以考慮,大家可以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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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是不是史上滿奇特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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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但目前法律規定就是這樣,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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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你來講,這是不是史上滿特別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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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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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有沒有涉及到別人講的搓圓仔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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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認真講,他不選了,你說他搓圓仔湯,不過他還是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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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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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搓圓仔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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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比較離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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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啊!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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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是建議這個個案,以後你們在辦很多相關的選務也好,專業的政治參政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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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的確是很特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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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非常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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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可以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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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法務部現在要調查,是要調查什麼?依照法律上來講是毫無疑問,也沒有涉及到圓不圓仔湯,因為他還當選,所以現在法務部要調查什麼?查到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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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黃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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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謀信:跟委員報告,如同剛剛部長所報告的,這部分並不涉及到刑責部分,目前為止據我所知,警察機關沒有介入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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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為什麼報載說你們會深入調查?到底要查什麼?所以當事人還要聲請保護的話,你們還要調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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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謀信:這個沒有涉及刑責的話,基本上檢察官要有犯罪嫌疑才會發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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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一樣請你們釐清。我想這個案例應該是像部長說的,如果涉及到未來修法,這件事情要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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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的確很特殊,我們以後在修選罷法時,可以把它列入相關的討論議題,看是不是在很明確或怎麼樣的狀況之下,可不可以用法律規定來處理,現在這就是變成一個法律漏洞,法律漏洞在解釋上、在選務的進行裡面,中選會是選務機關,選舉要繼續進行,這個也合乎法律規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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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個是當事人宣稱,如果我想一個方法,我們這次去登記參選,像我們去選舉要簽很多切結等等的文件,有沒有什麼切結是涉及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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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也要法律規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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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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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現在就是沒有這種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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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請教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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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中選會怎麼可以叫他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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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們的選罷法要修好幾項,這是其中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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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這以後可以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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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另外一個也請教部長,如果有某政黨提名的,後來他因為登記後政黨把他開除黨籍,黨籍要拿掉也不行,所以這種種都是現在發生的疑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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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因為它是有一個準據點,這就是準據點的問題,那個準據點訂在那裡,我們不能因為他事後,然後就把這一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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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時間前的可以,時間後的完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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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對,我們還是要有準據點,這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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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當事人要退也退不了,政黨推薦他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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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跟股票要除權、要發利息、要發股子一樣,都要有準據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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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以上幾項既然部長還在任,你會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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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跟你講,這都可以討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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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不問太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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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在不在任,這都是可以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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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請你們把選罷法該修的,包括什麼不在籍等等一併提出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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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個我們跟中選會共同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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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個一併請選委會,也請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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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我們是選政機關,他們是選務機關,我們必須要配合的很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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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次選舉也許不是那麼嚴重的瑕疵,但是小問題已經讓很多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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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瞭解、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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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包括公民的視聽都已經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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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這的確很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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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必須要請你們出來處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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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部長國勇: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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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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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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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19
speakers ["林文瑞","羅美玲","王美惠","賴香伶","莊瑞雄","廖婉汝","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鄭麗文","管碧玲","曾銘宗","游毓蘭","鍾佳濱","林奕華","李德維","林靜儀","李貴敏","張其祿","翁重鈞","湯蕙禎","吳琪銘","孔文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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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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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1112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衛生福利部次長及法務部就「今年11月26日舉 行之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過程中發生之重大選務爭議,如何維護選務透明、公平、公正、公開及後 續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 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部分;三、繼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 營業部分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作業基金─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四、繼續審查原住民族委 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112年度預 算書案(以上各案進行提案處理);五、繼續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有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 告彙整表」共3案;六、繼續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4季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對民 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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