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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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10時34分)今天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礦業法修正草案和委員提案的版本總共有13案;其中行政院確定要刪除的霸王條款第三十一條,主管機關依法要駁回礦業權展限申請案的補償,以及第四十七條,礦業權者提存地價跟租金或補償後,得先行使用土地;這兩條是整個礦業法裡面我們應該要重視跟刪除的部分,這一點是沒有爭議的。至於有爭議的三個部分,過去外界都認為它影響到整個原住民的權益還有地質,跟我們的環境有很大關係的。第一就是諮商同意無限期,第二是申請展限礦產不需要補做環評,第三就是採礦權申請中即視為存續。針對這三個爭議,我們沒有看到政府部門這次有提出來討論、檢討或處理。請問部長對這三點的態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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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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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好。其實這個我們都有做很多的討論;關於諮商同意的部分,畢竟這是族人的權益,我們會在立法說明裡面講清楚,也會訂定相關方針,讓族人可以瞭解他在諮商同意時要注意哪些事情,族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跟礦業權者進行相關的諮商,甚至包括期限都可以訂定,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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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這是部長的態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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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這個比較不適合由法律規定,我們會提出相關的指導方針,讓族人可以瞭解;相關的方針也都會到相關的部落去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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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部長講的第一點,本席在這邊就不同意你的說法!為什麼要展限?因為它的期限就是20年,我們讓它展限,也是再給它20年,但就是必須要跟原住民溝通、諮商,不能因為他們祖先同意一次,就要他們跟著同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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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倒不是這樣,其實相關的展限並非都20年,我們現在很多礦權甚至都只有8年、10年,所以每一個礦權的展限期間都不一樣,這是第一個。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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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所以在展限之前還要再溝通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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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拿展限跟諮商掛鉤會讓事情很難處理,因為諮商需要跟族人做很多的討論,這個期限其實也沒辦法講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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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部長,我在前面就說了,我們刪第三十一條跟第四十七條,就是要照顧原住民的權益跟我們對環境環評的重視,對不對?其中我們也特別提到要求礦場一定要做一次性的、補償性的環評以及跟原住民的諮商同意,尤其是要新增對地方的回饋機制,更要要求業者對所提供的礦產權利金可以回饋給這個地方的居民;我們的用意在這裡,所以才會刪除前面這兩項。現在外面爭議的這三項,你們卻沒有處理,包括諮商同意無限期,這部分必須要有個一定的階段,比如產量達5萬公頃的,每五年就要再做一次環評,做環評的時候就要去檢討對原住民承諾的回饋有沒有確實做到,這些都是整體的配套。本席要提醒的是法訂定在這邊立意良善,但是配套沒有做好,無法執行的話,會帶來很多紛爭,而這也正是外界重大的爭議,政府必須就立法跟行政兩個部分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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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委員所講的礦場環評這個部分,我們在報告中也提到其實有8個礦需要做完整的環評,不是沒有。另外比較小的31礦才是按照第二十八條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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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所以在今天的修改條文裡面並沒有明確的把它定義下來,包括採礦申請中即視為存續的這個部分,在你的配套中,可以提早在合約期滿前一年或兩年就必須提出申請,也就不會有繼續申請當中而到期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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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這個條文已經有處理了,我們讓它可以展限的期間往前推,如果提早的話就可以避免這個問題。坦白講,當時在討論視為存續這個部分時,比較多的問題是相關的部分有沒有做過諮商、相關的部分有沒有做過環評,其實是跟這個部分掛鉤。如果這次的修法對諮商予以明文規定,修法後要做環評,那麼第三個問題自然可以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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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所以這次所有的修法對整個配套都做了統整,讓它更加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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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這三個問題其實是互相關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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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面對外界的這些爭議,我們修法要讓大家更瞭解我們對礦產業、地方的地主,以及地方的原住民都有照顧到,這才是重點,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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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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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尤其我們現在討論的礦業法裡面,包括地熱跟溫泉等各方面都有相關性,所以當時我們在溫泉法就特別把地熱剔除,現在地熱也關係到採礦,所以本席是要提醒經濟部必須把需要採礦或原始的再生能源部分統籌在一個專法裡面,讓我們從法規面去規範管理才會更加周到,尤其是2050年要淨零排放的話,是不是這些都要配套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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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地熱部分已納入再生能源法的專章,希望行政院通過以後趕快送到大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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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既然討論了就一定要把它們統整起來一起來檢討,這樣才能把事情處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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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已經提出修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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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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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明文代):接下來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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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9-13 |
speakers | ["賴瑞隆","陳椒華","孔文吉","洪申翰","邱議瑩","林岱樺","邱顯智","邱志偉","謝衣鳯","蘇治芬","呂玉玲","陳明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游毓蘭","陳亭妃","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蘇震清","李貴敏","林淑芬","廖國棟Sufin‧Siluko","張其祿","陳瑩","陳超明"] |
page_start | 385 |
meetingDate | ["2022-12-01"] |
gazette_id | 11111202 |
agenda_lcidc_ids | ["11111202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礦業法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礦業法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 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四、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礦業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礦業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九、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礦業法 修正草案」案;十、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6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十一、本院委員洪申翰 等20人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礦 業法修正草案」案;十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111202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