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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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9時43分)部長好。過年有很多人要回來,尤其是從中國回來,現在的機票都很貴。另外我要請問,現在機場的量能準備足夠嗎?還有沒有什麼彈性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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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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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陳委員好。我跟委員報告,現在很多人回來,全世界各國機場的地勤人員慢慢回復,我們受影響比較少,因為當時在疫情期間離開的地勤人員很少,所以我們是準備好了,現在包括CIQS,包括各個航空公司幾乎都在增加班次,中國大陸因為有很多機場上面的限制,像對於浦東機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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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的意思是我們這邊準備都沒有問題,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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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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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機票部分,有沒有辦法協助讓機票價格合理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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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航空票價是世界性的,尤其國際的部分,國際的很難,比如你把它降了,可是別的航空公司不降,我覺得這部分就由他們按照量來做一些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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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再來請問,4月時交通部臉書有分享運研所無人機結合AI影像技術化身路口安全改善利器的貼文,這個貼文頓時成為翻車現場,下面網友罵聲一片,大家罵的不是技術本身不好,而是交通規則一直以來有許多作法都本末倒置。我們從交通部貼文的附圖可以清楚的看到待轉區跟外側車道的問題,外側車道通常徒有機慢車道之名,但是有汽車行駛或公車停靠,還有違規停車,甚至還限縮檢舉,而且人行道被占用之後,行人也被迫走到馬路上,所以造成這麼多的混亂。我要請問交通部,你們針對上述的情況會做哪些改善?針對道路設計有沒有進行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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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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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透過無人機結合AI影像辨識技術就是想進一步去找出路口的各種問題,包括汽車、機車還有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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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有沒有檢討?後續要做什麼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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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要找出他們潛在的衝突以及他們行為的特性,然後從這裡面去找到可以透過交通工程或一些執法的手段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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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找到改善的方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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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有,我舉例來向委員說明,我們透過這樣的分析技術發現機車在路口的速度通常會超過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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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的時間很有限,你可不可以很具體的說明有改善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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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是,可能就是要透過科技執法讓機車在通過路口的速度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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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樣聽起來就是要加重罰責嗎?是要嚴格取締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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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另外,當然也可以透過路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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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最後受害者還是機車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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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不會,我們是用偏心式的機車左轉專用道跟專用時相來保護他們,就是加上動線的區隔跟時段的區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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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怎麼區隔呢?其實我們從這個貼文可以看出,以高科技判讀出待轉區等於「待撞區」,衝突的熱點很多。再判讀衝突的原因,分析出機車騎往待轉區的時候嚴重壓縮行人行走在斑馬線的空間。其實內側車道衝突點少,應該是較為安全,所以交通部是不是可以考慮開放機車通行來降低造成車禍死亡的事件?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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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委員,請看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我再做比較詳細的說明,上次在記者會他們是主張第九十九條全刪,我是覺得不宜,應該是要因地制宜,最重要的就是依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這是最高的原則,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去進行要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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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因地制宜要怎麼判斷呢?譬如說,在一些地方我們真的能夠讓機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現在你說要因地制宜,那是不是要去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那之前你們在訂待轉區、「待撞區」的時候有沒有因地制宜?那時候有沒有確保可以百分之百降低事故?那你現在要怎麼去訂?具體要怎麼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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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如果左轉量多的話,我覺得就不需要去限制內側車道及規定一定要二段式左轉,這個在道安規則第九十九條就開宗明義講了,機車的行駛就是按照標誌、標線的規定,所以地方政府可以考量,如果這個地方的機車很多,我覺得應該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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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們要不要訂定一個標準讓地方政府可以依循?就是在什麼情況、到底車子多到什麼程度的時候要怎麼去修正,不然像現在這樣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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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在道安委員會跟22個道安會報都有討論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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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要多少時間才可以提出更具體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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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每個地方都不大一樣,所以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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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你們中央要訂定一個標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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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事實上,第九十九條裡面就有一個權宜措施了,不管是幾個車道,要禁止行駛內側車道或要求二段式左轉,這一定要由地方政府去做權宜的判斷,如果沒有標誌或標線,我們才會有一個規定,所以我們是覺得這兩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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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機車到底可不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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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可以,因地制宜就可以啊!量夠的話應該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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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部長提出一個書面報告讓本席參考,然後我們再繼續檢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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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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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不要讓「待撞區」、待轉區導致機車的事故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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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們的重點是保障機車族的安全,如果量很少或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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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說安全,可是卻讓他們被罰得更多,所以還是要提出具體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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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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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再來問一下區間測速,在今年10月有3部重機同速行駛臺61線,其中1部被開罰,後來查出是因為區間測速的網路延遲造成錯誤;還有3月在蘇花改也是一樣,駕駛人是以定速每小時70公里行駛,卻收到138公里的超速罰單,在申訴之後,也發現是區間測速判讀異常,顯見有滿多系統出錯、異常的情形,最後重新去確認,一共撤銷了3,627件罰單。請問部長,針對這樣的情形,你們到底要不要全面性地重新檢驗區間測速系統以確保用路人的權益?因為可能有很多用路人並沒有去查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超速,這個部分要怎麼全面重新進行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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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關於委員談的這個事情,我們在去年就做了,我們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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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重新檢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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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全部都檢驗完了,包括有沒有資安的問題,還有包括它的正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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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是在去年什麼時候做完的?我剛剛講的是在10月發生的事情,你們是什麼時候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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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可能是個別的,就是雲林段可能是個別的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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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是在去年年中做的嘛!是在6月或7月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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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這可能是個案,我跟委員報告,因為速度是造成傷亡一個很重大的原因,所以區間測速照相的確是交通部跟各縣市政府現在推動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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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我最後再問一個問題,交通部6月有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這個規則就是規定他們的工時上限是11小時。部長,你們預告的部分是針對遊覽車司機,請問有沒有包括市區公車駕駛還有國道客運駕駛或有沒有包括其他車輛的駕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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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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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我大概簡單報告一下,原則上,單日使用11小時是屬於租用車輛的使用規定,這是適用於遊覽車,並不適用於公車或國道客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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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都不適用嗎?所以你認為他們就不會過勞嗎?國道客運的駕駛就不會出現過勞的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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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司長福山:他們還是要遵循駕駛時間不能超過10個小時的規定,然後每天加班後的工時不能超過8+4,就是勞基法所規定的12個小時,其實這些相關的規定對於駕駛都有適用,而那個11個小時是針對租用車輛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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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請問我們大型車輛要不要加裝ADAS?現在因為沒有加裝導致遊覽車沒有辦法看到小孩子,像幾天前桃園又發生學童被車子撞到的意外,請問這個部分要怎麼樣加強?就是要求重車加裝ADAS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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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都有裝ADAS了,但是有一個狀況,因為這是屬於被動式的,就是司機要看螢幕去判斷,我們現在有重啟一個試驗計畫,就是要變成主動式,如果偵測到旁邊有人的話就主動通知駕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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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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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ADAS現在已經全部都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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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那你剛剛提到要改進的部分是在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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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明年大概會有2,400輛開始來做測試,之後如果功能都OK的話,我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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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那就請部長加油,我們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悲劇,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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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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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其他的問題就用書面來回答,謝謝陳委員。 |
接下來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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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3-11 |
speakers | ["劉世芳","李昆澤","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陳素月","林俊憲","劉櫂豪","魯明哲","許智傑","游毓蘭","李貴敏","陳雪生","蔡易餘","傅崐萁"]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12-05"] |
gazette_id | 1120403 |
agenda_lcidc_ids | ["1120403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三、繼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
agenda_id | 1120403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