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613
發言片段: 0 |
---|
游委員毓蘭:(9時45分)次長好。昨天凌晨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的林副大隊長因為心肌梗塞不幸往生,次長,你覺得該不該辦理因公撫卹?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花次長敬群:游委員好。我們當然非常遺憾啦!警察同仁真的很辛苦,在休假期間發生這樣的憾事,我們當然會再跟…… |
發言片段: 3 |
游委員毓蘭:我聽到你講了「休假」,我大概知道你們的…… |
發言片段: 4 |
花次長敬群:我們署裡面當然會再討論。 |
發言片段: 5 |
游委員毓蘭:對,我要提醒政次的是,因為警察所謂的輪休,我一問他們就說因為他是在輪休的,可能不符合規定,他們會幫忙辦理募捐,我真的覺得政府的制度是有問題的。我們要知道刑警大隊在上個星期都還在做選舉勤務等各方面事項,再加上地緣關係,他是不是也有參與偵辦88槍擊案?面對這些治安的狀況,警察的輪休對於這些有責任的同仁來講真的不是這樣。其實兩年前我在幫海巡署蔣爭台小隊長爭取因公撫卹的時候就曾反覆發聲,最後成功了,當時也說他可能是因疾病死亡,其實他是執行碧海專案勤務的時候死在船上,一般公務員連上下班期間發生車禍都是因公撫卹,我覺得警政署和內政部對於同仁特殊的工作特性一定要予以尊重,在銓敘部審議小組審議的時候一定要據理力爭,可不可以承諾做到? |
發言片段: 6 |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我們絕對會為同仁的權益爭取,也會請銓敘單位從寬認定,本部和署都會一併來努力,如果有相關規定需要檢討,我們都願意為同仁爭取。 |
發言片段: 7 |
游委員毓蘭:我接著再問一個問題,其實我昨天也有問了,林副大隊長本身並不是酗酒,他沒有喝酒的習慣,而且很年輕,才47歲,但卻忙到沒有時間去做健檢。我想要瞭解一下警察同仁的健檢情形,我剛剛經過保六崗哨的時候,他們告訴我臺北市每一個員警每一年都可以做健康檢查,只是多或少而已,但是像林振順卻沒有做過健檢。你們可不可以承諾不要讓各縣市政府自己視財源來辦健檢?或者至少要讓他們每一個辦公處所都有量血壓的血壓計,甚至於把它列為每天都要做的事情,規定同仁上勤的時候就應該去測量一下血壓。我還是很捨不得林振順,他才47歲,因為他以前從來沒有健檢,怎麼知道會因心肌梗塞而死亡?這部分請內政部也一起來努力一下,好不好? |
發言片段: 8 |
花次長敬群:針對委員剛剛提到的部分,當然包含健檢的預算怎麼樣能有更多的資源或是提供量血壓的…… |
發言片段: 9 |
游委員毓蘭:今年的預算可能來不及了,我希望能夠在明年的預算當中編進去,我看主席也一直在點頭,他一定會支持這些保護同仁健康的做法。同時你們也一定要據理力爭去幫林振順爭取因公撫卹,千萬不要再拖延,到底還要死多少人,你們才願意改變? |
發言片段: 10 |
花次長敬群:委員應該也瞭解我們針對45歲以上的同仁每兩年就會編列一次體檢經費,分別是3,500元和4,500元…… |
發言片段: 11 |
游委員毓蘭:來不及啦!真的是來不及。 |
發言片段: 12 |
花次長敬群:這部分我們一起來努力,目前已經有既有的制度了…… |
發言片段: 13 |
游委員毓蘭:我剛剛已經講過臺北市是每一年都有,而且是不分年齡。我們再從制度面來看,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員服務法警察工時的規範,其實你們在110年5月至10月的試辦計畫結論當中曾提過每週固定日勤、夜勤、深夜勤擇一實行狀況良好,既然執行狀況良好、實務問題不大,為什麼最後的結論卻是授權各警察機關自行決定?你知道這種追班表的情形對警察同仁的健康傷害有多深嗎? |
發言片段: 14 |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
發言片段: 15 |
黃署長明昭:因為各縣市的特性不一樣,所以我們授權給各縣市依照他們的特性來編排,我想這樣會比較有彈性一點。 |
發言片段: 16 |
游委員毓蘭:署長,我希望在你任內至少能讓我看到這方面有所改善,因為我知道你很愛你的部屬,我不希望再有像林振順這樣來不及去看病,然後就死掉的狀況。 |
最後我想再問一下,臺南學甲槍擊案在選後才鎖定「紅龜仔」,因為他有前科和地緣的關係,網路上都說這樣主嫌不就是廖添丁,所以才會出現一個「紅龜仔」?我覺得你們辦案的時候,應該要檢討警察和黑道的關係。在此我也要幫徐健麟說說話,因為最近媒體都在問我這個問題。徐健麟在13年之內從警員一路升任,他現在是十二職等的副署長,就因為他出現在這一張喜相逢餐會的照片裡面。很多人說徐健麟是三級跳,但我知道他是有才華的人,所以徐國勇部長才會不次拔擢,所以我覺得與其讓他去背這個黑鍋,倒不如好好解釋清楚。我常說「你才比他高,他命比你好,他的才華被長官看到了」。老實說,在警察內部要從一線三升到三線四可能是一輩子都看不到的,人家認為這是倖進之徒,只要去幫某某人的父親守靈、摺紙蓮花,或是參與黑白共治的餐會就可以,我覺得警政署針對這部分一定要說清楚、講明白。 |
另外,署長前一陣子才震怒說要清查,我知道現在大家都抓風紀抓得很緊,可是12月1日卻又發現職業賭場裡面有北市的偵查佐,而在會館三年前的錄影帶裡面也出現林弘基和偵查佐,這就代表警察涉足賭場這部分有問題,究竟你們對於賭場布線報備管制的規定有沒有落實執行?我的建議是在這個制度上面,包括升遷以及上次被人家言之鑿鑿、指桑罵槐或黑影幢幢地指涉去摺什麼紙蓮花,我建議你們都要把這些當成建立制度的契機,幫辛苦的同仁說話,其實有太多同仁都是為了辦案犧牲健康、犧牲生命,我們不希望他們背這樣的黑鍋,好不好? |
發言片段: 17 |
黃署長明昭:好。 |
發言片段: 18 |
游委員毓蘭:回去之後請把這些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謝謝。 |
發言片段: 19 |
黃署長明昭:好的,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20 |
主席:請林委員文瑞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46 |
---|---|
meet_id | 委員會-10-6-15-20 |
speakers | ["王美惠","羅美玲","湯蕙禎","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林文瑞","張宏陸","莊瑞雄","管碧玲","賴香伶","鄭麗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江啟臣","陳明文","陳椒華","李德維","邱志偉","翁重鈞","孔文吉","林德福","楊瓊瓔"] |
page_start | 261 |
meetingDate | ["2022-12-05"] |
gazette_id | 11111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14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部分;二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 警察 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 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劉竹 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 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112年度預算 書案 |
agenda_id | 111114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