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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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10時20分)謝謝主席。本席上次曾跟部長討論過交通安全措施的改善,但卻發現交通部最近針對這個問題,慣用的方式都是檢討用路人─就是機車騎士要小心汽車,騎機車的時候不要被撞到;汽車駕駛人要小心機車,不要撞到人;行人走路要自己小心。用路人當然要自己注意,但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出車禍,也許是不小心,若十個人甚至一百個人在同一個地方發生事故呢?所以,國家的道路線型標誌、號誌,到底有沒有系統性的風險,我們一直沒有辦法真正去檢討原因。像運研所本來應該是智庫單位,研究資料應該提供給行政單位做參考,本席希望運研所千萬不要成為交通問題真正的亂源,若交通混亂元凶來自運研所,那就太諷刺了! |
最近網路上出現一個廢話告示牌─右轉車輛請靠右,左轉車輛請靠左。網友說這個不是廢話嗎?部長看得懂嗎?你知道這個告示牌是什麼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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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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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個應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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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你可能不知道,它的意思是給機車族看的,表示這個地方沒有機車待轉區。號誌不能隨便掛在路邊,因為國家有法律規定,任何的交通標示、號誌都要依照道路交通號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這是它的法源依據,如果不在這個規則裡面,你不可以隨便掛出來,像這個就是亂掛!本席也發現它是各形各狀都有,部長看左邊那塊是綠底白字,右邊那塊是黃底黑字,裡面的字數也不一樣,左邊綠色牌子是「右轉車輛請靠右」,右邊的黃色牌子則寫「左轉車靠左」,為什麼會有這種亂象?因為是地方政府在試辦,請問運研所有權力可以指揮地方政府試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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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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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運研所可以跳過路政司要地方去試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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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一般沒有這樣,一般都是地方提出來比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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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你亂講!這個就是運研所搞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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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沒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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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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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當時是從路口的碰撞型態發現,機車跟汽車在路口的側撞,也就是直行跟右轉容易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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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你那個是幼稚園等級的研究,我知道啦!就是研究路口為什麼會發生車禍,研究結果是怎麼樣,部長知道嗎?他們說事故型態導向的路口交通工程設計,光是這個名稱,我們就聽不懂!運研所的研究就是它為什麼會造成車禍,然後當然就要去改善,可以啊,我尊重你的研究結果,但是國家有程序嘛!你是一個智庫單位,你的研究成果要給行政單位參考,由他們去裁量;如果行政單位決定採用,不管是試辦或者執行,這樣才有一個全國性的規則,才不會發生各地方政府標示號誌顏色不一樣,字數也不一樣,難道不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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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當時運研所做的研究及提出的建議,應該是在道路面上的標線,分流式的指向線,有經過部裡面所謂的規則的審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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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不要講那些廢話,不然這這些牌子怎麼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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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這個標誌不是運研所當初建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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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不是你們建議的?難道是地方政府自己辦,憑空想像的?我給你看都是每個地方政府不一樣的,都來自於運研所的建議啦!什麼試辦!我問交通局怎麼會掛這種牌子,這麼奇怪!被人家笑不是寫廢話,右轉車輛靠右,左轉車輛靠左,原來是給沒有機車待轉區的人看的,是來自於交通部運研所,運研所怎麼會去指揮地方政府去試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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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沒有,跟委員報告,我們沒有建議這個標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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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還有,在運研所的研究報告裡面,部長,你回去看一下啦!這個研究報告裡面,就是我剛剛講那個廢話告示牌,研究結果出來下面還自己寫「本元件僅提供引導性質,不具強制性,亦非執法之依據」,我不曉得研究結果自己再寫一個免責聲明,根本就推卸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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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沒有,我們當時是為了解決路口的側撞,右轉跟指引側撞的問題,我們所提出的研究是這樣,分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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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那怎麼會有這種廢話告示牌呢?部長,因為運研所花了錢,運研所是智庫單位當然要做研究,它有一個計畫,從110年開始一共要花800萬元做那個研究,這等於是研究結果,花800萬元,結果研究出來的是這種東西,我看了實在是很驚訝,不曉得這樣子會不會改善路口,希望可以啦!但你掛一個那種奇怪的牌子就可以改善路口的行車安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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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報告委員,這個研究案,我們是希望路口的問題,真正能夠把它從事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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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你今年的研究經費,我們再來算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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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所長繼國:是,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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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看你這個單位花這個錢有用嗎?再來,我再舉個例子,我給部長知道,比較地方性的,臺南市最容易肇事的路段,你知道有多容易肇事嗎?1年發生68件,這是臺南永康中華路跟台19線,這個地方因為要去南科,經常很塞車,因為它有一條路是往堤岸,所以變成一種替代的捷徑,因此這個地方經常發生肇事,1年有68件,1年有98個人將近100個人受傷,這是一個五叉路口,既然這麼容易發生車禍,一定是提報上來嘛!依肇事路段提報來給運研所研究,運研所就指導這個地方如何改善,讓它不要那麼容易發生肇事,改善它的行車安全,結果你知道運研所的結論是什麼?運研所的結論是因為地面上的標線沒有畫,要把它補回去,這個也是個廢話,當時因為路面重鋪,運研所去看的時候,路面上雖然是沒有畫標線,沒有錯,但是不必運研所建議它就會畫回去,你聽懂意思嗎?就是它的路面重鋪,所以運研所去現場看的時候沒有畫標線,本來就會畫回去,因為是路面重鋪,等乾了,可以畫線就會去畫了,運研所的建議是路面上的標線請市政府要記得去畫,市政府畫標線的經費是1萬3,500元,此外,沒有任何其他建議,那要運研所去現場看什麼、研究什麼?叫運研所要做什麼?這個路口1年發生68件,部長,算不算很容易肇事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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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算滿嚴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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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滿嚴重的喔!98個人受傷,運研所去看,我剛剛跟你講它的結論,你有聽懂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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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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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俊憲:運研所不用講話,人家也會畫回去,結果運研所從臺北跑下去,專程回來,還煞有其事地寫一份改善建議,這是什麼單位,以前大家比較沒注意運研所,其實它很重要,部長,好不好?你開道安會報,不要拿那些數字唸一唸,其實大家關心的是號誌、標誌,車道有沒有系統性的檢討,基本上不是使用人,使用人誰願意發生車禍?不要每次建議案都在檢討使用道路的人,提醒機車要注意汽車,汽車不要撞到機車,行人不要被車撞到,好不好?不要檢討我們好不好?這種該做的事情不是這樣,部長、所長,再加油啦!謝謝啦!主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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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
劉委員櫂豪發言結束之後,休息5分鐘。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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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3-11 |
speakers | ["劉世芳","李昆澤","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陳素月","林俊憲","劉櫂豪","魯明哲","許智傑","游毓蘭","李貴敏","陳雪生","蔡易餘","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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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2-12-05"] |
gazette_id | 1120403 |
agenda_lcidc_ids | ["1120403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三、繼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 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
agenda_id | 1120403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