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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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0時38分)首先請教林次長,您現在也是體育署代理署長,本席從去年9月的時候,曾多次並積極要求教育部處理汐止白匏湖運動園區這個案子,同時也要求一起評估成立國家級運科中心的可能性;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分別於第四、第五會期以口頭跟書面總質詢的方式向蘇院長爭取,我的說法也獲得院長大力的支持。甚至我在上會期擔任召委的時候,也曾安排到國訓中心運科處考察,就是希望可以更細緻地去檢視我們目前的運科能量到哪裡,我們國家到底是怎麼樣處理這件事情的。
從今年1月間爭取擴大國訓中心運科處的人力編制,6月21日爭取運科中心籌備處啟動,到今天我們終於迎來該運科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的審查,也就是從2021年9月東京奧運開始,甚至更早就有很多人倡議要成立這個國家級運動科學中心,當然也是因為去年東京奧運造成一股奧運熱,讓更多臺灣人關心這件事情。本席認為,這個運科中心在現階段就剩下這最後一塊拼圖,次長大概也是在那個時間之後,開始接任史上任期最久的代理體育署長到今天,已經不知道又多了多少天。所以整個運科中心的爭取、籌備的過程,我想你也非常清楚,因為你差不多在那個時候就開始擔任代理署長。
這個運科中心的設立,包含我還有很多委員都大力爭取,也包含很多民間團體的盼望,所以從倡議到現在,大概一年內的時間即快速成立這個運科中心。本席基本上也肯定行政院重視運動科學的決心;但我也說過非常多次,我們可以理解這中間的速度真的是滿快的,也滿趕的,所以我也不斷地提醒,我們應該要更小心、更細緻地去進行這個籌備工作。可是說真的,我對教育部還有體育署目前的這個狀況非常不滿,我甚至覺得你們有點像是在吃速食的態度在面對運科中心,這讓本席非常擔憂。
11月3日在審查體育署國訓中心的預算時,本席曾提醒一件事,若照體育署的規劃,未來運科中心將設立於目前的國訓中心裡面,其實這樣的設立方式,一直以來都被體育界質疑有國訓中心運科處原地升級的感覺,它不是一個真正獨立自主的運科中心,只是運科處的升級;甚至有人直接說這樣算不算是掛羊頭賣狗肉?其實這兩個行政法人的位階是平行的,體育署未來在面對選手的培訓、輔助等業務時,我們到底要怎麼協調、合作?遇到衝突時,又要如何調解?本席認為,就體育署的工作跟職責來看,事先就應該提出規劃,避免像我剛剛講的這種疊床架屋,或是組織協調爭議的問題。
我想部長、次長應該還記得我們當時還在為這份報告提出的時間討價還價,最後是從一個月變三個月,同時我也要求體育署一定要在設置條例審查之前,至少要提出一個簡單的報告,你最後向我拜託的是三個月提出詳細的報告,可是我有要求在這個設置條例審查之前,你們要提出簡單的報告。今天我們就要開始審查了,這個簡單的報告都還沒有到我的手上,我看不到任何的資料,這讓本席很困惑,難道體育署擺明了就是要強硬、護航通過院版的這個草案嗎?在預算審查的時候,不只是本席,當時還有很多跨黨派的立委都提醒你們要做這件事情,我會覺得你們是不是視而不見?今天下午會不會進入逐條審查,我們絕對尊重召委的安排;但我要講的是,你明明知道今天的詢答會有這個狀況,為什麼這個簡單的資料,到現在都還沒有到我或是當時關心這件事情的任何一位立委的手上?我覺得這個部分次長應該要詳細的說明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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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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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謝謝賴委員對於運科中心的成立,從開始到現在都非常積極,也都非常瞭解。今天審查運科中心設置條例,有關委員在11月份預算審查時所提附帶決議的部分,我們目前都在積極做相關的準備。運科中心從6月份行政院同意揭牌成立籌備處之後,教育部體育署跟籌備處這邊前前後後召開過九次的會議,針對組織人力以及相關規程的部分,大概都已經有了初步的討論,直到上禮拜五,也就是前兩天都還在開會討論。目前我們有一個簡報,就是對整個組織人力以及兩個中心未來的合作、分工方式,大概做了一些討論,同時也有一本設置條例草案,只不過這個東西一直都在滾動修正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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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本席對次長這個說法不太能接受,因為草案歸草案,至於簡報的部分,老實說你也很清楚,立法委員當時在審預算的時候,我們想要看到的不是你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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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對,所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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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如果你說這個過程有做這些事情的話,為什麼不在今天有可能進入逐條的狀況之前,先提供我們任何資料?難道只有我沒拿到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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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都還在我們內部討論的階段,包含運科中心也都還沒有正式成立,所以我們目前規劃的是一個草案,草案本身都還在滾動修正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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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我相信這中間一定是滾動式檢討,可是你沒有做到我們的要求,在今天這個狀況之前,應該要提供一些基礎資料讓我們可以判斷。針對這部分,我必須要說:非常不滿!因為發言時間已到,本席就一個要求,現在可不可以把你有的資料都送到預算審查時有提出這個要求的委員手上,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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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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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逐不逐條是召委的權利,但你應該給我們這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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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因為上禮拜五才剛討論完,我們會提供最新的版本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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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現在馬上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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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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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賴委員。請體育署儘速將資料補上,因為下午就要進行逐條審查。林委員思銘發言之後,我們休息5分鐘。
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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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6-36,22-1
speakers ["陳歐珀","林宜瑾","林奕華","游毓蘭","陳秀寳","曾銘宗","鄭運鵬","萬美玲","王婉諭","陳以信","黃國書","賴品妤","林思銘","吳怡玎","黃世杰","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吳思瑤","江永昌","陳椒華","劉建國","周春米","林思銘","楊瓊瓔","鄭正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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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05"]
gazette_id 1120104
agenda_lcidc_ids ["1120104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國書等19人、(四)委員林宜瑾 等20人及(五)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分別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20104_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