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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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46分)針對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的審查,基本上我們對方向的推動也沒什麼意見;但本席還是有幾個疑點想要就教部長。原本國訓中心對運動科學的領域是依照國訓中心設置條例第三條規定,由運動科學處來提供相關的支援、輔導、管理業務的規劃。本席比較好奇的是,我們這一次要成立運動科學中心,是不是過去的運科處在運動科學領域的人力比較不足,或是功能不彰、績效不彰,所以教育部才會去推動設立這個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請部長先回答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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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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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謝謝委員,也感謝委員對這個方向的支持。過去國訓中心運科處在運作各方面都儘量支援、協助我們的運動選手,但長期來講,它的規模在運科研發方面確實會受到一些限制。這幾年來,比如在東京奧運的郭婞淳等幾位選手也都說運科對他們在成績上、在訓練的突破上,有非常重要的幫忙,包含很多重要的國際情蒐,讓他們瞭解怎麼樣在這個過程當中去調整自己的作業,我們也發現這樣的概念其實對選手很重要,而且運科也成為是國際運動競賽的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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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部長也認為過去運科處的整個運作是有所不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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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確實如此,像延攬人才方面也受到一點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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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沒有關係,我想這個方向大概正確,只是我們還有幾點想要瞭解,現在把運科處升格為運科中心之後,未來運科處的內部人員是全部沿用,還是重新去聘用新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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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調整過程當中讓人數、規模增加,當然多數是以實務人員為主,未來運科中心在大院支持成立之後,這些人員當然也會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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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全部都會轉移過去,還是只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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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絕大多數都會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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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運科處是裁撤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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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應該是說不會再用運科處的這個名義,原來國訓中心運科處也有一些在實務上面可以協助的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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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有些人員留在原來國訓中心的其他處?我比較想瞭解,是整個都移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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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詳細情形請次長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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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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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初期基本上,國訓中心運科處相關的人員除了防護人員跟體能人員的部分,因為他們跟選手、教練的訓練有直接密切相關,會再一段時間之後才移到運科中心;其他四類的人員比較屬於第二線的,包含情蒐或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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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還在國訓中心,安插到其他的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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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不是,然後就移到運科中心,運科中心成立後會有四個處,由這四個處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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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次長,我的意思是,人員是不是都會移到運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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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大部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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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他們到運科中心的哪幾個處,不是我今天想要瞭解的;本席比較關心的是運科處整個裁撤掉,未來這個條例通過之後,原來的這批人員大部分都移到運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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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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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這個也牽涉到一個問題,剛剛提到國訓中心運科處大部分的人員已經移到運科中心,原本的這些人員是不是具有公務人員的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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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他們不具有公務人員的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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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都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這些都依照原來國訓中心的組織規定,用契約來聘任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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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基本上,他們的權益部分、敍薪部分,在運科中心成立後都可以直接銜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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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可以直接銜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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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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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想再問一下,原本的運科處未來升格為運科中心之後,它的預算是不是有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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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部分一定會增加,尤其這一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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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因為人員也會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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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總共會到116人,除了原來實務人員的部分會移轉到運科中心,另外也會再增聘研發人員。原來運科處的預算大概1.2億元左右,往後會逐年增加,到113年應該會有將近2億元的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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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們現在依照設置條例要將運科處設立為行政法人,其實行政法人的概念是希望政府在不增加預算的情況下,透過企業化的經營,發揮它的專業,把政府的某一項領域委託他們來經營。現在聽起來,未來的預算是增加滿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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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想國人在這部分都有共識,就是應該用政府最大的力量來支援我們優秀的選手,畢竟人事費用還是要穩定,過去大院支持的運彩基金,其實也是該中心以後在預算挹注裡面的一個重要來源。因為運科中心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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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因為行政法人的設立就是希望未來在財源方面能夠自籌,或是透過外界的捐助,依照條例的精神,設立這個中心的整個經費來源,你們希望未來能夠透過人家委託他們做研究,或是與他們自己的產業結合,來籌措這些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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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要這樣子說,行政法人有很多種,像兩廳院本身有場館可以使用等等;但是運科中心有一個很核心的任務,就是希望臺灣的運動好手,可以透過政府跟這個中心得到協助;假如政府挹注的資源能夠讓他們穩定,我想他們才會專心。如果要他們到處去增加更多專案,不是不可以,但我覺得在本末之間,我們應該要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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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部長,這樣我就瞭解你的收入來源主要還是政府的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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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設立這個法人就是希望它在用人各方面能夠更有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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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科學研究這部分還是要去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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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一定、一定,這才是該中心成立的最核心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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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未來在營運上能夠有所收入,這一點也是應該要去努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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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但是核心目標還是我們的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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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們當然要去照顧我們的選手,這個我們都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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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政府會用運彩基金作為主要的支持,如果他們還有其他研發的能量來做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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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想這部分也要去努力,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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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一定、一定,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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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林委員的發言。 |
現在休息5分鐘。 |
休息(10時55分) |
繼續開會(11時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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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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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6-36,22-1 |
speakers | ["陳歐珀","林宜瑾","林奕華","游毓蘭","陳秀寳","曾銘宗","鄭運鵬","萬美玲","王婉諭","陳以信","黃國書","賴品妤","林思銘","吳怡玎","黃世杰","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吳思瑤","江永昌","陳椒華","劉建國","周春米","林思銘","楊瓊瓔","鄭正鈐"] |
page_start | 213 |
meetingDate | ["2022-12-05"] |
gazette_id | 1120104 |
agenda_lcidc_ids | ["1120104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國書等19人、(四)委員林宜瑾 等20人及(五)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分別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0104_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