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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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11時8分)部長不在,上次因為警大校長陳檡文被爆料出入豪宅招待所,跟黑道的關係糾葛不清,內政部已經立案進行內部調查,現在已經過一個月了,請問次長,調查結果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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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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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跟委員報告,當然政風單位確實有在處理,最後的懲處我們還會報到院裡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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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你們還沒報到院裡面?到底報上去了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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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不是很確定,我要再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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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現在調查的進度到底到哪裡?現場都沒有人知道嗎?今天大家都在講黑金,我們整個警察的形象已經在社會上遭到非常嚴重的質疑,這兩年來有太多爭議、不可思議的案件連環爆,重挫警察的形象,所以對於像這種警政的極高層跟黑道的關係、瓜葛、曖昧,只有一個作法,就是儘快地讓真相大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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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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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到底他是冤枉的,還是說真的是鐵證如山?現在各說各話。上次我已經講過了,校長說他身負任務,而警政署說這邊沒有任何紀錄,到底是怎麼回事?過了1個月,現在校長、當事人坐在下面,我要怎麼審預算?這種預算我要怎麼審?怎麼可能!中山分局偵查隊長當天就被懲處了。你們已經拖了整整1個月! |
請警政署署長說明。警大不是警政署管的,是行政院內政部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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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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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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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問題是後來又爆出來,警政高層簡直就是把這些招待所、88會館當作自己家的廚房、自己的員工餐廳一樣,集體地出入,今天坐在現場的校長鍾國文,當時是警政署主任秘書耶!是首長身邊最重要的幕僚。高雄市刑大大隊長,包括當時在刑事警察局、桃園市、高雄市,現在在臺北市、桃園市擔任分局長、督察的,都被人家一一地拍下來了,集體地出入這樣的場所。請問署長,這個就歸你們調查了,那你們調查到現在的結果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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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有取得這個影片,針對這個場所的情形以及誰承租的都有做調查。此外,接續地針對出入的同仁會做一個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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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調查結果什麼時候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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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會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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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你們的調查結果沒有出來,我沒辦法審預算,就是這樣子。今天是審預算,兩個當事人都坐在現場啊!他們到底是清白的,還是跟黑道糾葛不清?剛剛我講了,為什麼集體地出入88招待所,這還能看嗎?這還像話嗎?誰付錢的也不知道。如果黑道、有招待所的主人跟警政高層打成一片、關係匪淺,隨時去吃喝都可以,也都不用講,當作是自己家裡大家來吃喝,這樣是不是貪污?請問一下這樣有沒有貪汙?接受這些人的招待,如果是這樣的話,有沒有貪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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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會依照法、依照規定來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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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誰付的錢不知道、也不用問,自己就自動去了,這還能看嗎?負責洗錢的、負責打假球的,黑道與高層過從甚密,一去就是像一串肉粽般,不只一個人,是一大串啊!是分布在各地的重要主管、警政高層耶!這是有被拍到的,是因為豪宅住戶不爽,認為自己花了這麼多錢買的豪宅,出入分子複雜,白道、黑道、黃道都有,有女子醉倒在他們的豪宅大廳,去檢舉都沒有用,因為跟他們一起吃飯的就是警界高層啊!因為跟警界關係甚好,所以就算是豪宅住戶去檢舉了以後也石沉大海、沒有任何處理,意思就是告訴大家說:你們還去警察局檢舉喔!警察是我麻吉、是我兄弟哩!這樣還能看嗎?請問你,我要怎麼審你們的預算、這個預算還能通過嗎?而你們都沒有拿出一個具體的辦法,照理講署長應該要嫉惡如仇才對,還是說你自己跟他們一樣,你很理解同仁,心想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只是沒講出來而已!照理講你應該嫉惡如仇啊!這種行為嚴重地打擊警界士氣、破壞警界形象。 |
剛剛在講88顆子彈的事,到現在還沒有查出來,累死基層警員啊!基層警員每天要去站崗、巡邏,已經打電話到我們辦公室來抱怨了,他們都快累死,選舉選完了,大家都鬆一口氣、很輕鬆,他們還在繼續巡邏,24小時耶!高層是朱門酒肉臭、把酒言歡、酒池肉林,基層累死路邊,這還能看嗎?如果高層是無辜、清白的,你們的調查結果遲遲不出來,這不是讓整個警察的士氣跌到谷底!1個月前我在這邊問,1個月後得到的答案比1個月前更模糊!不知道!我們得到的答案永遠就是:我們積極在調查,很快就出來。很快嗎?我請問署長,你要叫我們怎麼審你的預算?這樣子預算怎麼審啊?如果統統照你們的預算通過的話,我是對不起全國百姓、選民啊!我不知道你們警政署作何感想,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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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跟委員報告,就這個案件,我們督察室也已經立案,正在調查了。剛剛我有提到,影片的取得、承租人是誰,還有接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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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承租什麼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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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場地的承租人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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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你是說當天活動的承租,還是說這個場地屬於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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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都會列為調查,都在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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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1個禮拜出來的也是調查,而一年、兩年調查不出來,明年再問的話,可能還是說:我們還在調查中。 |
網紅館長的案子已經2年了,每天聲嘶力竭地在那邊哭說他的槍擊案過了2年,說警察高層跟他說上面有壓力,他們辦不下去,所以抓一個下面的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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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絕對沒有這樣說上面有壓力,剛剛我也講了,案件的證據到哪裡就一定要辦到底,不可能說有受到壓力嘛!在法治時代誰有這樣的通天本領?我這邊再做一個宣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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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那你覺得,在網路上,我是沒有做過民調,是館長講的大家比較相信,還是你講的大家比較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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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社會都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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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對啊!主席講了嘛!現在我的意思就是,如果今天你們警政署在這邊講話都沒有人聽信,這樣是要怎麼辦啦!人家就覺得黑道是你們的朋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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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想還是請委員多支持警察同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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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是真是假不曉得,所以才希望你們趕快調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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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還是請委員支持我們警察同仁,好好地把這些事情依證據辦下去。不然委員您這樣說的話,確實也傷了警察的士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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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怎麼會是我傷警察的士氣?你也幫幫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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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想大家一起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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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怎麼會是我傷警察的士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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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好不好?大家一起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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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現在我在幫所有的警察講話,你們有沒有辦法把老鼠屎找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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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大家一定全力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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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次長回去要趕快,因為部長生病了,那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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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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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院長現在每天想的是他到底要不要下台,那你們這個案子是不是一拖又拖到過年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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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們絕對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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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不管政治的紛擾、內閣是否改組、部長是否換人,這種事情不能拖啊!之前選舉干你們什麼事,為什麼一拖就是1個月?沒有任何進度,我聽到的跟上次我問的一模一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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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絕對不是拖,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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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有這麼難辦嗎?為什麼辦不出來、困難何在?如果1個月辦不出來,會不會1年也辦不出來?當事人都還活著、都在啊!有這麼難辦嗎?你們連這個都辦不出來,你跟我說你可以抓到這些詐騙集團,你覺得老百姓會相信嗎?我是替你煩惱啦!你們要是覺得「無要無緊」,我也沒關係啊!如果你們這樣覺得,那就是這樣啊!就看你們、隨便你們啊!預算有沒有通過你們也無所謂,那我就沒辦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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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我想我們一定全力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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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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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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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次長回去加把勁,因為你之前不知道,回去趕快瞭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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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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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瞭解現在到底是在幹嘛,為什麼躺在那裡沒有動靜,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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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次長敬群: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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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感謝鄭麗文委員的質詢。在此我們要告訴警政署署長,剛才有一個問題是關於88招待所,長久以來,在2017年和2018年有沒有人檢舉?署長來回答一下,有接到檢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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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有接到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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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沒有接到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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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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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們接到檢舉之後做了什麼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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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接到檢舉之後有去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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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的結論是什麼?是沒有違法就結束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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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他們當時有去看,但是看了之後沒有發現問題,臺北市都有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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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署長,我身為主席,我要跟你講的是這件事情對我們單位的傷害很大,我希望你們要儘快調查清楚,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很多年,為什麼到現在還被提出來?照理講,依你們的專業要趕快調查清楚,我認為該唸的要唸、該罵的要罵,對於這些不應該去的地方,如果當時臺北市有積極辦理的話,今天也不會演變到這樣。我認為就是因為你們當時不積極辦理,臺北市政府說什麼,你們就接受,所以現在事情才變成這樣。署長,你們的報告什麼時候能夠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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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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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儘快?三個月?半年?還是我們要重新選立委的時候再提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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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不會那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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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兩個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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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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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在這裡作決議,兩個月內要提出報告,以上。 |
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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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5-20 |
speakers | ["王美惠","羅美玲","湯蕙禎","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林文瑞","張宏陸","莊瑞雄","管碧玲","賴香伶","鄭麗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琪銘","江啟臣","陳明文","陳椒華","李德維","邱志偉","翁重鈞","孔文吉","林德福","楊瓊瓔"] |
page_start | 261 |
meetingDate | ["2022-12-05"] |
gazette_id | 11111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1114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部分;二 、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 警察 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三、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 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 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劉竹 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四、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 助基金會、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 112年度預算 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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