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10

發言片段: 0
張廖委員萬堅:(11時41分)我想接續剛剛何委員的話題,今天要來審查運科中心行政法人組織,其實這個應該要做,而且已經太晚做了,為什麼呢?我看了你們蒐集的資料,其實運科中心的組織架構跟現在國訓中心底下的運科處到底有什麼不同?代署長,你應該知道吧?我聽了一個早上,我大概知道行政法人運科中心成立之後,初期的預算大概2億元,對不對?編制人員是110人……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潘部長文忠:116人。
發言片段: 3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我們看一下國訓中心底下的運科處,在很多委員的關心之下,後來它調整的編制是91人,可是我們看今年3月到10月為止,雖然有增加編制內的人力跟計畫的人力,可是也只有68人而已,對不對?調整後的編制是91人,現在只有68人。好,那你們現在成立運科中心,必須要有116人,人數將近倍增,所以運科中心成立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要怎麼樣來進用人才。
第二,我們要怎麼樣建立一個以運動科學來支援體育的制度?我們成立了一個行政法人,那我們要如何建立一個制度來用運動科學支援解決體育發展時所遇到的種種問題?我們看看你們蒐集的資料,你們有對各國進行分析,包括日本、韓國、中國、澳洲、英國和德國,我為什麼會說我們太慢?事實上,這些國家早就成立了,日本在21年前就成立了,它的規模大概是204人,預算是16.43億日圓,大概是4億臺幣,但是這裡面有四分之一是自籌;韓國有144人,預算是1,000億韓元,大概是23億臺幣;澳洲比較誇張,在1981年就成立,已經成立超過40年,有190人,有3.88億美元的預算,大概是118億臺幣;英國是在20年前就成立,有350人,預算大概是100億臺幣。我看來看去,我覺得你們其實是採用日本的模式,我們看到日本的部門裡面在運動醫學下面有運動支援部、運科研究部,還有運動診所。我看了我們運科中心的組織架構,我們的運科中心有運動支援處、運科研究處、運動醫學研究處和行政管理處,在中長程的規劃裡面會有一個運動科技開發處,大概就是這樣。
我們現在就來談一些問題,現在我們國訓中心這個行政法人底下的運科處有什麼樣的問題?為什麼要成立運科中心這個行政法人?
發言片段: 4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說明。
發言片段: 5
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第一,目前國訓中心的運科處是在國訓中心下面的二級單位,所以基本上……
發言片段: 6
張廖委員萬堅:如果只是層級的提高,我剛才也有提到一個關鍵的問題,我們要怎麼進用人才?我們這些是屬於運動科學,我們要成立運科支援處、運科研究處,看起來我們是採用日本的整個模式,感覺起來比較像這樣,從經費預算跟人力看起來,連成立的部門都比較相像。我們現在行政法人國訓中心底下的運科處所面臨的問題是什麼?我剛才有提過,都是計畫人力,都是一些體能教練、防護員,占了三分之二以上,都是臨時性的人員,我們有一個黃金計畫,我們就趕快配置運動防護人員,然後放在國訓中心底下。好,我們只有這一類比較基礎性的,譬如說,我們擔心運動員受傷,所以我們有醫學診所、有一些醫生,還有一些防護人員,然後有一些基本的體能教練等等,就是協助他們訓練。可是我們運科支援過去是跟國科會合作,你記不記得?那時候國科會有做了幾個,像支援羽球、棒球、桌球等各種球類都有,而且有很好的成效。
你看在這次的世界盃足球賽,運動科學的支援有多重要,像葡萄牙有一場比賽,不確定是不是C羅用頭把球頂進去,結果後來經過運動科學的測試,數據顯示球不是被他頂進去,而是被他的隊友踢進去,C羅還很不滿意。還有一場日本逆轉勝西班牙的比賽,那一場也一樣,上半場1:0是西班牙贏,後來下半場日本連進兩球,其中有一球看起來是出界,可是因為那個球裡面有裝晶片,除了用VAR去看,其實有一部分是碰到那個界線,它的晶片也顯示沒有出界,因此就做了正確的裁判,那一分有效,最後日本逆轉勝。
所以運科的資源其實很重要,不只是防護的部分,像現在國訓中心底下的運科處是防護人員比較多,那我們要怎麼進用相關人才?我們的編制有116人,第一期的人才要怎麼進用?是去學校借調、從國外延聘學者專家或從基礎的高中、國中小學去找專任教練來?還是在民間產業界有更好的人才可以進用?你們有沒有什麼藍圖?
發言片段: 7
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跟委員報告,當然在初期要有116人,國訓中心目前的69位會分階段移轉到運科中心。
發言片段: 8
張廖委員萬堅:對啊!就是移轉,你看看,我們很關心有91個人的編制,可是現在才只有68人,到10月底才68人,對不對?
發言片段: 9
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應該是69人。第二,委員剛才也提到,在目前的六個領域裡面,有關醫護人力的部分,偏體能的事項比較多,但是像生理、心理、力學、情蒐、營養等部分的相關人員相對比較不足。關於這個部分,未來在運科中心成立之後,也會採取增聘的方式來延攬適合的人才。
第三,因為目前國內在運科方面的人才確實有所不足,所以我們會跟學界進行合作……
發言片段: 10
張廖委員萬堅:你預計多久可以編足第一期的116人?
發言片段: 11
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這要看看整個進用人力的狀況,在運科中心成立以後,我們應該會在一兩年內儘速的補足相關的人力。
發言片段: 12
張廖委員萬堅:兩年內?
發言片段: 13
林次長兼代體育署署長騰蛟:對。
發言片段: 14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時間已經到了,但是我還想跟你討論我的版本,我所提版本的第三條第三款有規定:「進行運動科技之研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我為什麼要增訂這一款?因為在你們的組織架構裡面有一個中長程規劃,就是要增設運動科技開發處,這個處是要做什麼呢?就是創新研發、產學合作跟資訊科技,我也可以體會其實你們一開始要建立制度跟進用人才並不容易,臺灣其實有比較多的防護醫學,這個部分沒有問題,可是運動科學的研究過去都是找國科會合作,進行專案計畫,也是委託學校做,對不對?你們現在有運科研究處,將來的中長程規劃要增設運動科技開發處,成立運科中心這個行政法人,我認為運動科技的研發、技術移轉跟加值應用非常重要,像我剛才講的世足賽,看起來只是一顆球,只是一個比賽,可是它對整個運動產業的促進跟發展有沒有幫忙?也有啊!像韓國在運科中心底下也有與運動產業相關的單位,所以我的版本才會增訂第三款規定。
我還有增訂第六款「提升我國運動教練、體育專業人員之運動科學專業知能」和第七款「推廣運動科學普及化」,我為什麼要增訂這兩款?就是因為臺灣不能只是成立這個單位,結果我們研發出很多東西,卻沒有辦法去推廣,包括像教練也沒有辦法得知。我簡單講一下第六條,我也希望我們的監督單位不是只有教育部而已,我們希望納入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讓運動科學中心在推動的時候、在做研究的時候、在做訓練的時候,也能聽到一些民間的聲音,他們會比較瞭解產業的發展、運動科學的應用等等。我也感到很高興,因為你們好像考慮要把它放進去,我想這樣是比較進步的,現在大家對於成立運科中心有一些擔憂,怕在成立以後找不到人才,無法建立制度,那就變成只是一個巨嬰單位而已,只是人家所講的肥貓,根本沒有幫助,反而增加很多單位,我真的不希望這樣,所以我才提出這些建議,以上,謝謝。
發言片段: 15
主席:現在先作以下宣告: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稍後於本席詢答完畢後處理臨時提案。
接下來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14
meet_id 聯席會議-10-6-36,22-1
speakers ["陳歐珀","林宜瑾","林奕華","游毓蘭","陳秀寳","曾銘宗","鄭運鵬","萬美玲","王婉諭","陳以信","黃國書","賴品妤","林思銘","吳怡玎","黃世杰","范雲","何欣純","張廖萬堅","吳思瑤","江永昌","陳椒華","劉建國","周春米","林思銘","楊瓊瓔","鄭正鈐"]
page_start 213
meetingDate ["2022-12-05"]
gazette_id 1120104
agenda_lcidc_ids ["1120104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國書等19人、(四)委員林宜瑾 等20人及(五)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分別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
agenda_id 1120104_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