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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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陳委員椒華:(13時50分)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有鑑於《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中,明訂「申請開發範圍內國有土地達總開發面積50%以上者,將不同意提供國有土地進行開發」之規範,此原則為一體適用於所有國有土地,無論管理單位為中央部會、國營事業或地方縣市政府,且不分讓售或承租。爰此,提案建請行政院統整財政部、經濟部、農委會、台糖公司等國有土地管理單位,盤點相關法規並於三個月內修正,排除既有已有租約者不受前述原則限制之行政法令或規範的不當條文,以維護既有國土,及避免圖利開發單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發言片段: 1
第一案:
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有鑑於《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中,明訂「申請開發範圍內國有土地達總開發面積50%以上者,將不同意提供國有土地進行開發」之規範,此原則應一體適用於所有國有土地,無論管理單位為中央部會、國營事業或地方縣市政府,且不分讓售或承租。爰此,提案建請行政院統整財政部、經濟部、農委會、台糖公司等國有土地管理單位,盤點相關法規並於三個月內修正,排除既有已有租約者不受前述原則限制之行政法令或規範的不當條文,以維護既有國土,及避免圖利開發單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陳亭妃  林奕華  林德福  游毓蘭  趙正宇  林俊憲  呂玉玲  洪孟楷  魯明哲  賴瑞隆
發言片段: 2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51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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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10
speakers ["蔡其昌","陳椒華","張其祿","翁重鈞","曾銘宗","李貴敏","游毓蘭","林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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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06"]
gazette_id 11111002
agenda_lcidc_ids ["111110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審核經 過並備諮詢─ 詢答完畢─
agenda_id 111110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