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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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11時56分)秘書長及兩位好。今天很多委員關心我們戶政資安被駭的問題,你們挨了很多罵,我想從全盤的制度面,從比較具高度跟系統性的角度來提醒國土辦。秘書長,您也叮嚀一下。就是國土辦有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它要研擬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政策,還有法令的相關體系,甚至要做到這些觀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的演習訓練事項,其實都是國土辦的任務。本席在部會的質詢中,也經常在關心關鍵基礎建設的安全防護問題,談民防的部分也談到很多,在國防委員會我也都質詢過相關的議題,我可以說是非常關心這個課題。 |
我們來看一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所涵蓋的範圍,有主領域、次領域及功能設施與系統三個層次的架構,那都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國家一旦發生事情的時候,只要任何一個系統發生問題,整個民生是都受影響的,所以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維護是非常重要的,其相關的項目跟主管機關的各部會,還有現有相關的法令,大概是一個這樣的系統。但是這麼龐雜、這麼困難的工作,秘書長,這是很困難的工作,我今天關心的是其最上游的法令體系,它的法制、它的法令體系為何?關鍵基礎設施整個安全防護的法令體系在哪裡?你要知道,如果不是法律體系完整的話,一個政策要落實到真正發揮作用是很難的,我們光想要不要罰則,不用去談它整個的過程、整個的安全維護應該要有的系統跟措施是什麼,我們僅談如果光是一個罰則,能不能有罰則,就需要法律保留。 |
所以我們來看一下,目前所有關鍵基礎設施這麼多的體系中,只有資安這部分有法律,其他都不是法律,其他都是綱領、要點、綱要,都是法規命令;法律保留用法律體系真正地去處理資安,就只有資安是法律的系統。那你看看我們整個實體資通、人員永續及穩定防護,這個過程有多少事情、多少範圍要去涵蓋,然後要做到預警、應變跟復原重建,所有階段我們到底都要怎麼做?每一個主體系每一個項目之下這些工作到底要怎麼做?本席認為行政院要趕快推動一個完整的法令架構出來,那個法律體系要出來。現在散落在各個部分,我們就舉個例子好了,因為有資安管理法,資安管理法有規定各部門對於資安管理的計畫如果不做,甚至會有罰則,它要求主管機關要去做這個計畫,不做的話甚至會有罰則。我們再舉一個例子,譬如這些安全防護工作重要核心設施的工作業務人員有沒有適任性查核這件事?做適任性查核很重要啊!對不對?我們桃機的電纜還可以被剪掉、還可以被偷,我們的大潭電廠安全防護都還可以出問題,這些包商的工作人員或者是業務人員有沒有適任性查核的法令系統?我們看到資安體系有,但是非資安體系呢?發言人有要補充的,我們請他上來好不好?謝謝。 |
我沒有要就個案去質疑什麼,但是我希望國土辦和院方對於整個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防護的相關法令體系,讓它完備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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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行政院羅發言人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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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言人秉成:是,謝謝委員的提出,這個確實重要,關鍵基礎設施的相關法制在國外有些國家是用專法處理,像歐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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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其實是值得這樣去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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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言人秉成:這個大概要仔細研究相關規範,以及和現在各法之間的關係,但至少有一部分是應該先強化,過去三個月來我已經召集多次會議在做強化的工作了,比如說,現在這些關鍵基礎設施的資通安全如果被侵入的話,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只是一般的妨害電腦使用罪,各位可以想見,一個個人或私人公司如果被侵入、被駭,其罪責跟侵入關鍵基礎設施的資安是一樣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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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我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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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言人秉成:所以這部分要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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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我同意資安是所有關鍵基礎設施共同需要安全防護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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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言人秉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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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每一個關鍵基礎設施,不管是電力、水力或者是交通各個領域,各個領域的資安確實都是統一需要安全防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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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言人秉成:現在我是把這幾個法總合盤點,也把資安的部分加強一些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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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我想我們弄一個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專法,這是我比較支持的方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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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言人秉成:這個要評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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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好,這是第一個要點。第二件事情,雖然在憲法上兩岸問題是屬於總統的職權,但畢竟內閣還是最重要的幕僚機關,針對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我認為我們還是到了必須面對、該修改還是要趕快修改的時候了。我們現在用個案在處理很多事情,但是你看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規定的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到第六款等等這些款項,只要符合這幾個條款的條件,在臺灣居留一定期間就可以定居;也就是說居留一定期間就可以拿到身分證、就有投票權,而這個一定期間指的是只需要連續居留1年,或者是2年中每年270天,這個條件是用準國民的條件在處理港澳居民的定居許可。在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後,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表格,有這麼多「一定期間」,這裡只要寫「一定期間」就是在這裡住1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這樣的條件,譬如第四款的專業技術證照,換句話說,只要有在香港考上的任何專業技術證照,並不需要在這裡求學或者是在這裡受僱用,只要是有專業技術證照的人來臺申請居留超過1年就可以有身分證、可以投票,只要來臺灣投資,符合我們的投資辦法相關規定,也不管投資金額是大是小,也是1年就可以有。另外我們看第七款後段,曾經來臺灣讀書,然後回去工作過2年,就可以來這裡申請,如果連續居留1年就可以拿到身分證;有非常非常多很寬鬆的條件。基於一個總量管制或者是基於國安審查,現在全部都大塞車,也就是說,居留滿1年要申請定居、要拿身分證、要有投票權,它有一定的量,你看右邊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定的量,這裡是近5年的量。因為你們的審慎,知道這個規定不盡合理,就是因為審慎,所以都塞車,塞車的結果讓申請的港澳居民不知道前景何在、不知道未來會如何發展,一等可能都會等超過1年,以這個塞車的狀況看來。所以本席一直在關注這個議題,很希望我們建立一套制度,我們很撐香港、我們仍然要撐香港,但是要有很合理的一套制度,該改就趕快改,好不好?這個是卡住很久的一件事情。針對這件事情,這一屆任期到2024也只剩下一年多一點了,我們很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在任期內直接好好面對,好不好? |
第三件事情就是平埔族的憲法判決出來了,從憲判字第17號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的判決主文看得出來,我們勢必要對於相關之認定要件、所屬成員之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趕快有一個法,要趕快修法或立法。雖然釋憲最後是給3年的期間,但是畢竟3年以後就是2024以後的下一屆了,這件事情要處理當然有非常非常多要思考的面向,還有要溝通的領域,這件事情也不是那麼容易解決,但是既然大法官已經做了這樣一個解釋,雖然給3年時間,但還是要趕快啟動研議的工作,希望在2024以前能夠讓這件事情塵埃落定,這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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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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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書長孟諺:目前和原民會針對這個釋憲結果很積極地在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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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我希望不要拖過這一屆的總統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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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書長孟諺:瞭解,要考慮幾個面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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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我認為這是我們該負責的地方,我們就把它解決,這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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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書長孟諺:另外也跟委員報告,目前全國已經有166處關鍵基礎設施有五千多位軍警、海巡等人力在固守,也研擬要增加這方面的人力及專業訓練以確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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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因為我也關心過民防,所以我知道很多關鍵基礎設施週邊在民防系統的建立也是中空、也是空窗,所以那是整個系統要去盤點的問題,我希望針對這個問題能夠有一個更好、更安全的防護體系能夠做出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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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秘書長孟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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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員碧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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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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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5-22 |
speakers | ["林文瑞","羅美玲","張宏陸","湯蕙禎","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香伶","鄭麗文","翁重鈞","陳椒華","邱顯智","楊瓊瓔","管碧玲","呂玉玲","吳琪銘","林思銘"] |
page_start | 281 |
meetingDate | ["2022-12-12"] |
gazette_id | 112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05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部分;二、審查行政院有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 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
agenda_id | 11205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