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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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12時29分)謝謝主席,先請王部長。部長好,事實上我是很關心的,上次也在本委員會質詢有關所謂的臺版晶片法案,可是我聽了整個上午,部長又跟我們說這不是只限於晶片,未來在半導體以外,如5G、電動車產業都可能適用。我們現在看到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二有很多授權,以及行政機關要認定的問題,這也讓很多人覺得有疑問。如果是所謂的臺版晶片法案,政府就大膽承認,而且還要跟各國比較,比如我們可以提出除了抵稅以外,還可以有更好的其他補貼措施,可是我看起來好像不是耶!
我們又不敢大聲承認說這就是臺版晶片法案,因為我看到有一些晶片產業業者的大老闆,他們也在說如果這是所謂的臺版晶片法案,臺灣政府提出的是不先進,也比其他國家還爛、比其他國家還不好的話,第一個,我們提這個法案要來修,修後可能是臺版晶片法案,結果晶片業者或是其他高科技業者、半導體業者卻不買單。我們很多立委又認為,希望能夠讓它彈性擴大,以扶植臺灣的產業,尤其是很重要的一個關鍵產業鏈要留在臺灣,這個關鍵的產業鏈又是什麼呢?譬如在中南部有很多隱形冠軍,而隱形冠軍有很先進的製程及研發能力,並在全球許多供應鏈裡居於龍頭或是關鍵地位,那這個算嗎?看起來好像在第十條之二裡的一些門檻又是那麼高,中南部這些所謂在產業鏈裡居於龍頭或者是居於關鍵重要位置的又不夠,即我們現在看到版本裡的門檻,大家會說這個法案是不是進退失據呢?
我們又要說是臺版晶片法案,好像又不是!如果要適用於中小企業,或者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且在全球是隱形冠軍,也在全球供應鏈裡具有關鍵位置的、先進的與非常重要位置的,好像又不適用。因此在我提出的修正動議裡面,我主張要放寬、要彈性啦!讓更多產業能夠適用,以扶植國內產業鏈的完整,而且能夠根留臺灣。部長可不可以回答我,以解我的疑惑?就是行政院的版本到底是不是臺版的晶片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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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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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跟委員報告,確實我們沒有特定說只限於半導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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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可是我跟你講,部長剛才回答其他很多委員,你說不是限定半導體,你說5G、電動車產業可能也能適用,為什麼你會講「可能」?因為按照現在的門檻、按照現在的標準、按照你們未來子法規修訂裡面的認定,可以適用的沒幾家啦!你也不要跟我講5G產業或電動車產業,沒幾家可以適用啦!你在推出這個法案之前,你有沒有評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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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是這樣子,就是在這個法案修法之外,其實是在給一個比較額外的補助,但是額外的補助我們就要考慮到稅收平衡性的問題。另外,就是委員講到中小企業的部分,如果就一個產業鏈而言,我們對中小企業會怎麼樣?除了現有的第十條、第十條之一可以用之外,其實更重要的是用其他的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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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部長,這就是我們居於全球供應鏈裡有關鍵位置的中小企業,即所謂隱形冠軍覺得不平的地方,你做其他的輔導措施,可是在產創條例裡面,我們給予這樣有關鍵地位,甚至是隱形冠軍的中小企業的賦稅、租賃減免的幅度卻非常小,而且我們的輔導措施也有限。然而現在我們是大力加碼,我不是說半導體晶片不重要,它是護國神山很重要,但是在你現在這樣的一個法案裡面,有太多的行政授權,即空白授權授權給我們行政單位,由其去認定未來是屈指可數的企業可能適用產創條例第十條之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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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不過第十條跟第十條之一,我們有去統計中小企業,比如它的研發支出來申請研發投抵金額,還有智慧機械的研發投抵金額。其實我們有看過,也就是說現在條文這樣的設計,第十條跟十條之一是有給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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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我知道是有啦!但是有的程度是不是像政府大力的在第十條之二裡面,對於這些所謂你們要認定的具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及一定規模等等這樣子的高門檻條件,你們給予這些少數企業更多的租賃優惠,或者其他的獎勵措施,那這相比較起來,當然讓人覺得彷彿天差地別啦!我不是說半導體晶片不重要,很重要!但是這些跨國的大公司有能力自己再繼續投資、繼續主導研發,政府要支持,可以,我也雙手贊成。但政府既然要支持,要嘛就要大開大闔、與其他國家、包含歐美國家等各國比較,我們就大聲講出這就是臺版晶片法案,不僅有租稅上的獎勵措施、優惠措施、減免措施,還願意加碼補貼、願意如何如何等等。對於其他中小企業、隱形冠軍、居於全球供應鏈關鍵位置或擁有先進研發製程者,也要研究如何另外加碼與提供鼓勵措施。我覺得要分流處理,但要公平、合理,而且要讓企業有感受,而不是提出修法草案之後,半導體、晶片業者不買單、覺得不夠好,又讓中南部很多中小企業等相關公司覺得政府好像只照顧半導體,我覺得這樣會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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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部長,再回去思考一下,向何委員說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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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可不可以把你們的評估報告以書面資料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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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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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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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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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6-19,20-1
speakers ["賴瑞隆","黃國書","楊瓊瓔","張其祿","林岱樺","沈發惠","邱議瑩","陳亭妃","林德福","高虹安","邱顯智","鍾佳濱","李貴敏","陳明文","郭國文","謝衣鳯","陳超明","蘇治芬","高嘉瑜","呂玉玲","邱志偉","羅明才","陳椒華","何欣純","吳怡玎","林楚茵","蘇震清","曾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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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12"]
gazette_id 1120502
agenda_lcidc_ids ["1120502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台灣民眾黨 黨團、委員黃國書等16人、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林宜瑾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 「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 例增訂第十條之二條文草案」等7案
agenda_id 112050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