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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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1時14分)部長,行政院和交通部都對於交通違規行為的下降訂下了目標,最新的標準是希望每年可以下降5%,近期目標就是希望在115年的時候,交通死亡人數降為2,413人,現在大概3,000人。部長,其實我們國家最讓人家詬病的是有標準但是沒有課責,如何去達到?交通的3E,不管是教育、工程或執法,好像都是各行其是,部長,如果每年下降5%的目標沒有達到話,會不會有人負責?要如何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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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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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是我們全國的目標,我跟委員報告,雖然你對這個很清楚,中央有中央要做的、地方有地方要做的,比如執法或交通管理部分,像人行道的障礙物已經排除很多了,我們現在有一個目標,就是由中央的道安委員會跟地方的22個道安會報共同努力往這個方向走,的確它所牽涉到的教育、工程、執法三個層面,比如在教育部分,改變文化需要的時間比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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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覺得您剛剛講到一個重點,就是教育,我們的交通安全教育其實教育部一直都沒有很放在心上。我還是很希望你們制定標準之後,要有一個KPI,至少要有一個課責的機制。我覺得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是很認真,今天有很多人提到CNN說,我們臺灣在traffic上是Living Hell,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恥辱。當然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對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已做了限縮,所以本席剛剛在提案說明的時候也說明了,現在行人環境的惡劣已經是被世界認證,交通部是不是應該要洗刷這個惡名?能不能支持人行道的違規停車恢復由民眾來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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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非常支持,有關於行人路權的取締,這部分我們可能要跟警政署談,過去限縮的部分,也是因為每一年民眾檢舉的案件太多,很難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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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不應該採取鋸箭法,因為它案件量多,你沒有從根本解決,只把箭鋸掉就以為沒有問題,這是錯的,其實限縮民眾檢舉是典型的鴕鳥心態。我們有很多樣態的嚴重交通違規,包括在橋梁、隧道、圓環、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停跟停車,都應該要開放給民眾來檢舉。剛剛本席已經提出修法的提案,也請部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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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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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當然我們最近看到忠孝西路從12月14日開始解除了長達44年的限制,開放深夜機車通行,即便多數的機車族還是無法認同只有深夜開放通行,他們認為應該全時段開放,才是真正的交通平權,但是我覺得能夠跨出這一步,也算是一種改進。全臺快速道路都已經開放了大型重機通行,本席有時候開車在台64、台65都看過,可是我在這邊也跟部長討教過非常多次,就是台76八卦山隧道路段跟台74的霧峰交流道接台3的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解決,我去年7月有開過一個座談會,8月現場會勘,9月公路總局跟高公局的協調會,都得到支持的表示,但現在過了一年多,我最後得到的公文上寫說因為仍無法完全除去誤闖國道的疑慮,基於行車安全考量,已暫緩開放大型重機通行之規劃,這樣就沒了,我昨天貼到我的臉書之後,即湧入一大堆的機車族來狂罵,我非常感謝,你們是在幫我衝流量。事實上,全臺灣所有的快速道路都已經開放重機,目前只有台68與台72沒有接高速公路,因為少數的誤闖而沒收人民安全使用道路的權利,這短短5分鐘又安全的道路不給,民眾要繞30、40分鐘不安全的道路,政府是這樣對待人民嗎?你們有什麼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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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我知道游委員這段時間對於機車路權的爭取,事實上我們已經放寬很多了,比如蘇花改現在也在研究一般機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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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白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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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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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沒有被你沒收吧?不會像這個說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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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沒有,因為這牽涉到安全,其實我們的想法都一致,就是要安全,現在台76與國道的部分,我知道公總的討論是沒辦法讓它不誤闖國道,如果要做這件事,它要做的那些標誌指示太複雜了,我覺得在一個太複雜的環境,反而容易造成一些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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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好好地和民間團體一起來規劃,千萬不要因噎廢食,因為人民的怒吼、機車族的怒吼,執政黨不能夠聽不到,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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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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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3-13 |
speakers | ["劉世芳","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江永昌","邱臣遠","林俊憲","游毓蘭","林奕華","趙正宇","陳素月","許智傑","魯明哲","陳以信","江啟臣","邱顯智","楊瓊瓔","賴品妤","劉櫂豪","蔡易餘","羅美玲","傅崐萁"] |
page_start | 239 |
meetingDate | ["2022-12-21"] |
gazette_id | 1121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12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 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 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 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蔡易 餘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 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繼續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繼續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繼續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萬美玲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第四十三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繼續審查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繼續 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 查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審查 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審查委員鄭麗 文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1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審查委員林 俊憲等 17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 九、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 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一、審查委員 黃秀芳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二、審查委員葉 毓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 三、審查委員沈發惠等 20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五、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六、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十七、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六 十七條之一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八、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九、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三、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十四、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十五、審查委員葉毓蘭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十六、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及第八十五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七、審查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十八、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十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 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一、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三、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五、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 19 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七、繼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8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八、繼續審查委員鄭運鵬等 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九、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十、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12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