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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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12時2分)本席要請教王部長。部長看到本席就知道我又要講什麼了啦!我要說的是我們壓力很大!是什麼壓力?因為汐止民眾對捷運的進度都非常關心,所以我們壓力很大,我們汐止真的是非常需要捷運!本席在10月11日總質詢時曾就此詢問過院長和部長,部長當天表示當週就會將案子呈報政院,等國發會審議完就可以核定,之後本席也一直都跟交通部這邊追進度,部長亦曾跟我表示年底可核定,現在年底到了,請問到底什麼時候要核定?之前我也有去找國發會跟交通部做過瞭解,現在先簡單整理一下目前最主要的癥結點,第一個就是汐東捷運北市段只有0.81公里,設一座車站自償率太低,交通部的報告書以新北市府的自償率去估算,需要補助臺北市5.23億元。
第二個是汐東捷運與基隆捷運兩個計畫共用社后機廠,所以未來以新北市政府擔任地方主管機關為宜,但新北市政府尚未完全承諾擔任基隆捷運的地方主管機關。其實以上兩個癥結點都有辦法解決,尤其是第二點,依照大眾捷運法,交通部是可以指定主管機關的,所以最重要的其實是本席現在要講的第三點,即捷運汐東線的樟樹灣站到汐止區公所站就是SB13至15跟基隆捷運共用車站跟軌道,但是汐東線、汐止民生線北市段、基隆捷運規劃共用社后機廠,由於汐東捷運已經計畫多年,所以先行,故需先編列另外兩個計畫在汐東捷運共用部分分攤的經費,基隆捷運共有的部分是98.47億元,但並未敘明由哪個機關代墊分攤,因此這第三點才是最重要的癥結點。請問部長,本席這樣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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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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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委員好!對,因為他們有貢獻,各分擔98.47億元,如果先通過汐東段就會少了那98.47億元,因為基隆捷運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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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坦白說,這些我們已經講了很久,宛如在背書一般,但本席必須要說,這些理由真的是讓我不滿意,尤其是汐東跟基隆共構的部分,經費要由誰分攤?如何分攤?代墊有沒有完整談妥?這些都是汐東捷運會在地方政府卡關的重點,因為無法確定汐止民生線會不會完整興建,因此需要去協調臺北市東湖段0.81公里的經費如何處理,後來經過政院這邊展現誠意,蘇院長8月親自到汐止的時候,承諾會大力協助、加碼經費,然後跟地方努力溝通,這才談定由臺北市政府先行代墊,後續交通部也才能把全案報行政院核定,是這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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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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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部長曾說年底會核定,可是現在看起來,好像年底也沒有辦法核定,請部長就這個部分講清楚,到底年底有沒有辦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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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昨天跟行政院李秘書長討論過,現在比較重視的是需先有個單位對這98.47億元做出承諾,所以昨天討論的結論是核定時會有個但書,就是在基隆捷運還沒有通過以前,如果涉及到施工,98.47億元請新北市政府代墊,大概是以這樣的方式原則性通過這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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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限於時間,本席儘快說明。第一個就是我要再次強力表達除了汐東線以外,基隆捷運對我們汐止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條交通運輸路線,但唯有基隆捷運加上汐止民生線才能夠完善我們的整個捷運路網,才能夠對我們整個汐止達到效益最大化。其次就是大家最關注的核定問題,請問年底到底有沒有辦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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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昨天和秘書長討論的就是這個方向,我們跟行政院討論朝這方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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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所以年底可以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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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就是核定函裡會加上請新北市政府針對基隆捷運98.47億元的部分先予以代墊的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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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所以是有附條件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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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會是這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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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是會在今年年底還是農曆過年前?因為剛剛本席在溝通的時候,感覺你們一下子說年底一下子又說是過年前,本席想知道的是,最慢何時可以核定?其實大家都想知道,汐止人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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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昨天跟院裡已經溝通到這個方向,應該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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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很快是多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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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應該不會超過舊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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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本席來總結一下,這件事情當然還是要照規劃按照該有的流程一步一步來辦,我們以年底核定為目標,最慢、最慢不會拖過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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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昨天大概有定案了,朝這個方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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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那就是農曆年前一定要核定,一定要核定!我們真的等了太久,拖得太久了,已經二十幾年了,真的不能再等了。農曆年前一定要核定,部長在此答應了就一定要做到,大家都聽到了,汐止人也都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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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昨天已和行政院溝通過,應該會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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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品妤:那就麻煩部長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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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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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思銘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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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23-13
speakers ["劉世芳","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江永昌","邱臣遠","林俊憲","游毓蘭","林奕華","趙正宇","陳素月","許智傑","魯明哲","陳以信","江啟臣","邱顯智","楊瓊瓔","賴品妤","劉櫂豪","蔡易餘","羅美玲","傅崐萁"]
page_start 239
meetingDate ["2022-12-21"]
gazette_id 1121201
agenda_lcidc_ids ["11212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 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葉毓蘭等20人擬具「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 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七、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 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蔡易 餘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 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 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繼續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繼續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繼續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趙正宇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萬美玲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第四十三條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0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委員葉毓蘭等19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繼續審查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二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二、繼續 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 查委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四、審查 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五、審查委員鄭麗 文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六、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1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七、審查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八、審查委員林 俊憲等 17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 九、審查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 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一、審查委員 黃秀芳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二、審查委員葉 毓蘭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 三、審查委員沈發惠等 20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五、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六、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四十七、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六 十七條之一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八、審查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十九、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 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一、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三、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十四、審查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十五、審查委員葉毓蘭等 19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十六、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及第八十五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十七、審查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五十八、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五十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 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一、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三、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四、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五、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 19 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七、繼續審查委員呂玉玲等18人擬 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八、繼續審查委員鄭運鵬等 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十九、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 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十、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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