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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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9時21分)主委早。3月17日本席在經濟委員會也曾與主委討論整個農保津貼的給付,而且近34年未調整過保費了,剛剛您的報告也講得非常清楚。當時你的回答是說你們要回去精算一下,然後你們會提出你們的版本,請問現在行政院的版本進度到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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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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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目前正在今天的行政院會討論當中,預計會在今天早上的院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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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很可惜來不及和今天的委員會審查併案,剛剛看到你的簡報,我想提出一個問題請教一下,現在我們把保額提高,但是農民自己繳的保費並不增加,所以所有衍生的費用全數由中央政府負擔對不對?你們現在的規劃是這樣嗎?針對農保的部分,現在保額是從1萬200元提高到2萬400元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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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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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但農民還是一樣每個月繳78元,剩下的部分是由中央和地方合併負擔,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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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應該是說本來的78元要變成156元,如果農民繳78元,另外那78元的差距由行政院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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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所以農民沒有多繳錢,但是他們的福利、所領到的補助,包括喪葬津貼、生育津貼等等都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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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對,就是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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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另外,有關職災保險的部分,現在投保金額也是改到2萬400元,主委剛才說包括傷病給付等等都是同等倍數增加,但我發現唯獨喪葬津貼不是如此。根據本席自己做的計算表,正常來講,如果照你所說全部都double增加的話,那麼喪葬津貼應該要有61萬2,000元,可是你們現在提出來的版本卻只有40萬8,000元,我怎麼算都算不出來,數字怎麼兜都兜不出來,主委要不要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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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非常感謝委員在3月中就要求農委會提出相關版本,我們後來在行政院那邊也花了點時間才能在今天通過。如同委員所提,農保當中的生育給付、喪葬津貼都因為保額增加一倍,所以給付也增加一倍;至於職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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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對,但是職災保險的喪葬給付卻不是如此,正常來講,如果保額增加一倍,以30個月來計算,應該可以領到61萬2,000元,但你們現在寫的卻只有40萬8,000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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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職災部分的傷病給付也增加一倍,但是喪葬給付沒有增加一倍,而是40萬8,000元,當初我們的想法是現在農民一個月繳15元,如果繳22元的話,剛好是40萬8,000元;如果要到61萬2,000元,也就是增加一倍的話,那麼保費可能會到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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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保費只增加1塊錢,之後卻相差很多錢,總共差了二十幾萬元欸!如果這是行政院的版本,那麼本席會提出修正動議,我希望能夠把喪葬津貼補到61萬2,000元,也就是30個月的計算基準。你不一定要在這裡同意我,但這是我的看法,也請農委會回去之後再研究一下,等到逐條審查的時候,再請農委會回復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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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好,非常謝謝委員的建議,我要特別講一下,投保金額從1萬200元變成2萬400元必須要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但是委員剛剛提到的農民職災保險當中的喪葬津貼究竟是否要訂為30個月,則是規範在農委會的行政辦法當中,所以這部分只要委員會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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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本席也會提出要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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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好,謝謝委員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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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本席還有另外一個問題要請教主委,農業缺工的問題我們已經討論了非常久,當然農委會有盤點出非常多的員額,但是實際上,這些員額的quota應該沒有用完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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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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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沒有用完的理由並不是大家不缺工,而是符合資格能夠申請的人太少。現在我就來跟主委簡單討論這一條,以農業相關聘用條例附表第12來看,難怪農企、合作社根本沒有辦法請到外勞,你們規定雇主初次招募外國人的人數不得超過平均員工數的35%,如果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3,000元則可提高到40%,正常來講,這一段是在管理工廠的,大部分工廠因為聘用外勞人數非常多,所以你們會有35%的本勞、外勞比率,也就是外勞不可以超過35%的比率,但是主委你自己一定也知道,農企、養豬場、養牛場、種苗場有可能在一個場裡面只有兩個本國員工,如果只有兩個本國員工,而你們還規定招募外國員工的員額不可以超過平均員工數的35%,請問兩個本國員工的35%是多少?是三分之一人還是四分之一人?一個人可以切成四分之一人嗎?難怪他們找不到人啊!但他們就是缺工、找不到人來幫忙,在高雄、屏東種香瓜的、種西瓜的、在種苗場要育苗的、採小蕃茄的、種稻米的都完全找不到人,包括種野蓮的也找不到人,將來採玉荷包、採木瓜、採蓮霧、種芭樂統統都找不到工人,如果這一條規定一直存在,我想沒有一個農企可以符合這個資格,那要怎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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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委員,缺工是我們目前要積極解決的問題,這部分區分為常態性和季節性,針對水果的季節性,我們會極力透過人力調度團來協助。至於常態性的部分,像畜牧場或是有一些合作社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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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還有種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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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因為他們的樣態和工廠、製造業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我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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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是啊,那你們規定不能超過本國員工數的35%,他們就是連本國員工也找不到,所以才要請外勞來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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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會盤點相關規定之後,儘快向勞動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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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我必須幫農民講一些話,關於農業缺工的問題,你每天在農村走動,我相信你一定非常清楚缺工的問題已經非常、非常、非常的嚴重,他們不得已只好請非法的外藉勞工來協助農作,結果移民署一天到晚來抓人,只要人一被抓走,農民後續的生產工作就完全停擺。我們也不能說移民署不對,可是缺工的問題的確非常嚴重,勞動部又緊抓著不放,如果勞動部不願意釋出更多的職缺或是不願意鬆綁這些申請條件,我覺得我們在這裡講再久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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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會和勞動部討論,針對農業樣態的部分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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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主委,這部分我們還是要一起努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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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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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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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6-19,26-1
speakers ["楊瓊瓔","謝衣鳯","邱臣遠","邱議瑩","林岱樺","邱顯智","黃秀芳","蘇巧慧","賴惠員","孔文吉","陳明文","莊競程","吳玉琴","賴瑞隆","陳超明","邱泰源","張育美","邱志偉","蘇震清","呂玉玲","鍾佳濱","陳亭妃","林文瑞","翁重鈞","蘇治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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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22"]
gazette_id 1121102
agenda_lcidc_ids ["11211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二十五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11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