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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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10時6分)部長及行政院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前幾回我們去考察了許多檢察機關及法院,上個會期去臺南,這個會期去了桃園和新竹,發現一個情形非常普遍。第一,有的地方檢察機關的職務宿舍非常老舊。第二,院檢是在一起的,只在隔壁,距離很近,在一個園區裡辦案。司法院更新了相關的法院建築物,院方對於職務宿舍的部分是比較完備的。相對地,有的檢察官就住在屋齡70年、會漏水的房子,修繕起來所費甚多,有的住在離上班的地方非常遠。有時候檢察官處理公務到很晚的時候,交通來回有很多安全上的疑慮。所以想請教行政院主計總處,在我們討論以後,面對這樣的情形,有沒有什麼比較好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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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主計總處陳副主計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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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計長慧娟:有關委員的垂詢,也跟主席及在座委員報告,法務部檢察官職務宿舍老舊跟不足的問題,我們充分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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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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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計長慧娟:它的重要性我們覺得確實可以面對,然後找出方法。目前歸納出來可以解決供給不足的問題,大概有幾個方式。一個就是從現有的國產署公有宿舍來看有沒有可以提供出來的,這是一個管道。再來是就法務部現有的宿舍,經法務部盤點過,有3種可能的方式,一個就是可能太老舊,就像委員所提的,就是雖然有,但是不能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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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整修要花非常多的錢,因為可能是古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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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計長慧娟:對,就是透過修繕、租賃或是新蓋,大概是這3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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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不管是新蓋或修繕都還要花很多錢,而且時間也久,這中間有安全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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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計長慧娟:對,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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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所以建議可分階段,當然長期興建是必要,但短期內比較快速、有效的解決方法,就是在離機關比較近的地方租賃統一的宿舍。像我去桃園等地,很多附近都有新的建築,當然近的地方就貴一點。因為他們的預算太低,只能住得比較遠,但是住得比較遠就有安全的疑慮,國家要耗的資源是更多的,所以可以統一租比較近和比較新的宿舍,讓檢察官及檢察機關使用。至少我們看到司法院的宿舍是相當地好,不知道是不是預算上的差別待遇? |
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請主計總處要大力協助,你們才是重點。我看了好幾個地方,包括臺南等地到處都有這樣的情形。如果他們要再從原來既有的預算裡面特別編列相關預算去租賃或修繕,就會排擠到法務部本來就不怎麼多的預算,您瞭解我的意思嗎?我們今天開會也是為了討論這個部分。現在詐騙集團這麼多,或是為了執行其他維護治安的相關任務,要讓全國的檢察系統可以安心地為人民打擊犯罪,讓這些人至少可以安居。有關預算編列,主計總處是否可以大力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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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計長慧娟:是,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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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不要從原有的預算再去撥,這樣原有預算就會受到排擠啊!瞭解我的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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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計長慧娟:我們願意來協助。由法務部按照提出需求的程序,我們就會衡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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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專項來協助?好。今天在這裡有記錄下來,我們國會開會是有紀錄的。今天主計總處都這麼說了,那就請你們檢討。我們有去好幾個地方,都感受到這種迫切的需要。不管是以租賃或是其他方式,讓他們住得比較近和比較安全,這對維護治安也有很大助益。這部分就請你們趕快去辦理,接下來我們會繼續追蹤,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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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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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委員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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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今天本席還要提出有關金門地區促進轉型正義進度的問題,因為之前我們在這裡開會的時候有講過,承接轉型正義的主管機關,那時候有說是法務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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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轉型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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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那時候在委員會有提到要接續的相關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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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是有接辦原來促轉會的一些業務,包括行政不法、司法不法等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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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有關戰地政務管制措施導致人民權益受損是否符合行政不法,應依職權或依申請認定是否納入平復行政不法類型,當那時法務部有回答我們,條例三讀後由你們來承接,請問現在進度怎麼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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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現在已經承接了,也組成審查會,並邀請了專家學者,已經開過第一次會議了。將來陸陸續續有案件時,我們就會送審查會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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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會送出來是嗎?前促轉會委員還說,面對各種管制和人權的侵害,為什麼金門人沒有抱怨,不敢直接說出來?事實上金門人已經說了很多次了,我們在這邊也多次提出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前促轉會委員還這樣說。 |
我講兩個實際的案例,提供法務部參考。有陳情人的姐姐在823戰役中被國家徵召去做疏散民眾及傷患包紮的勤務,後來被炮彈炸死,結果申請補償的時候,國防部說自衛隊要年滿16歲才可以,所以她不能列入補償。她被國家徵召的時候,照理說國家應該徵召16歲的,結果國家就徵召一個15歲的女孩子去做。她幫國家做事情,還在這過程中死亡,後來要申請補償的時候,國家竟然說你沒有到那個年齡。國家對你算是非法徵召,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徵召一個15歲的,可能差個幾天,人不夠就一起把她徵召去了。被徵召以後,她還為國捐軀。有一個條例是可以申請補償的,其他人都有申請到補償,但最後反而說她年齡不足,所以就不能申請。這樣對嗎?這種事情應該要處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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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不曉得這個個案有沒有向原來的促轉會申請?如果已經申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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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是向國防部申請,但國防部認為這不是他們的事,16歲以上才是他們的事啊!所以這也算是一種行政不公平的情形。當初就不應該徵召15歲的,徵召了之後,她為國捐軀,然後又說她年齡不夠,無法補償她,但其他16歲以上的都獲得補償了。我只是舉幾個案子,讓你們知道法務部對於轉型正義要用多大的心力。當初他們是非法徵召,其他的單位也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後來的法令是16歲。 |
另外,也有一個陳情人有4筆土地,在戰地政務期間被劃為軍事禁區,當做軍方的道路,戰地政務終止後,就變成是陳情人要檢附證據,申請返還土地。就是國家先非法強占人民財產,最後還要人民自己提出證明,這就是非常不正義的情形。所以我希望法務部開會時,如果有具體的陳情案,就不要再拖時間了,因為這實在是一個恢復金門人正義的很好機會。雖然促轉會的時間已經終止,但他們已經把案子移到你們這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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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如果他已經有申請了,當然最後沒有處理的,會移給我們處理。如果還沒有申請的,我們可以按照程序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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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對,可以送請法務部繼續提供協助,以恢復金門人的正義,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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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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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玉珍代):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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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36-28 |
speakers | ["林思銘","游毓蘭","陳歐珀","黃世杰","鄭運鵬","陳玉珍","江永昌","楊瓊瓔","陳以信","劉建國","陳椒華","曾銘宗"]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2-12-22"] |
gazette_id | 1121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13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法務部部長、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就「檢察機關職務宿舍現況盤點,法務部及 相關部會針對檢察官職務宿舍數量不足問題之短期協助方案及中長程策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13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