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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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12時25分)部長好。這幾天天氣很冷,不曉得這幾天你有沒有吃到薑母鴨?還是有吃個藥膳燉雞湯補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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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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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委員好。跟委員報告,我不喝酒,我不碰酒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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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沒有一定要放酒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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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薑母鴨通常都會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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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滾久一點就不會有酒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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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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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這陣子確實非常寒冷,這個時候我們國人一般來說最喜歡的就是去吃薑母鴨、藥膳羊肉爐、藥燉排骨、十全大補湯,甚至還有何首烏藥膳雞湯等藥膳養生料理,我們國人吃何首烏雞湯已經有好幾十年以上的食用歷史,甚至百年以上都有可能,部長知不知道這些販售何首烏雞湯還有調理包的業者,他們被檢舉或是去函詢衛福部後會被建議要改配方,不要用,你知道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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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大概有耳聞,所以我已經有跟中醫藥司及食藥署討論過這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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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這是我們國人長久以來的藥膳飲食文化,中醫藥司確實在106年12月14日的時候,曾經預告增列「製何首烏」為得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草案,裡面提到炮製過的製何首烏中藥材可以用於膳食料理藥膳包,可是那個時候因為各界的角力,到最後就沒有共識,所以106年這個公告也就沒了,也就沒有公告了;107年2月14日中醫藥司公告可同時提供食用使用之中藥材的37個項目當中,也沒有製何首烏,但是這個製何首烏,就是我們國人吃了這麼多年冬令進補的藥膳食材。所以為了解套,衛福部曾經在108年10月7日回給新北市衛生局的公文裡面提到,有關藥膳調理包管理原則,因藥膳調理包以供傳統膳食調味為主,外包裝應清楚敘明與食材一起燉煮料理方式,得不受藥事法規範,惟不得宣稱或影射醫療效能。也就是說,這個製何首烏的藥膳調理包不以中藥管,既然不以中藥管,所以就是以食品管了,這個邏輯我想部長學法律的應該很清楚。 |
我們看起來邏輯是這樣子,可是這樣子就沒問題了嗎?好像也不是這樣子,因為製何首烏不在食藥署的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中,所以拿它來作為食品原料使用,是有問題的,到底製何首烏到底可不可以用?食藥署那時有表示,目前仍在與中醫藥司研議當中,所以建議業者要改配方、不要用,從106年到現在是111年12月,已經過了5年了,部長,你覺得還要研議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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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其實是一個矛盾,就是當正面表列跟負面表列衝突的時候,因為這個公文是說它不作為中藥,它不是中藥,所以就是排除,但是那些可以做食品使用的正面表列,它又沒有被放進去,所以變成了妾身未明,這個部分我們回去馬上就會來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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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謝謝部長,部長講到一個很重要的重點,到底是正面表列或負面表列,它確實是個問題,即使衛福部公告了藥膳調理包管理原則,但是一樣沒有解決問題,因為允許列為中藥材品項的是中醫藥司,是中醫藥司決定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為何,但是食藥署的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中的品項,跟中醫藥司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的品項,製何首烏都不屬於上述這兩部分的品項,基於考量國人的飲食文化跟安全性,本席在今年提案要求食藥署要主動研議,將國人常用的藥膳養生中藥材,把它納進去,也放進食品原料整合使用查詢平臺裡面,並註明僅可做傳統藥膳調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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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個藥膳調味是有定義的,因為它必須要跟其他的食材一起加工燉煮,所以應該也不會去搞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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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對,但是食藥署也有表示,因為涉及中藥材跟製何首烏,中醫藥司一定會有意見,所以還要再討論,但我現在就搞不清楚到底有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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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應該沒有什麼問題,這個我們回去就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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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你回去就會處理,所以就我的理解,沒有問題的話,因為食藥署是依據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九款規定,食品跟食品添加物有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製何首烏的部分,我剛剛一直強調在國內已經有使用歷史了,它並不是未在國內供作飲食,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既然不屬於我們法條規範的內容,所以請問部長,是不是就依據這樣的敘述、這樣的規範,我們就可以讓製何首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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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可以,我們就將其放到正面表列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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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就加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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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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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那今天應該就很清楚了,謝謝部長。其實不只製何首烏,因為每次要一個品項一個品項拿出來討論,還要再函釋,真的是很累,所以我希望如果這是民情,而且這個藥膳調理包會搭配其他的食材作為調味用,如果我們擔心未來可能在使用上、在劑量使用上有安全疑慮的話,我們就是把它講清楚,規定它每日的用量,在包裝上註明清楚,因為現在很多食品都是這樣來規定的。 |
再來,我覺得很多的規定,像藥食兩用是我們社會中,特別是華人社會中一個很重要的飲食文化,因為這種飲食文化是具有特色的,是有可能變成一種產業的,所以部長是否可以承諾,就是好好正視這個藥食兩用的問題,然後規劃一個讓各界可以共存共榮的管理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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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藥食兩用本身的爭議是有的,這當然涉及到許多不同層面的問題,不過這一類的情況事實上在市場已經存在多年,大家都有在用,應該說已經變成我們民眾生活的一部分,這一類的東西應該可以放鬆,就是儘量來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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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近期大概指的是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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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先處理今天委員所提出來製何首烏的部分,其他部分我們可能還要再盤點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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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瑩:好,應該還是有其他的品項才對。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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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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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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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6-18 |
speakers | ["張育美","洪申翰","蘇巧慧","吳玉琴","賴惠員","徐志榮","莊競程","黃秀芳","邱泰源","吳欣盈","王婉諭","游毓蘭","林德福","林俊憲","林為洲","楊瓊瓔","孔文吉","陳瑩","鍾佳濱","陳椒華","楊曜","李貴敏","廖國棟Sufin‧Siluko"] |
page_start | 55 |
meetingDate | ["2022-12-22"] |
gazette_id | 1121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13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13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