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624
發言片段: 0 |
---|
陳委員椒華:(12時41分)部長好。部長,你有看世足賽嗎?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薛部長瑞元:委員好。沒有那個性命可以看。 |
發言片段: 3 |
陳委員椒華:沒看? |
發言片段: 4 |
薛部長瑞元:沒有那個時間可以看啦。 |
發言片段: 5 |
陳委員椒華:我只是想你有沒有看,因為我看過之後好像沒有看到觀眾在戴口罩,我不知道現在世界各國對於疫苗的需求到底是怎樣,因為據我了解,我國外的親友他們大家就很正常,也不戴口罩,也沒有提到要打疫苗的情況,所以現在疫苗生產這部分,是不是向各個藥廠訂購疫苗的人可能不是很多,我不知道部長了解這部分嗎? |
發言片段: 6 |
薛部長瑞元:看起來有可能是這樣,因為目前各國如果還有在催打疫苗,大概都是對於高風險的對象。 |
發言片段: 7 |
陳委員椒華:對,就是大家沒有普遍說一定要打,是不是? |
發言片段: 8 |
薛部長瑞元:對,因為整個意願是降低的,所以要對一般的民眾去推動大概也都相當的困難。 |
發言片段: 9 |
陳委員椒華:好。所以當大家都不打了,我們有需要還很緊張地推打第幾劑,還要一直打第5劑、第6劑、第7劑,我們有需要這樣嗎? |
發言片段: 10 |
薛部長瑞元:這要看啦,第一個當然是高風險對象是否需要特別保護,第一個是這樣;第二個,當然就…… |
發言片段: 11 |
陳委員椒華:好,當然本席不反對保護高風險的對象,但是也希望衛福部掌握國外針對疫苗施打的情形…… |
發言片段: 12 |
薛部長瑞元:當然,我們非常注意這個。 |
發言片段: 13 |
陳委員椒華:因為畢竟錢要用在刀口上,我們的預算也真的要用在包括長照或是很多很需要使用的地方。 |
發言片段: 14 |
薛部長瑞元:是。 |
發言片段: 15 |
陳委員椒華:前幾天醫改會針對醫預法的修法有辦一場公聽會,但並未通知公部門參加,我要請教相關子法的訂定不知是否已開始?另外,這部法今年5月三讀通過至今,何時施行還遙遙無期,因為施行日期要由行政院訂定。想請問部長,如果一個法通過了,然後要到後年或是後後年才可能施行,子法也都還沒訂,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比較明確的時間,可以嗎? |
發言片段: 16 |
薛部長瑞元:OK,好。關懷小組現在已經入法了,至於整個醫預法的…… |
發言片段: 17 |
陳委員椒華:關懷小組是有入法,但是還沒有施行啊!現在還沒有施行的這段空窗期…… |
發言片段: 18 |
薛部長瑞元:其實實務上面都有,實務上有一些醫院都已經在進行了,現在只是說必須要普遍去設。 |
發言片段: 19 |
陳委員椒華:對,希望鼓勵啦!因為還沒有施行,所以如果…… |
發言片段: 20 |
薛部長瑞元:當然理論上是這樣,但是有很多醫院早就有這樣的機制在。 |
發言片段: 21 |
陳委員椒華:好。所以如果鼓勵式的將其納入評鑑,應該也不會為難醫院,對不對? |
發言片段: 22 |
薛部長瑞元:這個我們可以考慮是否先做一個試評的項目,藉此引導醫院來處理。 |
發言片段: 23 |
陳委員椒華:好,那是不是真的有納入,在一個月內再給本席一個說明,好嗎? |
發言片段: 24 |
薛部長瑞元:好。 |
發言片段: 25 |
陳委員椒華:另外,在調解的部分,我們知道現在的情況就是如果第一次沒有調解成功,原則上可能就調解不成功,通過這部法就是希望透過子法明定一些程序,讓它能夠朝成功的方向,所以是不是在標準作業流程中,我們能夠針對第一次調解不成這部分成立一個判斷機構,讓他們做一些專業的評定,然後再進行第二次的調解,希望能夠在像是調解運作辦法,也就是在未來的子法中把相關的程序訂清楚。 |
發言片段: 26 |
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部分可能不是調解不成然後再去做評析,我們是希望一開始,如果要進行調解之前有評析必要的話就先送評析了。 |
發言片段: 27 |
陳委員椒華:就是先做評析,所以我們在子法能夠把這個…… |
發言片段: 28 |
薛部長瑞元:對,因為這樣調解起來會…… |
發言片段: 29 |
陳委員椒華:先做評析的程序能夠寫清楚,是嗎? |
發言片段: 30 |
薛部長瑞元:對,除非這個案子不太需要專業的評析,如果有這種案子的話,那也許就不會先送評析,但是我在猜,根據我的經驗,還是先有一個初步的評析會比較好一點,這樣在調解的過程當中會比較順利。 |
發言片段: 31 |
陳委員椒華:有一個評析比較好的話,我們就是要有一個評析機構了,對不對? |
發言片段: 32 |
薛部長瑞元:對,所以現在相關的法令會有點延誤就是這些評析機構跟它的人員、人力的訓練還需要一點時間。 |
發言片段: 33 |
陳委員椒華:這個都要在子法寫清楚嘛。 |
發言片段: 34 |
薛部長瑞元:對。 |
發言片段: 35 |
陳委員椒華:最後再請問部長,醫預法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施行? |
發言片段: 36 |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劉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37 |
劉司長越萍:先跟委員回答一下,施行的部分有些相關的預算,可是針對宣導的部分,大概是從今年下半年10月開始就先針對衛生局這邊進行宣導,明年2月會跟法務部合作針對檢調機關這邊做宣導,因為這兩個地方是重點執行單位。 |
剛剛委員垂詢有關醫院關懷小組的部分,大概從106年開始我們就有試辦計畫,針對醫院內關懷小組這部分,預計明年上半年會有一個施行細則跟7個相關的子法規陸陸續續做預告,對於醫院的部分,在預告期間會再做一次程序上的說明;對民眾宣導的部分則是在下半年進行。為什麼今年要開始編列預算的主要原因是,相關的部門包括衛生局這邊需要編列預算雖然是從113年,也就是需要預算相關支持的是113年,可是相關的宣導活動跟說明會的部分是從明年就會開始,實際上我們從今年的10月就已經開始陸陸續續執行當中…… |
發言片段: 38 |
陳委員椒華:所以從113年1月1日就會正式開始施行嗎?那什麼時候會公告?你現在還是不確定啊! |
發言片段: 39 |
劉司長越萍:112年的上半年我們…… |
發言片段: 40 |
陳委員椒華:就會公告? |
發言片段: 41 |
劉司長越萍:對,因為有一個施行細則、7個子法規陸陸續續會在明年上半年公告。 |
發言片段: 42 |
陳委員椒華:好。最後剛剛本席詢問有關初步評定機構的子法,再給本席書面資料並請來說明,可以嗎?謝謝部長。 |
發言片段: 43 |
薛部長瑞元:好,可以。謝謝。 |
發言片段: 44 |
主席:本次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楊曜、李貴敏、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發言片段: 45 |
委員楊曜書面質詢: |
一、社工薪資何時研議啟動調整機制? |
問題:自109年開始實施社工薪資新制度後,至今將近3年時間,過去兩年國內外受疫情影響,通貨膨脹快速,軍公教及約聘雇人員在今年均加薪4%,當時軍公教調薪時,許多地方政府反映經費拮据,中央政府有特別編列預算予以補助,而勞工基本工資也數年調漲,但反觀社工薪資卻尚無任何調整,請問衛福部對此是否有任何規劃?具體做法是什麼? |
二、針對社會福利身分認定審查中,不動產限額項目是否研議調整? |
問題:日前已有多名立委針對社會福利身分認定審查項目之一「調整最低生活費」的議題召開記者會,除了最低生活費的標準以外,想請教衛福部對於調整不動產限額的看法,近年來台灣的房價地價持續上升,但根據衛福部公布111年度各縣市的低收、中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台北市分別為740萬、876萬;直轄市以外各縣市更是僅353萬、530萬。 |
過低的審查限額可能造成很多無法取得福利身分資格的社福邊緣戶,對此衛福部是否考慮降低門檻或有相對應的作法? |
三、何時COVID-19改列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
問題:先前衛福部石崇良次長參加台灣感染症醫學會感染管制日記者會,受訪時表示,目前正積極研議的是COVID-19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改列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的確切時機,讓醫療資源專注於重症,朝流感化方向前進。 |
請問衛福部,中國疫情不明的狀況下,是否會影響COVID-19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改列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的時程?另在中國疫情不明的狀況下,未來開放小三通後,要如何降低對於離島醫療之衝擊? |
四、如何落實醫院評鑑機制運作? |
問題:醫院評鑑濫觴為民國六十七年實施教學醫院評鑑,而醫院評鑑的目的為外部評估醫院品質及功能、提供醫院自我改善品質之導向等項目,經詢問衛福部,最近一次的全國醫院評鑑,並無未通過評鑑之醫院,又因 COVID-19疫情的影響,已連續三年未實施醫院評鑑,權宜之計為延長即將到期之醫院評鑑效期三年。 |
請問部長,由於COVID-19疫情,讓大眾認知醫療資源的珍貴,及醫療端平時整備的重要性,未來如何持續精進醫院評鑑機制,讓評鑑精準反映醫院真實樣貌,而非淪為文書作業比賽? |
發言片段: 46 |
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
發言片段: 47 |
委員廖國棟書面質詢: |
一、一步錯步步錯的民進黨政府 |
大陸海關總署8日宣布台灣水產品暫停入關,總統蔡英文批評,大陸再次以突襲方式,讓台灣水產品出口到大陸受到阻礙。對此,臉書粉專「政客爽」痛批,該規定早在2021年4月就已經公告,今年1月實施,「到底是在突襲三X」,並痛批蔡政府上下失能到一個離譜的地步。 |
針對大陸日前無預警以未完成食品註冊為由,暫停台灣水產品輸入。總統蔡英文9日表示,除譴責大陸阻礙台灣水產品出口到大陸,並強調政府除了嚴正關切,也在第一時間啟動因應措施,會全力協助漁民,確保漁民朋友生計;行政院長蘇貞昌則痛斥,大陸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相關規範和通例,未來政府除依管道申訴外,將思考如何降低養殖、捕撈等受害業者的衝擊,致力為漁民打開更多外銷通路。 |
但問題是食藥署搞錯了,導致藉由食藥署向中國申請輸入這管道被拒。 |
二、衛生福利部因循苟且危及商家 |
2021年10月I5日多家媒體報導『衛福部食藥署今(15)與農委會、經濟部召開記者會說明,除肉與肉製品、水產品、乳品和燕窩及燕窩製品等4類原已獲得註冊外,鳳梨酥、糕餅類等包餡麵食、保健食品、蛋製品等14類產品的出口推薦註冊,業者須於10月22日前完成線上填報辦理,再由食藥署統一提交。』 |
從時間軸來看,去年4月12日食藥署就以「包餡麵食」類別送件。而糕餅類則是屬於18類以外由業者自行註冊的類別。然而有糕餅商發現,之前國內不少糕餅類都是去年11月送申請、1月沒過,2、3月改申請一般糕餅,然後6、7月通過申請,這就說明多數廠商都都是依據過去衛生福利部送件範例申請,但因為被拒後來知道怎麼做才申請成功。 |
相較之下,日本政府在意見徵詢階段即提出意見書,去年4月18日起就依照陸方新規定,啟動2022年版「農林水產物.食品施設認定申請」系統,並將陸方規定及原則逐條日譯,去年8月則訂定「輸人中國食品加工業註冊輔導辦法」,輔導業者註冊。因此日本業者不但沒有傳出因為註冊不完整而遭到陸方暫停進口,2021年日本出口到中國大陸的農林水產與食品,比前一年增35.2%,2022年至10月更達1.12兆日圓,連續兩年突破1兆日圓大關,創下新高。反觀台灣,到現在還搞不清楚中國的規定。 |
而衛福部食藥署協助3,305家業者申請,統計至今僅有855件通過,通過率僅25%;反觀業者如果是自行註冊,且將鳳梨酥改選「糕餅類」,註冊成功率就大為提升,這問題到底是誰的?蘇院長說「有政府、會做事」,結果這個政府卻幫倒忙? |
北京也是有問題,面對蔡政府的詢問,刻意已讀不回固然可惡,所以國人支持抗中保台,但抗中保台要有正當理由,政府自己出錯還要把罪過推到中國,政府大打「抗中保台」,請問這些商家的權益誰來顧? |
問題: |
一、食藥署倘若真覺得中國要求提供配方占比及加工過程這些「商業機密」不合理,請讓大家知道,你有沒有比照日本政府2021年在意見徵詢階段就提出意見書,向中國要求比照他國辦理。 |
二、衛生福利部說這次中國的做法是「認知作戰」,那麼為何微熱山丘可以,但佳德卻卡關沒過?台灣兩大鳳梨酥品牌,皆是陸客最愛的拌手禮,微熱山丘(寶田公司)以HS1905自行申請糕點類許可,順利通關;然而,佳德糕餅(佳德公司)依HS1902由食藥署統包申請包餡麵食許可,暫停進口,為什麼自行申請的可以,食藥署統包的卻不行?11月中國的新制度是不是又可以上網登記?請問食藥署11月後鳳梨酥到底要登記在哪一類? |
三、如果說中國有要求配方公布,請問微熱山丘的鳳梨酥的配方就會被公開,被全世界看光光,請問食藥署有無查證微熱山丘的相關權益是不是被侵害?如果真的被中國要求公開,你衛生福利部為什麼都沒幫業者說話? |
四、中國在2021年10月,首度提出已經獲得,中國企業註冊18類產品審核資料者,需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補件,但今年又突然來函,要求已註冊食品業者提早1年,要在今年6月30日完成補件。食藥署詢問2023年補件是否還適用?但中國在今年3月底才回函,這距離補件期限只剩3個月時間了,至於為何要提前,中方都沒有任何說明。請問食藥署是透過甚麼管道跟中國聯繫?當中國沒有回應食藥署的應變措施是啥?還是要推動「班班有鳳梨酥」? |
發言片段: 48 |
主席:現在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
散會(12時49分)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172 |
---|---|
meet_id | 委員會-10-6-26-18 |
speakers | ["張育美","洪申翰","蘇巧慧","吳玉琴","賴惠員","徐志榮","莊競程","黃秀芳","邱泰源","吳欣盈","王婉諭","游毓蘭","林德福","林俊憲","林為洲","楊瓊瓔","孔文吉","陳瑩","鍾佳濱","陳椒華","楊曜","李貴敏","廖國棟Sufin‧Siluko"] |
page_start | 55 |
meetingDate | ["2022-12-22"] |
gazette_id | 1121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13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1301_00002 |